而现在顾晴之和郑翊关系好了,便总拿那只人参娃娃打趣顾晴之,“这小娃娃便是你替我生的儿子吧,只可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这么白白胖胖的,若是以后不慎叫小猫小狗给啃了便不好了。”
这日郑翊回来之后,心情显得很好,抱着人参娃娃逗弄的他咯咯笑。
顾晴之神情清冷的坐在床边,一双眼睛略带无奈的向他看过去,“今日怎么这么开心。”面无表情做的久了,他便不习惯笑了,更何况他也懒得笑。
郑翊这些年自觉心中有愧,所以从来不在意顾晴之对他什么态度,能主动搭理他他开心都来不及。
人参娃娃挥挥小手,俏生生的叫了一句爹爹。
“明日我便带你离开这里,我倒要好好逛逛,晴之你长大的地方。”
顾晴之闻言愣了一下,“人类的世界,也没什么好逛的,到处都是一个样子。”他竟然难得想跟郑翊多说两句,“人类世界也是一样的,也是黑的,只是这里,黑的是天地,那里,黑的却是人心。”
☆、第一百九十二章回到东莱(第一境)
不得不说。
君篱看着这一幕幕,心里登时出现了一种熟悉的愧疚感,这个人,他当年真的曾经爱过么,他也如同自己一般,投生转世了。
君篱思及此又皱了皱眉,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应该啊。
若是他没看错的话,这些年他一共给顾晴之喂血四次,而他喂的根本不是普通的血液,而是他自己的本源。
所以他的本源才会是残缺不全的么。
君篱微微皱眉。
如果顾晴之身体里既有神血,又拥有他的本源血脉之力,本该与天地同寿才对,他不应该死的,而且居然到了转世投胎也只剩下了封存的记忆的地步。
这意味着,即使顾晴之的记忆在顾浅生的记忆之中醒来了,也再也不是他自己了,他们根本已经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了。
对于顾浅生来说,顾晴之的存在仅仅是他白捡来的一段时间的阅历罢了。
君篱为此微微皱眉,现在他看的极度认真,毕竟是跟他有关的。
这日,顾晴之和郑翊以及变成了一个小娃娃的人参娃娃一行三人一路游玩,居然到了当初顾晴之居住的地方。
而出乎他预料的。
两百年了。
他的小屋居然仍旧如之前一般的整洁,而且经过明显的修缮,似乎还有人时常来此打扫,顾晴之四处张望了一遭,伸手推开了屋门。
“怎么你一定要求要害这里?”郑翊眼神宠溺的看着顾晴之,小娃娃在屋门一打开便嗷嗷叫着冲进屋子里,到处跑闹。
顾晴之看着院落和屋里熟悉的一切,莫名觉得有些感动,会帮他把这里仍旧料理的这么好的,只怕只有昼了吧,他还活着。
顾晴之觉得有些欣慰。
然而仅仅是欣慰罢了,不敌他对于郑翊的感情来的复杂,他该是恨这个人的,但是两百年的时光,超过他自由时间的六倍,整日与这么一个人朝夕相对。
即使是仇人,也早被磨去了想要复仇的爪牙。
日久生情。
呵,连仇人都可以实现这四个字。
顾晴之又开始发起呆来了,郑翊看着他又愣神了,便如同在三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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