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了想,觉得这孩子终于开始对我宣誓主权了,心里竟然也有些高兴。
我想我是孤立自己太久了,对于终于有人有勇气将我这块肥田领回去这件事还感到挺满足。
啊呸,不要脸。
小明不在的日子里,相比起每天买菜做饭,我选择了去外面吃这个简单快捷不麻烦的选项。
每家店吃一个星期,吃厌了就换下一家。我是这么打算的。
自己做也不是不会,虽说没小明那么厉害,可好歹也能入口了的。
这个技能是我在和宗泽一起过完那个年后下定决心掌握的,只是后来终于有所成了,原本一心一意想烧来给吃的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我记得我下了好一番功夫去学了猪肉炖粉条,后来一个人烧了一大锅吃到吐,立志要帮宗泽把他那一份也吃进去。
只是终究是很寂寞,吃饭的时候听不到另一个人的咀嚼声。
大疯家的小公主满两个月了,犹如电车痴汉一般的爹地在那个晚上拉着我一起去吃饭。
小婴儿很可爱,长得和大疯一点都不像,真是万幸。
大疯抱着自家崽逗她,“诗涵你看你看,这是坐粑粑旁边的怪蜀黍~”
我忍了忍没把筷子丢过去。
小婴儿看起来很喜欢我,一直让我抱。孩子的妈妈一脸歉意地看着我,我笑着摇摇头说没事。
毕竟我也没多少机会能抱到小孩子。
大疯这个死抠的,选个饭店还选在自己家门口。饭吃到快八点的时候孩子的妈妈就抱着小婴儿先回去了,留我们两个男人继续喝点小酒聊聊天。
“我女儿漂亮吧?你发现没她眼睛长得特别像我。”大疯不无得意地说,头扬得老高。
我偷偷把酒瓶拿到手上,“漂亮是漂亮,像你我真没看出来。”
大疯作势要拿酒瓶砸我,却发现找不到行凶的武器了。
我哈哈哈笑了笑,往自己杯子里倒了一杯酒,又把剩下的往大疯杯子里倒了,没控制好分量,酒满得溢了出来。
“诶我的哥满出来了满出来了。”大疯赶紧抓住我的手腕拿开酒瓶子,“你别是喝多了吧?”
“应该没有,”我说,“我到现在还没喝醉酒过。”
“那完了今天是你的第一次啊!”
我摸摸额头,觉得自己今天好像是有点多了。大疯在对面没心没肺地笑,看着特别幸福。
一个普通人的最基本追求大概就是这样了吧,有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和不低的收入,有一个美满并将一直美满下去的家庭,还有一些可以一起喝酒吃肉的朋友,一起嘻嘻哈哈恍恍惚惚。
我自认也是个普通人,不大不小的时候幻想过自己是个像图灵一样的天才,长大后发现不是所有的同性恋都能像王尔德那么名声远扬,你首先只是个普通人,没法创造那么多值得关注的价值。
脑子一旦开始往其他地方转就会停不下来,我大概是被大疯一巴掌抽在脑袋上才回过神来的。
“你不是吧真喝多了?”大疯说着又要开始笑。
“傻逼我醒着呢。”我不满地摸摸头。
“你真是,”大疯叹了口气,“你刚那么痴痴地看着我我还以为你对我有意思呢。”
“你会不会想太多,”我的脑子又开始往不正常的地方转,转速约有两千转每秒了,“我喜欢的是美少年那款的。”
“那是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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