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汉倭奴国王第一百四十二章甘兴霸奉命平倭国(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金麟岂是池中物2神鬼八阵图

作者:王小不

第四卷汉倭奴国王

左傲冉写奏本了,派人送往长安,这个形式还是要走的,奏本到长安,这一去一返,至少需要二十五天以上,如今必须抓紧时间赶造战舰,现在只有战舰十艘,还有八艘在船坞里正在建造,二十五天的时间虽说紧了点,但也足够完成剩余的工程了,到时候就有了一艘镇远号铁甲舰,艘定远号铁甲舰,十艘志远号铁甲舰,共计十八艘的远洋舰队,这支舰队共可以承载五万人马和粮草。

在呈送奏折的期间,左傲冉加紧训练水手,不求十分精湛,只要能熟练驾驭战舰即可,这些水手大都是左傲冉从沿海地区的渔民当中招募的,都水性极好的,列如“混江龙-佳帏”、“船火儿-杨曦”、“浪里白条-丁帅”、“立地太岁-张兴斌”、“短命二郎-郑伍凯”、“活阎罗-张欢”、“出洞蛟-田双”、“翻江蜃-田寅”等,其中还有些人出过远海,至于承载的陆军,只要让他们适应海上的颠簸就好了。

左傲冉此次仅仅动用自己一不分兵力出战,其中马步军总人数不过一万,剩余的便是黄祖的五千江夏水军,一万徐州水军和两万徐州精锐步卒,也就是丹阳兵!

然而此时的倭国并没有太先进的兵器,其主要武器就是长枪,太刀,长柄刀和射程不过百步的弩弓,而且这些兵器也不是所有的倭岛国家都能配备的,只有那些大国才能配备得比较齐全,因此,尽管只有五万大军,但这些装备到牙齿的军队足以抵得上倭岛上的二十万大军不止。

不出左傲冉的预料,汉献帝刘协看到左傲冉的奏章后,很是高兴,如果真的如左傲冉所说,将那块面积很大的倭岛纳入大汉版图,那么自己将是继汉高祖和汉武帝后又一位少有的雄才大略的明君,名留青史啊!

大是兴奋的刘协本想立即批准左傲冉的作战计划,但是如今真正执政的郭汜和李,所以刘协还需要看他们俩的意思,郭汜和李认为到满是神秘危险的海上去,有没有命回来还不一定呢,就算能回来,左傲冉的兵力必定也会有所损失,所以郭汜和李没有反对,反而让刘协下旨,命幽州公孙续辖下的乐浪等郡备足军资粮草,以接应左傲冉平定倭国。

然而朝廷上的其余众臣,也对此次出征议论纷纷,有的说此举可以扬我大汉雄威,开疆扩土,有的说大海凶险,怕是有去无回,还有的说倭人不过蛮夷之辈,何必与之计较,但是郭汜和李已经做了决定,他们再怎么说也是枉然。

圣旨传来时,左傲冉已经准备完毕,十八艘战舰已经全部下水,粮草兵马皆已备齐,五万大军雄赳赳气昂昂地登船出发,各战舰上,旌旗飞舞,连成一片,左傲冉等麾下众将和陶谦、糜竺等徐州官员,都来到港口送行,众人看到百米的镇远号铁甲舰和整个威风凛凛地舰队,不由得惊叹不已。

大汉初平三年五月,公元192年夏初。

御封太子太傅-护国忠勇侯-大元帅-车骑将军-并州牧左傲冉麾下镇南将军甘宁率马步军五万,战将十余员,战舰十八艘,远征倭岛之上诸国,从此,威震四大洋,创造出东方日不落帝国奇迹的远征舰队浩浩荡荡地向着远方驶去………………

※※※※※※※※※

吕布自出武关去投袁术,袁术怪吕布反复不定,拒而不纳,吕布又投袁绍,袁绍纳之,与吕布共破幽州公孙越、公孙范两兄弟,袁绍仅得幽州半境,若非楼班、骨进率乌桓骑兵阻挡吕布之锋,就连公孙续所掌的那一半幽州之地也将归袁绍所有。

吕布自以为得志,傲慢袁绍手下将士,袁绍欲杀之,吕布引兵去投孔融,孔融将其纳之,庞舒以长安城中私藏吕布妻小,送还于吕布,李、郭汜知此事,遂斩庞舒,写书与孔融,教其杀吕布,吕布弃孔融去投张邈。

张邈弟张超引陈宫去见张邈,陈宫以三寸不烂之舌游说张邈:“今雄杰并起,天下分崩。君以千里之众,当四战之地,抚剑顾盼,亦足以为人杰,而反受制于人,不亦鄙乎!今曹军征东,其处空虚,而吕布乃当世英雄,无比之士,若权迎之,共取兖州,观天下之形势,随时变通,霸业可图矣!”

张邈大喜,使其弟张超联合曹操麾下从事中郎许汜、王楷、刘超等共同谋叛,迎吕布为兖州牧,吕布占据濮阳,兖州所辖郡县除鄄城、东阿、范县外皆归顺,吕布又率军攻鄄城、东阿、范县三处,却被荀等设谋定计,死死守住,曹仁连战皆不能胜。

曹操因闻兖州老家被袭,这才卖了刘备一个面子,引大军投兖州二来,曹仁出城迎接,对曹操到:“吕布势大,更有陈宫、高顺为辅,张辽、臧霸、郝萌、曹性、成廉,魏续、宋宪、侯成等健将八人,如今已占有濮阳等处,其鄄城、东阿,范县三处未得,乃是荀设计相连,死守城廓,这才得以保全。”

曹操道:“吾料吕布有勇无谋之辈,不足虑也!”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blnovelhub.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