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的碎花生拌红根菠菜、金汤娃娃菜,荤的虾膏小炒肉、鸡粒蛋豆腐,再加上老火靓汤,每一样都按着罗迅的口味来。
他吃的满意,赏我一个话茬:“你看了桃乐丝的比赛?”
我受宠若惊,连连点头。
罗迅思索了一会儿,讲:“明天下午跟我去马场。”
我惊得差点把筷子插进喉咙里:“罗爷…怎么想到带我出去?”
“你不是喜欢桃乐丝?我带你去看看它。”
有多长时间,罗迅不曾这样心平气和的邀我出门。于我而言,这简直像是场约会,令我竟一时失语。
罗迅自然不能明白我被天降馅饼砸晕的心潮澎湃,根本不看我,反而专心的与一块又软又滑的蛋豆腐搏斗。他修长手指持一只骨瓷小勺,成功将那口蛋豆腐盛起,送到嘴边的动作并不快,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诱人感。
大概是没听到我回答,他停住了动作,非常可爱的含着勺子问我:“你不想去?”声音含含糊糊的。
光罗迅难得的冒了傻气就够让我心脏停跳,他还更犯规抬起头,静静的看向我。我也盯着他,他一双黑眼睛里,只映出我一个人。
这一瞬间,我好似看到十多年前那个站在窗边,全副耐心都拿来等我醒来的十九岁少年。
我很明白,那个时候,他是没什么优点的。幼稚、天真、霸道不讲理、什么风雨也未曾经历,当真以为考个SAT就是天下最大的祸事,可他真的爱我。
我脑袋里准备了十车的好听话,全可用在此刻哄罗迅心花怒放,但我一句也说不出口。
对那个十九岁的罗迅,我本来也什么都不用说的。我对他笑一笑,他恨不得把他全部有的东西都拿来给我;我叫他一声‘罗迅’,他就愿意一整天抱着我、温柔的逗我开心。
于是我真的什么也没说,拿出十成的以眼传情功力,试图让罗迅从我眼中看清我想说的一切。
他也不讲看懂了没有,低头吃口饭,抿着嘴唇,似乎是在笑,又似乎没有。
不知为何,我从他微笑里看出一点点愧疚。
第二天我从起床就开始为下午怎么表现烦恼。
衣服没什么发挥空间——我衣橱里衣服全是罗迅操办的,随便拿出什么来看都是同种风格:简单,清纯。这难不倒我,我的演技已登峰造极,表情和架势摆出来,穿什么衣服都能想浪就浪、想纯就纯,想冰山就冰山,想高贵冷艳就高贵冷艳。
关键是罗迅今天喜欢看什么样的。
难得约会,该是打破温柔体贴路线,给他小小惊喜的时候。
我想了半天,最后计划借给罗迅续杯茶的机会,‘一不小心’把茶洒他一书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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