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三天,黎君就拿到了自己的身份证明。说是身份证明,其实就是一张纸,写着他的名字,出生年月日,父亲和祖父的名字,然后,还有一个中山县县令的大印。
而随着这份证明同来的,还有一张纸,上面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刘毅的家世背景。
“这两天青京的路引查的非常严格,不好补办,我已托人到中山县去做,不过中山县在槐南路,一来一往也是破费时日。好在刘兄是来青京游学的,想来也不是很急着出去,目前有这份身份证明也足够了。”一边偷偷的看向正在低头看身份证明的黎君,沙沙解说道。
其实,以宫而会的能力,就算检查严格,也不是办不到。但有了路引,黎君就可以自由出入,这却是沙沙不愿意的。当然,他有信心,无论黎君在哪儿,他都能找到,可是把人留在青京不是更好吗?
同时,沙沙的心中还有一个疑惑。虽然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但,青峰这几天的确有些不寻常。而也就是在这几天,黎君突然出现,虽然不认为眼前的这个少年能和青峰有什么关系,但他隐隐的总觉得,其中,可能有什么关联。
当然,这只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有时候他自己都要失笑。他甚至怀疑这种所谓的感觉,是自己在下意识的给自己找借口。不过,就算是借口吧,他也已经决定,目前先拖着黎君需要的路引。
黎君抬起头:“路引检查严格,是青峰出了什么事吗?”
沙沙认真的看了他一眼,又快速的转过视线:“这个,可能吧,我不是太清楚。”
他嘴上回答着,心中却在暗骂自己没出息。和黎君认识也快三天了,每天起码都要吃一顿饭,相谈也算是融洽,但他却一直不敢和黎君正视,特别是不敢看黎君的眼睛,每次一相碰都要迅速调转视线,虽然他心中千想万想,甚至恨不得去亲一亲,吻一吻。可是每次都是心跳加速,面红耳赤的避过去。
对于他这种表现,黎君也习惯了,而且他现在满肚子心事,也没心思在这上面留心。
有了身份证明,他总是安全了几分,也可以换个客栈住了,虽然他对那个云飘飘有几分欣赏,但他十分清楚,这样泼辣的性格绝对是麻烦的根源,他还是躲的远点的好。
但是,不能离开青京,而且路引检查严格总是一块心病。国家的力量是庞大的,就算在这个效率低下的世界也不能轻忽。
“刘兄?”
“恩,沙兄?”黎君回过神,露出一个标准的笑容,说老实话,黎君一直觉得沙沙的这个姓实在是太有歧义了。虽然觉得有点幼稚和恶意,他还是会忍不住往有歧义的方向想。
“沙兄恕罪,我刚才有点出神了。沙兄方才说什么?”
你刚才在想什么?沙沙几乎想问出来,不过只是几乎。他说出口的还是:“无妨,我是说刘兄还没有去过须弥吧,这是青京胜景,不可不去。”
须弥?青峰之下的那座山?黎君立刻在心中打了个大大的叉。
“是,也是久听须弥之名的,一定要找个时间去看看。”
“择期不如撞日,刘兄不如今天就和我一同去吧。”
第七十章
大好风光,正是草长萤飞的季节,没有污染的天空湛蓝如洗,白云如棉,树枝随风飘荡。这样的天气,无论在什么时候都适合踏青。通往须弥的路上游人如织。有骑马的、骑驴的、坐车的、坐轿的,偶尔也有几个骑着四品下骑兽的。虽然不是什么上品骑兽,也不能飞翔,但依然是珍贵的坐骑。无论是骑兽还是骑在上面的人都耀武扬威,目下无尘。其他的游人也会提前躲开,用羡慕而复杂的目光看着他们。
须弥山离青京的中心将近八十里,虽然青京有将近百万人口,是最繁华的几个城市之一,但繁华范围的覆盖面也不超过三十里,开始还有成规模的店铺,再之后的路上就只有简陋的茶铺了。
这样的天气,这些茶铺的生意也相当好。客来客往,一天的茶水钱也足够老板笑不合口了。
风铃茶铺的老板娘包嫂刚送走一批客人,正在收拾东西,远远的就看到远处一片烟尘。她一愣,烟尘,这要有多少人啊。
“老头子!老头子!快准备,再生一个小火,有贵客要来了!”
像这样的架势,一般就是大户人家出游,而这样人家的主人是绝对不会用他们的茶水茶碗的,就算要喝茶,也不过是借他们的火,用自己带的器具烧而已。赚不到什么茶水钱,但是赏钱绝对不少!
包嫂迅速的抹桌,收拾凳子,远处的烟尘渐渐近了,但她的脸色已经垮了下来。前面的人并不多,也不是她以为的大户人家出游。虽然能骑得起马的也很有钱,可是看那一行人的架势,实在是不像能让她赚到钱的。
而茶铺里还没走的几个年轻后生的眼则亮了起来,包嫂不认识,他们可认出来了,那并不是普通的马,而是骑兽,三品的生风马!
生风马,顾名思义,就是奔跑如风,普通的马,就算是绝世良驹,在这种骑兽面前也只有俯首称臣的份。而且生风马生来魁梧,比普通的马要高出小半个马身,四肢修长,鬃毛亮眼,额头上还镶嵌着灵晶,众多骑兽中,只有生风马的灵晶是可以从外部看到的,虽然这对灵晶的生长可能会有妨碍,但,从美型的观点上说,却是加分不少。
所以无论男女,都很喜欢这种骑兽,就算是富豪人家,一般不是特别要赶路,也会选择生风马——毕竟骑到天上可没有观众了。
这生风马奔跑迅速,不过四五骑却跑出了几十骑的气势。来到茶铺前,当先一人放慢速度,转身道:“子悦,到须弥还有二三十里,我们先在这里休息一下可好?”
说话的人穿着月白色的长衫,袖口镶着金丝,一看就是上等衣料,而这人的长相则是非常稚嫩,圆脸圆眼圆鼻子,看起来就像邻家小弟,那样张扬的衣服配上这样的容貌,只让人觉得可亲可近,心生好感,完全没有普通富家子弟的跋扈,众人不仅对他口中的子悦也好奇了起来。
“好啊。”
话音一落,众人看向说话人,不免大失所望,那个子悦也太过平常,穿了件普通的墨绿色长衫,长袍上没有任何装饰,连普通的香囊都没有挂一个,而他的容貌也非常一般,不大不小的嘴,不高不低的鼻子,总归一句话,就是普通普通再普通,要不是此时他坐在生风马上,就和大街上随便一抓就能抓出一把的路人一样。在他身旁,还有一个和他模样相仿的青年,想来应该是他的兄弟。剩下的两个,则穿着同样的衣服,跟在他们身后,这两人倒是器宇轩昂,只是一直跟在三人后面,一时倒弄不清他们的身份了。
那几个人下马,一个先前跟在他们后面,穿着蓝衫,模样斯文的青年进了茶铺里间,看样子这人竟是个伴当。而另外一个身材较矮,穿着同样衣服的青年则拿出块丝巾,仔细的擦拭起桌椅,他擦的很快,不过片刻,几把椅子就被他擦了一遍,然后就见他又拿出条丝巾,重新擦了一遍。两遍过后,他收起东西,站在一边,垂手恭立,显然也是个随从。
他把一切都收拾好了,那三个公子模样的人也没有入座。只见那个叫子悦的歪歪脖子耸耸肩,毫无顾忌的在那里活动身体。而那位娃娃脸青年则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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