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除了当警察为人民服务外,他更喜欢做生意,赚银子!
而且,他也这么做了!早在三年前他就跟寒凡一起合开间公司----
虽然没有唐小逸那么成功,但----效益不错,收入可观,脱离小康,迈向富裕。
撇去身份地位不说,他脸盘不错,不用他主动,倒追的多得是,可人小爷还就不喜欢倒贴的女人,嫌送上门的没意思!
可又懒得费工夫调查女孩的背景、身份和详细资料。
于是片警这个身份便给他带来了相当大的便利。
朵朵这丫头就是这么认识的!
初见她时,他就觉得这小丫头脸庞靓、条子正,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而且人不仅漂亮还有种说不出来的味儿。
男人嘛----都是感官动物!
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美女和帅哥之间的事!
他对她,谈不上是一见钟情,但就是有种莫名的熟识感,仿佛很久以前就认识般!
后来几次接触后,他觉得这孩子不只是漂亮,还让人心疼!
虽然也说也笑,但眉宇间总会飘着淡淡地迷惘和神伤,按理说,这个年龄的孩子,该是天真烂漫的才对。
阅女众多的他笃定她是有故事的!
男人对有故事的女人,多少有些好奇,尤其她还是美女!一个仅仅只有十六岁便考上大学的天才美女!
确实,她是有故事的人,不仅如此,当时她的抑郁症还在治疗中----
之前不知道她有那病的时候,以为她使的是欲擒故纵的把戏。
之后,知道了她的病,心疼的同时又更为上心!
然后可劲地让她记住自己。
为了能让自己的容貌深深扎在她脑中,他也确实做了不少蠢事!
比如,送给她的钱包里,除了他的照片就只准放她自己的照片。
比如,她的手机里,除了女人的照片,只能有一个男人的照片!
比如,将自己的照片放大,强势性地贴在她卧室的墙上。
比如,每天至少三个电话,第一句永远是:妃儿,我是谁?
比如,每天无论多忙,至少要见一次面。这里说的多忙是指朵朵,他这个大少,很少有忙的时候!
直到她被烦的神经衰弱时,也终于将他记住了!
可成为她病愈后第一个记住的男人又怎样?
她的一辈子计划里依然没有他!
之所以没有立刻追她做自己的女人,不是因为不喜欢,想玩玩----而是因为太喜欢,想长长久久,一辈子拥有!
十六岁的她,太小!二十一岁的他也太年轻!
若没有三年来的胡闹、厮混、与别的女人之间真真假假的纠缠,他的朵儿,或许早就被家里人给和谐了----
他算计了三年,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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