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暖思淫欲,时间长了,越看越顺眼了,乔四也就觉得白秋实长得算还不错的,尤其没有任何修饰,成日鱼虾为伴,有这水平已经不容易。
虽然容貌年纪都达不到他一贯的要求,不过将就著吃吃应该还不错。年纪大了比较塞牙,也有种乡野的天然风味,又是个未经人事的,口感可能还挺脆。
只可惜兔子不能吃窝边草。把这人给嚼了,谁来给他做饭,让他使唤呢?
以往倒是有人床上床下都能伺候他,爱护著他,只是已经没了。也不会有第二个了。
虽然自认为过得十分低调,乔四在这邮票大的小村子里,也算薄有了名气,免不了有人来拉拢他。
对於这类招徕恐吓,乔四是很不耐烦的,他什麽世面没见过,这些乡下流氓拿点乱七八糟的东西就要逼他去给他们做事,太可笑了简直。
他是软硬都不吃,闭门谢客。然而有天白秋实去街上买菜回来,不仅两手空空,脸上还肿了。
“这是怎麽了?”
白秋实垂头丧气:“路上遇到上次来找你的那帮人……”
乔四登时勃然大怒,他自然就把这男人当成他的所有物,胆敢欺负到他的人头上,光天化日之下找死。
於是他亲自出马,找到那夥胆大包天揍了他家宠物的小混混。
那群年轻人是不太把他这种脸无血色还白头发的病夫放在眼里的,叼著烟嘻嘻哈哈。然而手还没碰著乔四,乔四两个指头一用力,对方当即就哀嚎一声,抱著胳膊满地打滚了。
白秋实眼里几乎要冒出水来,都星光点点了:“你好厉害啊。”
这样既不谄媚也不畏惧的由衷赞美,让乔四心满意足。
这样简单轻松的生活是他以前没有过的,他觉得还不错。
连落魄的这时候,老天也会送他个良善可欺的软柿子给他差遣,天生的大爷命。日子倒也过得逍遥自在。
那些要紧的,要命的东西,他都可以不再去想。现在的他,每天所需要思考的最困难的一个问题,也不过就是,晚饭/午饭究竟要吃什麽。
他并不想怀念过去。连回头看也不愿意。
只要稍作努力,回忆就会淡化,他有些害怕於作茧自缚。毕竟他回不去,有些东西也回不来。
说不定他就要心甘情愿地终老在这静谧的小渔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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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本文最大的错觉是____________。
其实俺蛮喜欢受受恋滴口感==、、
比如说四爷X白兔
老师X锺理
舒念XLEE叔
小竟XBOSS(???)……
乔四爷的坑--错觉(45.5)
而这一日乔四在院子里呈老年人状晒太阳的时候,白秋实兴冲冲的从外面进来,一路跑到他跟前:“我要到城里去啦。”
乔四睁开一只眼睛:“干嘛去?”
“我弟弟要结婚了!”
乔四有些意外:“他什麽时候找的女朋友,都没听你说过啊。”
白秋实还是兴奋不已:“我也是刚知道的。唉,大喜事呢……”
乔四看他一眼:“你这是什麽弟弟啊,这麽大的事,到最後才通知你?”
男人的兴奋略微减弱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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