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作法的目的是在改革开放的旗帜下,继续维护市场的权利化、行政化、官僚化。是某些分利层不愿放弃由垄断利润而带来的巨大既得利益,维护分利集团小团体利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的产物。因而这种政企不分的集团只是过去高度集权计划经济的产物,是为了把第一阶段在试行放权搞活后下放的权力再集中起来。这种集权的归宿只能是穿新鞋走老路,皈归于计划经济由行政官员主导经济的巢穴中去。
可以试想,在全球市场化大潮中继续以“改革”形式推行这种变相计划经济会给新华书店造成什么样的结果。不言而喻,只能是灾难性的。虽然这种整体的灾难可能会是渐进的、缓慢的。然而,在这种长时间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的状态下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国有资产的有形或无形流失,失之于分利集团的瓜分,失之于行政于预下的盲目投资。这种模模糊糊的产权无疑给分利集团的少数人带来意料不到的个人利益,使他们在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在最后的回光返照中辉煌起来,发达起来,致富起来。他们这些借助于第二轮改革巧妙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的官员们,将在暴富后退出历史舞台。届时传统的新华书店如果顽固地拒绝市场化改制的尝试,将在整个国家完成市场化改制后,逐步在历史的长河中消亡。崭新的图书流通体制可能会在艰难中诞生;这种新体制的催生者或者说旧体制的掘墓人,必然是日益推进的改革开放新形势,
还可能就是体制内的分利者阶层本身。这几乎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这种从根本上无视书店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集权改制,无论其打的旗号多么神圣、庄严,只能是一场近乎荒诞的闹剧。闹剧终场,主角们腰缠万贯成为新时代的暴富者,有的人现在实际已跻身于暴富阶层。而新华书店这块曾经闪耀着**传统的名字,将伴随着计划经济的消亡而走向历史的尽头,这将是历史的遗憾。因为这类集团公司只是继续维护行政垄断,以垄断性产品如中、小学课本带来的巨大利润为基础的行政性翻牌公司,以手中掌握的行政管理权力,搞行政壁垒、行政保护,顽固地拒绝、排斥、堵塞书店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手段,多种流通渠道的发展。继续在事买上维护图书发行的垄断渠道而坐收垄断利润。诚如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那样:“现在的机构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设立了许多公司,实际是官办公司,用公司的形式把放给下面的权力又收上来。
机构多,人多,就找事情干,就抓住权力不放,下边搞不活,企业就没有积极性。”小平同志还说:“你往下放权,他那边往上收权,必然会阻碍经济体制改革拖经济发展的后腿。”
当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必须解决“产权’’这个瓶颈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产权问题也即所有权的问题,深化经济改革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新华书店作为图书发行的“主渠道”无疑是被打下计划经济深深烙印的。这是图书长期以来作为具有浓厚意识形态性特殊商品,执行为政治服务的方针,为政府计划垄断的必然结果。然而当图书改变了为政治服务的惟一功能,而扩大其内涵,变为具有文化消费、文化积累、美化生活、社会适用等等多方面促进社会文化科技发展的多重功能,进入市场努力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需要后,新华书店就应当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涌动而追随时代的步伐,努力去拓展自己的广阔领域。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效益的体现在于图书市场的接受程度,公众的需要程度,并不仅仅单纯依靠政府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因而在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中市场的要素流动是不容忽视的。市场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在图书市场正确的政治导向规范下,也是难以排斥的。图书市场的发展对于出版资源按市场价值规律的流动这一客观现实是不容回避,
也无法回避的。这些均非政府权力能够强行干预和垄断的。强行干预垄断的结果是出版业的自杀。眼下诸多图书工作室这类准图书出版机构的崛起,正是社会力量介入图书出版分享资源的先兆。
而对社会力量大规模地介入出版、发行业,我们采取什么对策,确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生死存亡问题。这种社会现象必然引发人们对图书出版发行体制的反思,在反思基础上走体制创新,机制重组之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下,在法制规范制约下大踏步地向市场****,才是唯一的选择。
因此,新华书店在保持和发扬传统优势和传统特色的同时,绝不能拒绝市场化的改制,这就必须在产品结构上把属于政府计划垄断的中、小学课本从经营机构中剥离出来单独核算,应特别注重把侧重点放在一般图书的市场占有率上。这种剥离是痛苦的,但是是必需的,这是断奶之后走独立自主之路的必由途径。继续靠垄断利润去安享富贵,只能养成懒汉式依赖作风,使新华书店的市场化机制不断萎缩退化,乃至几乎无法独步市场之惊涛风险,陷于困顿和退却之中。
其次,新华书店由于长期依靠计划经济的垄断经营,省级店与市、县店、发货店与销货店产权关系极不明晰。由于传统计划经济所造成的利润上缴,由省店统一计划分配的格局,而导致发货店与基层店的所有权模糊不清,在事实上就很难使基层店成为独立自主的法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其法人主体资格是不完全的。在第二轮经济体制改革中,应对各级新华书店的资产进行评估,使基层店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省店与市县店不再具备行政的隶属关系和上下级关系,而是以资产为纽带的经济契约关系的联合体,并非行政统属关系的集合体。在此基础上的公司制改革,走集团化道路才是符合党的“十五大”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而不能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再回收人权,只能使基层店带着双重的镣铐去参与市场竞争,在事实上束缚了新华书店的自我发展的步子。这怎么能和夫妻亲友就可能成为法人的集体和个体书店相抗衡,去占领一般的图书市场呢?
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市、县店统一向省店上缴的利润,再由省店统一下达留利分配指标发展网点,建造门市大楼,其间个别领导人的分配资金的主观随意性极大,往往根据亲疏好恶的“内部人控制”的原则去决定资金的流向。那么,在这次产权评估中,就应当实事求是地将广大基层店职工创造的价值作为资产评估进去,
明确界定产权的界限,不能全部都算成省店的份额,而对几十年来广大基层店创造的利润和价值加以无偿掠夺。这是一种以行政性手段的巧取豪夺和无情的鲸吞。从本质上讲是违背市场价值规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
现在,有人提出省店的产业是省政府所属的国有资产,其潜在的意思是产权改革无需进行。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清楚政府还是全民所有制,在事实上任何一个抽象的政府和全民都不可能是事实上的产权所有者,关于’国有企业所有者虚位的问题,是经济学界早已定论的老问题。
这就引发了第三个问题,也即所有者和经营者是怎么在国内经理人才市场尚待形成的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明确职责,政企分开的问题。从上所述,政府和全民只是政治的抽象物,只是一个集合性名词,换言之只是一个抽象的符号。事实是无论政府中的成员或新华书店的成员都不可能也无权支配新华书店的资产。书店经理也只是受政府和全体人民委托,对于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的经营者,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这就是所谓的国有委托代理制。
而这种委托代理制在劳动人事制度、干部制度有待改革的今天,在我国现时代民主和法治都有待完善和健全的今天,无疑是带有很大的个人感情色彩的。在科学的、民主的选择人才的机制制度没有牢固的社会基础和操作程序时,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人的配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的好恶。因而实际上是个人感情支配干部配置,干部的任用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是对于个别领导人的效忠。这就是当今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如此严重和由此而衍生出“寻租现象”的恶性循环的原因所在。
如果说过去地主的设租剥削在产权上还是明晰的,那么当今“公仆”的“设租”和“寻租”实际上造成委托代理人在委托代理期间的短期行为,则有可能成为个别人对国有资产的瓜分和掠夺。因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事实上导致了某些行政管理部门权力扩大,
企业为了获取经济上的好处,或者经费上的自主,或者企业领导人的个人利益都必须对企业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收买贿赂。
从行政权力上获得好处的官员,将会牢牢把住行政对经济的干预不放,使事实上的政企不分长期维持下去。像那种既当行政主管厅局长,又当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人是集政企大权于一身,使“设租”
和“寻租”权益在循环往复中猎取最大的个人利益的实际获利者。
这种“内部人控制”的“寻租”和“设租”,再按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层层分解,便成为一个凌驾于社会企业之上的分利集团。由分利集团所翻建的行政性翻牌公司,为鲸吞国有资产选择了最佳组织形式。这也是葬送国有企业的罪魁祸首。垄断利润做为公司效益来分配本身对于社会其他行业就是分配不公,再加上利益按权力大小分配更是不公上的不公。这些在“内部人控制”中获得企业经营权的大小经理们,事实上就有了对国有资产的支配权,他们除了不按经济规律乱投资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外,还可以假公济私,巧立名目地化公为私,又有谁来追究他们的责任呢?因为他们在行政上是管理者、仲裁者,在经营上、财务上是支配人、监管人。这种裁判兼运动员的双重角色使他们事实上处于无人制约的境地。在某些人眼中,公司制的集团化只是一种为自己谋利的幌子,幌子当然要漂亮还要高贵。这就要多贴行政标志。无论如何在我们这个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威是不可或缺的,这种权威被借用来为事实上的倒退壮胆,也就能够起到“夜过坟场吹小曲”
的功效。
其四,上述种种现象导致了事实上的“市场失败”。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搞发行集团的目的是为了打破地方分割、行政封锁,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大市场。然而,一些集团的组建者其根本目的却是为了继续封锁市场,搞区域性行政分割,仅局限于区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使全国的新华书店陷于互相分割,相互封锁。有的还巧立名目地搞什么南大门、北大门,使原本应当非常活跃,始终都是流动着的市场要素在紧闭的大门中窒息。而使新华书店的生命力在省与省的生死较量中拼搏,而不是在统一开放的大市场中靠契约来调节关系,在平等的起跑线上开展优胜劣汰,其结果只能将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在事实上成为“二渠道”合法和非法书商竞争角逐的市场。我们的新华书店在封闭、分割中窒息了生命力,“二渠道”合法或不法书商在竞争中成长壮大,最终自然因为生产内涵的扩大,由自发的集团化倾向而成为集团的真正组建者。待到行政的约束一旦撤除,他们将起而代替新华书店成为图书发行龙头老大。这样的前景应是热衷于搞行政性翻牌公司的厅局长兼总经理、董事长们所不愿看到的。他们只能是年年陶醉于虚假的利润增长率上,殊不知刨除了课本及教辅读物带来的垄断性利润,加上大大高于利润额的库存,排除涨价等因素,新华书店的“泡沫经济”
和“空壳经济”现象存在已经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了。
其五,这种集团的产生是靠行政手段将基层新华书店从基层主管部门强行剥离出来的,在基层店发展过程中曾在政策和其它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基层主管部门将因为利益的丧失而引发剧烈的反弹。这种反弹的结果是,利用本身行政主管的优势将自己的企业纳入图书发行业,成为,“二渠道”中强有力的一员。他们利用对图书报刊市场的主管优势,完全可以采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作法,无视新闻出版图书主管部门的权威,而不按照规定开拓新的图书市场,形成与新华书店分割图书市场的一支劲旅。
因为在基层管理部门看来,既然省级主管部门可以无视基层主管部门权益,靠行政手段强行剥离基层店,那么他们也完全可以无视上级行业行政主管的权威而依靠基层行政管理手段开拓新的市场与新华书店进行对抗。这种对抗性竞争是按市场价值规律进行的良性竞争,还是为各自的部门利益而展开的恶性竞争?答案只有一个,以行政壁垒、地方分割、条块分割、部门垄断为特色的竞争,
并不能促进图书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只能导致图书市场秩序的紊乱。不言而喻,这是不利于形成社会主义书报刊市场良性循环的。
当然,我所说的新华书店并不是所有的新华书店。某些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省新华书店在明晰了产权之后,正在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以资本关系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的精神组建大型图书发行集团。
广东省顺德地区产权改革的经验给我们以启示:当人们正在千方百计拆除形形色色县、市一级的由计划经济所创立的行政性“鸭圈”,而把“鸭子”放养到一个更广阔的天地里获得更多觅食机会时,有的人却想借助于行政权力,拆除小型“鸭圈”,而建造更大的“养鸭厂”,把“小鸭圈”中的“鸭子”再集中“圈养”,这“鸭子”能够养得肥、养得壮吗?当这种违背市场价值规律与党中央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背道而驰的作法无法实施,再回过头来寻找市场时,那些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孵养的“野鸭”已形成片片“鸭阵”正有秩序地向广阔的天地****。那时,圈养的“家鸭”还能够获得有效的生存空间吗?
郑东以上的大胆放言,使田茅琳看得汗毛直竖,冷汗淋漓。她不得不佩服郑东的胆识,但总感觉到郑东的观点有点过于危言耸听。因为旧体制的消亡是有一个新旧交替过程的,并不像人们遭受意外车祸身亡那样倾刻命归西天。有时还要取决于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又怎么可能操之过急呢?想到这里,她又深深地为受到郑东异端邪说的影响而感到有点后悔。自己是这个集团规划的设计者之一,绝对不能受郑东思想的影响。这丛妩真是荒唐,竟然把这些言论悄悄收集来,还在我们这个核心悄悄扩散,也许她只是为了讨好卖乖,殊不知这些言论的扩散是会动摇军心的。
尤其我们这些骨干,只能义无反顾地在尊敬的谭冠厅长领导下,在崔牛牛副厅长的指挥下勇往直前。我们应当树立起坚定的无往不胜的信心,因为当今之世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有时会超过真理。你郑东再有理,在不合适的时机,在不合适的场合去宣示自己的见解,也只能是悲剧性的结局。就如历史上的“狂狷”之士,哪一个没有才华,哪一个不拥有真理呢?屈原投江,嵇康饮血,晁错腰斩,李贽被杀,龚自珍被逐,林则徐流放……这些历史人物的人格悲剧,
铸成了千古遗恨,难道他们不拥有真理吗?对郑东的胆识和勇气她是由衷佩服的。而对郑东的愚憨和不识时务她甚至不屑一顾。
她对丛妩的作法感到有点反感,这妖艳浅薄的小女人,不知是为了什么目的,是取悦于谭冠或者崔牛牛还是怎么的,这种小特务的勾当毕竟不太光彩。郑东这种言论,她也听过多次,她除了向崔牛牛报告之外并没有想到要整理出来。
她用火柴点着了那几张印满字的纸。稿纸在火焰的吞噬下,
化成了灰烬。让郑东奇谈怪论见鬼去吧,让丛妩的小人行径见鬼去吧,见怪不怪,其怪必败。田茅琳挟着公文包,满怀信心地像男子汉那样走出了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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