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突然哽咽:“我愿意给陆东霖生孩子,可是他却不要我了。”
我顿时滞了一下,接着却脱口而出:“他从来都没有不要你!是你妈当初嫌他穷,硬逼着他离开你的。”隐瞒了几年的真相,就这样被我说了出来。
电话里瞬间只剩呼吸声,隔着一个大西洋,我都能感觉到莎莎的心扑通一声沉入了海底。
隔了好一会,她才颤着音说:“……不可能,你骗我!”
我不客气的对着电话喊:“你去问你妈!看我骗你没有!你妈是规划局的,大约也听说过,陆东霖现在与人合资开了家自己的园艺公司,他每次参与园林竞标都能中标,随便一个工程就赚几百万,你问问你妈,看她后悔没有?”
电话里一阵死寂,然后是“嘟”的声音。
两个月以后的今天,莎莎就告诉我她离了婚。以前她从没说过要离婚,即使过得不幸福,她也说,反正不可能嫁给陆东霖,跟哪个男人,都是一样的。
她离婚,是为了东霖,回来,也是为了找东霖的吧。
下个周末,就是t大的百年校庆,那时,她就会见到东霖,所有的一切,不出意外,大约都会回到原来的轨迹上去。
她不知道我和东霖的关系,我也不会告诉她,大约她做梦都想不到,她走了以后,我会和她从前的男朋友搞在一起。
那时她除了约会,其余时间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有次我过生日,两人都喝了点张裕干红,她就乘着酒劲抱着我的胳膊对我说:“陈玉,除了男朋友,我其它的一切都可以和你分享,你知不知道,我,莎莎,就是这样对你掏心掏肺的。”
我当时心里热辣辣的,立马就对她说:“要不要我再帮你写一封酸唧唧的情书?徐志摩的诗我都可以背下来了,陆东霖不是很好这一口吗?”
她抓着我的胳膊使劲摇,头点的小鸡啄米一般,搞得我唔哩哇啦大叫着说受不了她。
东霖第一次吻她,就是看了我帮她写的情书,东霖第一次对她说我爱你,也是看了我帮她写的情书。
只是这些是始终不能说的秘密,东霖永远不会知道。
身体热了起来,被窝里暖烘烘的,两人贴着的地方也有了火炭的感觉。东霖慢慢的动了起来。他的脸俯了过来,温热的唇贴住我的脖颈,不断下移。他吻着,轻轻的啃咬,就像在我的身上烙着封印,滚烫,烧毁心智,我渐渐觉得喉咙干哑,呼吸有点不畅。
床第之间,我们一直非常和谐,或许,这也是东霖始终和我在一起的原因。
抚着我的肌肤,他覆上我,我忍不住闷哼一声。
“我重吗?”他低语,鼻息打在我的颈上,仿佛轻柔的手抚过我的心,一阵阵酥麻,从心底泛起,遍布全身四肢,涌向脚底,我只觉得踩在云端,身体不知飞向何处。
“像个磨盘……”闭着眼,我恍惚觉着那声音不是来自于我。
他低头吻住我,把所有的颤栗和呻吟都堵在我的喉间,我感觉自己真的在被他推碾。
屋里一点晕昏的光,好似三月般的春光弥漫了一室,就这样忘乎所以,在这种无可救药的子夜十二点,如果忘记莎莎,我会觉得,我的未来,或许还能有朵甜梦。
假使,如果的话。
东霖睡着了,微微的鼻息喷在我的头顶,空气中只剩了他的呼吸声,宁静而温暖。我轻轻抬起头,仰望着他的脸,从下颚这个角度看去,他的脸部轮廓显得更深邃,长长的睫毛在眼敛上投下了一弯半月般朦胧的阴影,它看得见,却摸不着,恍如蝴蝶的影子,我永远捕捉不到。
我眼里升起淡淡的白雾,眼前渐渐模糊,喉咙像被哽住,或许今天,是我最后一次依偎在他的怀里,他爱的始终是莎莎,他并不爱我,我一直都明白这一点。
第二天很早我就起了床,把床单和他换下的衣服丢进洗衣机,快速的把屋子收拾了一遍,东霖起来的时候,衣服床单都挂了出去,白粥也熬好了。
和他吃着早饭,我与他说着话。
“烟少抽一点,对肺不好。我给你买了咖啡,在橱柜里,你要提神的时候,可以喝一杯。”最近他的公司又参与了一个大型开发区的环艺工程竞标,他在赶一份标书,我知道他会熬夜。
“嗯。”他喝着粥,随口应着。
“阳台上的那盆葱,你不要忘了浇水,每次我来的时候,都枯的只剩几根绿芽,你是不是从来都不管的?”
不知为什么,我对养花没兴趣,只喜欢养葱。上学的时候,在宿舍的窗台上也养了一盆小葱,这个癖好,没少被人嘲笑。
东霖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记不住,要不你每周多来一二次,它就不会干枯了。”
我放下勺子看向他:“为了小葱从城南赶到城北,划不来。”
东霖凝望了我一秒,没说话,又继续去喝粥。
如果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多留一秒,就会在我的眼里看见失落。
我一直住城东,我想他应该是知道的,上个月我告诉过他我要搬家,但刚才我对他说是从城南而不是城东赶到城北,他却一点反应也没有。我住哪,他根本不关心。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突然从他的世界里消失,等他想起我的时候,在这个钢筋水泥筑起的沸腾尘世中,他知道要在那个蚁穴里才能寻到我呢?
假使他的车丢了,没关系,有定位仪,他马上就可以确定它的方位,然后找回。
但是,如果我丢了,他还能寻到我吗?
他没有储存我的坐标,除了我的手机号,别的,他一概不清楚。只要切断和他的这点联系,我立即就能遗失在他的世界里。
可也许这也是我的自作多情,就算我真的消失了,他会认真的去寻我呢?
或许会去打听,但不久,就会放弃吧。
我对他,始终无关痛痒,是可有,也是可无。
是这样吧。
离开
早餐过后,东霖去了书房筹划他的标书,我不声不响的开始在他的地盘消灭我存在过的痕迹。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傻,莎莎还没回来,东霖甚至没有见到她,我却已经在做着离开东霖的准备工作了。
是不是不爱,所以可以这样不留恋的离去?
不是,只是因为理智,所以不想成为所爱之人的包袱。我是这样定义自己的。
东霖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身边,他肯定会因为我而彷徨,他大约也绝对无法对我说出“分手”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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