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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小主人饿了山姆马上去准备吃的。”山姆慌张的往厨房跑去,不管天色还很早就准备做晚餐。

“山姆,先不要做大餐啦,先给我弄点吃的过来啊我快饿死了。”云默为了自己的肚子着想,已经等不到大餐煮好,肚子就唱起了空城计。

“知道了,马上就好小主人。”山姆一想是啊,小主人现在正饿着大餐准备的时间太长,还是先蒸碗蛋羹,然后又把自己白天做的春卷端了一碟出来。

“好吃,山姆你好厉害啊!”这两道菜似乎是自己前几天才教给他的,现在不但会做还加入了帝国的特色,味道也多变起来。

“哈哈哈,小主人夸奖山姆了,山姆好高兴。”山姆手舞足蹈的跑回厨房,他要准备大餐让小主人吃好的,顺便庆祝小主人第一天上学。

“默儿一回来,家里的气氛立马就热闹起来了。”丽娜拿出手绢擦了擦儿子嘴角的蛋渣,然后夹了一块春卷亲手喂他。

“妈妈,你也吃吧山姆做了好多呢!”云默说着就夹了一块给罗杰,然后又给丽娜,最后才是自己。连吃了五块春卷和一碗蛋羹,云默的肚子才感觉到有东西在里面。不像刚回来时空荡荡的在打鼓,老远都听到声响了。

“默儿,山姆不是做了点心让你带去学校吃吗?”罗杰等儿子吃饱后才把心底的疑问提了出来,要知道山姆准备的食物都是按照云默平时的食量来做的,考虑到儿子上学份量比在家时多了三分之一。

“唉,别提了爸爸。今天碰到一极品,把我的点心全吃了。我就刚才开始吃了一个,剩下的连个渣都没瞧见。”把同桌的事随口提了一下,当然对于被拦着找麻烦的事一句也没有说。

“哎,学校还有这样的学生啊?”

丽娜好担心哦!是她脱离学校太了久,还是现在的孩子变化太快。而丽娜对于抢自己儿子点心,害得儿子饿肚子回来的人真心没有好感。

“有什么好奇怪的,一样的食物可以养一百种人,只是你那同桌在礼貌方面需要加强。”罗杰也不好说人家的孩子,只是说需要多学学礼仪算是表达了对儿子同桌的不满吧!

“爸爸正解,同一家族还有性格各异的人呢!明天我会请求老师调一下座位的。”毕竟今天有了摩擦,要是再坐一起被找麻烦到是不怕,要是耽误了自己的学习就很不好很不好喽!

“行,先这么做吧。”丽娜也知道,同学之间有矛盾是无法避免的。都是些少年,在家中又有家长宠着纵着,谁也不让谁不起争执才怪了。像自家儿子这么乖的在小区里也找不出几个来,所以丽娜一直很庆幸自家孩子没那些坏毛病。瞧隔壁家的孩子,天天不着家不说,还四处打架惹事,少(管)所都快成那孩子的第二个家了。

“我去换身衣服再下来,爸爸妈妈你们等我一会儿。”云默身上还穿着校服,在学校到没什么在家就很别扭了。

“好,快去。”

丽娜拍了一下儿子的肩膀,与丈夫一起目送孩子上楼。

“唉~~”

叹了口气,把校服换下来挂到自动清洁机里,明天早上拿出来时衣服会被清理一新,还会喷上淡淡的清香味。总的来说,房间会自动清洁,衣服鞋子只要放进清洁机里就会自动清洁干净,完全不用主人操心。(好省心哦,好想要啊!)

冲了个凉,换上一套休闲服,穿着布鞋就下楼。在家里云默喜欢穿着柔软舒服的休闲装,还有鞋子都要求是用布做的。当然布鞋在伊顿家最开始是没有人会做的,云默就自己动手为自己和父母各做了一双布鞋。后来山姆学会后,就再也没有让云默自己动过手。

要说起来云默为什么会做布鞋,就要谈到云默的奶奶了。小时候他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因为奶奶的眼睛不好,可她又喜欢穿自己做的鞋子。才十一、二岁的云默不想奶奶因为眼睛看不清被针扎伤,所以就自发地接过了做鞋的活。在奶奶的指导下做了一双又一双,一共做了十双备用,最后一双做出来的鞋子连奶奶都称赞说比她做的还要好,有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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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忘记更新了,太久没有日更结果就一不小心忘记了。还好在十二点前记起来了,明天大概会双更,但请不要太期待

☆、其实汤姆同学还是挺可爱的

云默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做鞋,不单单给家人做。偶尔还会接到一些老人的订单,为他们做一双舒适的布鞋。凭着这手艺,年少的云默一年下来最少都能挣上两、三千,给自己的小金库充的又满又足。他还想着,等自己考了大学头两年连学费都不用家长出了。结果……

现在想想,还好弟弟知道自己小金库的密码和存放地,那笔不算少的钱不会因为没有主人而被银行捡便宜。蚊子再小也是肉嘛里面的钱都够弟弟两年的大学学费了,另外两年就需要父母添上。这么一想,云默还是庆幸自己小时候有跟奶奶学习做鞋,挣的钱自己没有用上可弟弟好歹用上了。

晚饭后,云默在客厅写作业。帝国怕孩子长时间使用光脑会产生副作用,比如说不会写字。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在校生一律要求用书写来完成作业,而且不可以找人代替,如果被抓到了就会被主脑警告一次,连续三次被警告那么对不起,就请你去少(管)所里蹲上十天。如果屡教不改,那么就加倍处罚,一次一次的往上加,就算帝国人最高寿命可达到七百到九百岁遇上这加倍处罚也得投降,因为你就算活到一千岁也不够用啊!

因为对帝国字还不熟悉,所以云默写的很慢。时不时的还要问罗杰字怎么写,语法怎么用。一科作业写下来,云默已经是满头大汗了。这太考验人的意志力了,不过这么一来每个字和词只要写上几次就会记得很牢固,下一次遇到也不用问爸爸了。

“默儿的字写得不错。”

罗杰检查了一遍儿子的作业,把错的地方指出来让他改正。不过云默的一手好字让罗杰赞叹不已,就算学校强制要求孩子用笔写作业,可是能把字写这么好的还是挺少见的。

“我一直有练书法,小时候家中不是很富裕,只有学书法最便宜买几本字帖和笔墨纸就可以练习了。”咬着笔头,遇到一道挺难解的题目。云默一直有遇到难题就咬笔头的习惯,被李爸李妈说了好多次都改不过来。

“别咬笔。再想想,试着做一遍要是再不会爸爸就讲解给你听。”

罗杰拍了儿子的后脑勺一下,这孩子怎么喜欢咬笔头啊!不过默儿小时候家境不好的事这可是第一次听他提起,真不知道他幼时吃过多少苦头。这么一想,罗杰就心疼的想捶胸口。<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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