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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这么暴跳如雷。事情结束在班花一记响亮的巴掌里──挨打的是慕昭白。“属狗的啊,真的咬人啊?这是我男朋友!”漂亮的小脸上,眉倒竖,唇微撅。

慕昭白和篮球狂人都愣住了。最后,慕昭白沉默地拾起了地上散落的图书馆的书,用袖子擦去上面的鼻血,重新夹在腋下,重新准备回家。他从两人手挽手的中间强行通过,当着诸多放学学生的面,故作苦大仇深状回头跟这对小鸳鸯说:“我再也不欠你的了,一拍两散。”

过了一周,因为污损图书被罚在图书馆里做苦力的慕昭白躲在架子后面,欣喜地听说了最新消息──那句话果然有效,都误以为对方跟慕昭白有瓜葛的小鸳鸯,在酒吧大吵一架并引发了小规模团队火拼之后,轰轰烈烈地分手了。

吴小京的爸爸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被同龄孩子欺负,因此在吴小京第一次揍了幼儿园同伴以后,吴爸爸高兴地说:“好儿子!”吴妈妈对此非常愤怒,除了用大巴掌让儿子的屁股吃足了苦头以外,甚至用毛衣针扎了吴爸爸,警告他不许鼓励儿子打人。

事情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吴小京优异的弹跳力和腿脚的灵活性在爬树逃脱老师批评的时候,被市体校来听课的教练发现。这位在随后的10年里都因为吴小京而骄傲自豪的教练,在树下张开胳膊说:“小心点,别摔了。”他想,爬这么高,要是摔坏了,一个武术苗子就废了。

吴小京从树叶缝隙里张望,尽可能迟缓地溜下来,在教练要接近他问问姓名的瞬间,飞快地逃走了。可怜的教练不得不在诺大的小学里蹲了3天,终于在某次课间操的时候,抓住了蹲在地下打三角的吴小京。

武术学校的生活枯燥辛酸,吴小京多次试图逃走,每次到不了门卫那里就会被揪回来。后来有一天,当吴小京考进了特种部队集训营的时候,他可以大大方方、满身荣誉地离开武术学校的时候,被沙袋压在练功房里都没哭的他,端着一瓶白开水坐在已经搬空了的上铺,喝醉了,泪流满面,不能自已。

集训营的班长非常不喜欢他,于是,故事按照既定情节发展,吴小京在结业考核的时候被客客气气地退回了武术学校,理由是他的桡骨神经做过手术。

吴小京站在学校大门口,不好意思进去。他知道,训练室里的墙壁上,有他很多照片,这冠军那冠军的。冠军怎么好意思让师弟师妹们看见自己因为性格活泼和耿直的缘故,被帝国最好的特种部队退回来?他很想给教练打个电话,但是,远远看着那爬满藤蔓植物的墙壁,吴小京猛然想到自己和师哥番强出去吃小笼包子,回来以后被罚做20个全套动作的日子。那些日子里,教练会手忙脚乱地熬米汤和鸡汤,会把那些活血舒络的草药切成一段段的,泡一盆气味难闻极了的药水。

他用快餐店的菜单纸,认认真真地写了一份关于自我行为的检讨,然后去医院给桡骨做了全面而昂贵的鉴定,然后带着不屈不挠的牛角尖精神把所有的资料复印了20份,每天给布津帝国纪律检查委员会寄一个最大号的牛皮纸信封。

最后一个信封寄出之前,吴小京终于拿到了回信。

程亦涵有段时间觉得自己得了抑郁症,非常不开心,很不开心。

他其实是个很浪漫的小男生。对于小男生这个词,程亦涵开始不接受。所有的教育都告诉他,做人要做有担当的那种大人物,而小男生,恰恰像是大人物的反义词。

可是他真的喜欢吃薯片,真的喜欢看推理小说,真的喜欢摆弄最先进的数码产品,真的是个小男生。

论年龄,他出道的时间比江扬他们都早,经过的事情却一点儿都不苍白;论资历,这个年纪就做到双硕士学位的人,大多都在科学院被国家高薪供起来了,他却难能可贵地拥有自由身。程非夫妇疼爱儿子,他们本来试图给程亦涵一个弟弟或者妹妹,但是好几次都失败了,因此,独子在此时更显得让人骄傲让人珍视。

但是这个小男生真的很孤单。

朝花夕拾(四)

高调的生活方式让他几乎有求必有所得,很多需要努力才能拿到的东西变得一钱不值。程亦涵记得医学院有个很喜欢和他一起玩的女生,当然,比他大很多岁,也有个牙科的大夫做男朋友。那天,程亦涵和她一起从期末考试的考场里走出来,女生从口袋里摸出最新款的手机给程亦涵拍照,说这是男朋友在咖啡店里做零工挣来的。程亦涵不理解这种快乐,但是他隐隐觉得,自己是需要这种快乐的。

那一年,程亦涵尝试了许多兼职工作。首先是给人家做家教,一个高中的理科生,需要补习物理。当程亦涵带着讲义和地址,坐着公车七拐八绕地找到了人家家门口的时候,男生的父亲愤怒地摔了门:“你又骗我?”当然,是冲自己儿子吼的。瘦高的男生暴躁无辜地申辩:“不是!真不是我同学!骗你我是你儿子!”父亲更怒了:“小兔崽子你再说一次!”

程亦涵掩门,冲进电梯。过了10秒,他又冲出来,一张一次性便笺贴在人家门锁上,上面一行清俊的字迹:实在是对不起。

第二份工作是在快餐店打工。程亦涵身材不错,穿上侍应生的衣服以后,格外漂亮。老板很高兴雇到了一个这么好看的会走路的招牌,便要程亦涵拿着300张优惠券去街边散发。当天晚上,骨头都要累散了的程亦涵从领班那里得到了10块7毛钱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快餐店里。因为数学不错的他计算了一下,最新开发出来的笔记本电脑的价格,需要他在这家店里干7年多。

第三份工作开始的时候,程非就已经注意到了儿子的新动向,却无暇研究其中的真正原因,只是增加了他的零花钱。这更令程亦涵深刻认识到了金钱的价值,从而更努力地在电影院卖票。4周的工作让他差点在医学院挂科,把他辞职的念头推向高潮的是那个下雨的晚上。特价的周末场本来人就多,程亦涵已经站了5个小时,因此当有个带着墨镜的年轻人递过一张大额钞票却只买小厅的一场不叫座的文艺电影的时候,他便很愤愤,头都没抬,点了座位后扔出一把找零:“谢谢,下一位。”

“程亦涵?”墨镜年轻人忽然惊叫,“亦涵!”

程亦涵一身冷汗地抬头,琥珀色眸子的江扬的嘴张大得可以塞下整把爆米花。

苏暮宇有写日记的习惯。他把那些日记本摞起来,像字典一样码在书架上。纸页记录的是过去的味道,苏暮宇微笑,他有另一个习惯,就是从来不把任何一个日记本用到最后一页。这样,每当你觉得生活到了尽头的时候,还有空白的惊喜可以翻开。

他望着窗外大片大片的郁金香园地,继续他的微笑。他始终保持着练习微笑的习惯,堪称美丽的微笑,并说服自己在这样的过程里尽可能地把生活看成一个美好的事物。波塞冬出去骑马围猎,本来苏暮宇应该全程参与,但不幸的是,昨晚他的右脚撞在门板上,一道3cm的血口裂开,骨节也疼得要死,不能穿鞋,只能养在房间里。

饿了就吃东西,厨房什么都有,尽管让厨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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