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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树很茂盛也很高,一直长到云里和彩虹里,我歪歪脑袋,他画的这是什么啊,怎么像儿童漫画似的?

翻开下一页,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铅笔字,用铅笔是我哥的习惯,从小学开始就没有变过,我凑近了些仔细看去,但见上面写着——如果可以一辈子这样静静地守护……

还没等看完一句话,我哥突然醒了,他眼睛一瞪迅速地合上本子护在身后,“李嘉木,你敢偷看我日记?”

哦喔,原来是日记啊,我八卦一笑,“哥,你要静静地守护谁啊?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啦?是同班同学吗?还是哪班班花?”

“不关你事。”

他表现得比我想象得还严肃,我气呼呼地冷哼一声:“哼,有秘密很了不起吗?我才懒得知道!”

014脸其实有很多用途

自从无意中知道我哥有喜欢的人了之后,我一直在观察他的行为,于是乎他的每一次发呆每一次叹气都能够让我浮想联翩。

唉,没想到我哥也是个痴情的角儿,那个被喜欢的女生还真是幸运,我哥面对她的时候会不会特别温柔?

哼,总归不会像对我这样残暴、野蛮、没有人性!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儿,我最近频频想起初中那时候,那会我刚上初二,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一个名叫“康祈”的男生引起了我的注意。

当时他的个子就已经很高了,在诸多未发育完全的男娃子中就是纯正的男人,除此之外,他还是学校的学生干部,学习、文学、体育样样精通,是众多女生心中的那个他。

不过也正是因为人气太高,无论是哪个女生想要脱颖而出被他记住也不是容易的事儿,但是呢有句话说得好,傻人有傻福嘛,被我哥简练地翻译成傻子命好。

我本来很不服气的,但那一天因为放学把书包落在学校而半路返回的我才觉得,那四个字也没那么难听,因为在无人的学校里,我就这么和脚腕受伤的康祈相遇了。

用那个时候最流行的言情小说里的情节来说,就是麻雀变凤凰、灰姑娘有了玻璃钢,呃……是玻璃鞋。

但现实里这种故事很难有个完美的结局,先不说我哥对他意见颇大整日嚷着要将这事儿告诉我爸,最首要的原因其实是他突然转了学校,还离开了南城,并且没给我留下任何的联络方式。

当时我受到了很多女生的嘲笑,还背地里抹了两天眼泪,但人走了,分手就成了不可抗的结局,不过,我年轻的情伤来得凶去得猛,没过几天就把这事儿忘到了脑后,除非有什么事情刺激到我,才会让我想起他来。

比如,我哥有了第一春这件事。

事实证明“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真的一点不假,用在我哥身上照样管用,不过这句话也可以说成“不是那情人,你就享受不了那西施级的待遇”,而我,就是那活生生的例子。

相反,我还得把他当西施一样供着。

早晨,我扶着他从房里出来在桌前坐好,我爸一个眼神,我就得给他盛好大米饭。

哐地一声,饭碗撂在他桌前,白花花的米饭冒着腾腾热气,却抵不过他一双雾气蒙蒙的眼,他状似无力地抓起筷子,又软趴趴地放下,哼唧道:“哎……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医院住久了,怎么突然觉得没什么精神呢?”

“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啊?”

我爸一紧张把我哥都给吓了一跳,他愣了下,微微一笑:“爸,我没事的,别担心。”

我爸舒了口气,那两道暖烘烘的目光任谁都看得出来其中的意味,那就是——瞧瞧,这是我李赫天的孩子,多懂事多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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