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陈二傻子!”
“呦,这不太子爷么,”我自我感觉演技十分良好,嘴巴微张,故作惊讶,就是告诉他,老子才不是故意等你那,咱俩纯属偶遇,偶遇!
和宣染熟了之后,我就基本上都叫他太子爷了,偶尔也会叫宣大神,但我觉得还是太子爷这个称呼比较合适,现在看见他也不觉得慎得慌了,渐渐习惯了他的死人脸,也到是还可以。虽然他的笑千年难得一遇,但偶尔被我气微炸的嫌弃表情,真的能让我乐好几天。
喜欢看他失控的样子,这样,好像就可以证明,我对于他而言,是特别的。
虽然我也不清楚,我为什么要当他很特别的那个人,我想,很可能是我占有欲比较强吧,长这么大第一次遇见如此合我胃口的人,想跟他亲近,想当他最好的哥们,友谊也是自私的吧。好像人类什么感情如果分多了都会引发攀比,谁都想做,自己喜欢的人,最重要的那个人。
喜欢的人……
“你发什么愣?”
“没有啊,”我笑笑,把糖葫芦给他一串,“吃不。”
他轻瞟了我一眼,手迟迟不从口袋里面拿出来,“你怎么买俩。”
“我自己想吃俩不行啊,你不吃就拉……”
话还没说完,棍儿就让他给抢去了。
看着他咬的同时,我自己也咬了一口,果然冬天就适合吃糖葫芦,甜甜的,脆脆的,入口的感觉,真尼玛酸爽。
“难吃,”他在那边轻声吐槽。
我就知道他会这么说,我给他买什么吃的他都说难吃,但什么他都能吃的干干净净一点儿渣也不剩,怎么说他那!
好可爱……
这个样子,真的,蛮可爱啊。
口是心非的家伙。
果不其然,等我消灭完了东西,宣染手上也只剩一个棍儿了,他习惯性的把我手上的棍儿拿过去,扔到路边儿的垃圾桶里,我习惯的站在原地等他。看着他来回不到二十步的往返,好像也是一种享受。
不知不觉都到我们家巷子口了,他很少送我回家,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我也没注意啊,和他走着走着,就到地方了。
我刚要问他要不要跟我回家吃饭,毕竟他也去过我家几次了,我爸妈都挺喜欢他的,还总让他来家里玩,但他什么也没说,扭头直接走了,第一次他的背影让我觉得萧条,就像那种,落魄了的黑道大哥一样,势力不在了,但气势还在啊。
“宣染!”我脑子抽风了一样,直接追了上去,我不知道我追什么,反正潜意识的反应,就告诉我,我想和他,多呆一下。
“怎么了?”
“放假的时候,你都想干嘛?”
“睡觉,”他回答简单干脆利落,是他一贯的风格。
切,一直都是这样。
他好像很少看我,很少正眼儿看我,都是斜一眼,睨一眼,瞄一眼,有时候还不屑的扫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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