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泽听她如此说,对他唯一的交代竟然是因为那小子,心里很是吃味,他不知道,失去这个女人,这个女儿,他会做出什么事来,他摇头恨声道:“你要好好的,如果你真出了事,我就杀了霍俊然后自杀,黄泉路上太孤单,爸爸和弟弟陪你。”
他这话一出,霍水只觉得这个男人真是疯了。也因为这句话,霍水每次想放弃生命的时候,都熬了下来,不过 ,这是后话。
黎浩被冷落在一旁,最初看到霍水的惊艳,在知道她是自己朋友女儿的时候,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他本就是一个清风霁月之人,活了三十岁,平生的爱好只是画画。不过,因为他霁月一般的容易,一出门总是惹的很多大姑娘小媳妇的爱慕,她们常常在他家门下堵着,让他更不喜欢出门了。
这次,因为一个爱慕他十年的女孩,得不到他的回应,直接从三十楼跳下来,粉身碎骨。
女孩的父母家人身份都不简单,他们一口咬定是他害死了她。把他以谋杀罪告到了法庭,要不是霍泽的帮忙,他恐怕真要蹲大牢了。
这断时间官司打下来,女孩父母要求他赔偿所有财产,为了不再被打扰纠缠,他把毕生绘画得来的几个亿送了出去,加上别墅房子。
如今,他除了寄养在霍泽家里的一条藏獒,真的是一穷二白了,才来霍家暂住,没想到看到了这样一幕。
霍泽竟然喜欢他的女儿。黎浩很是吃惊。
他知道好友和女儿亲近,没有回避他,就是不打算隐瞒他了,他也不是个多嘴的,自然不会出去说,何况,两人的关系很铁。
从五年前两人因为一张画的买卖结缘后,黎浩虽然平时有点两耳不闻窗外事,可对好友的性子还是了解的,只是没想到,商场上那么多人想抓他的把柄,他最大的把柄和软肋竟是自己的女儿。
那个女孩儿,一身红裙,按人体比列学来看,的确完美的不可挑剔。
只是她有什么魔力,让一个万花丛中过的男人,愿意停留呢。
黎浩第一次对除了画的东西,有了些许好奇。
霍水也收了情绪,感觉到头顶的视线,扬起脖子,一个风光霁月般的男子就入眼帘,他梳着很双利的头发,馒头黑丝根根发亮,简单的紫色毛衣加黑色运动裤,一双老实拖鞋,穿着土得不能再土,可一看他脸,那些土掉渣的打扮竟又别样的浪漫家味道。
这,就是爸爸经常提的爱画的黎浩?那只狗的主人。
只是这么一个霁月男子,怎么养成那么一条猥琐的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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