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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鲜币)第三百二一章 加热萨村

喜马拉雅山的融雪汇成雅鲁藏布江,在莽莽群山中冲出了地球上最长最深最神奇美丽的雅鲁藏布大峡谷。

来自印度洋的热带季风吹进峡谷,带来的水分和热量使峡谷内外成为截然不同的两个天地。峡谷之外,雪山荒岭,翻过山口进入大峡谷地区却是生机勃勃。峡谷高地生长着松柏等寒带的针叶树,山坡上生长着温带的常绿阔叶林,谷底是奇花异草、亚热带雨林,一个大峡谷就具有九个垂直自然带,汇聚了多种生物资源,也为人类保留了许多珍稀的动植物。

大峡谷深处坐落着二十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村落,加热萨村便是其中一个。

村子所处的海拔只有一千多米,六百多个村民基本是珞巴族。千年前,流浪的祖辈进入峡谷定居,世世代代在山坡开垦田地,种植青稞玉米和各类蔬菜,养殖家畜,在云雾烟霞的缭绕间过着简陋却幸福的日子。

“达亚,去村後的山坡唤罗朱姨回来吃饭了。”卓玛从木屋探出头,对在屋檐下玩耍的儿子吩咐。

“唉。”达亚脆生生的应道,一溜烟地像村後山坡跑去,跟在他身後的还有一头圆滚滚的黑毛香猪。

峡谷四周群山耸峙,许多山顶终年都覆盖着皑皑白雪。太阳落到了山的背面,霞光斜,将一座座雪色山顶染成瑰丽的金色。近处,是黄灿灿的油菜花,绿油油的青稞地,一杆杆玉米直立山坡,青绿的包谷尖端抽出细细的穗子,在和煦的谷风吹拂下摇曳舞蹈,预庆丰收的来到。一座座大大小小的木屋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峡谷台地上,数道炊烟嫋嫋升起,偶尔传来一声狗吠和人的叫喊,说不出的安宁祥和。

罗朱坐在山坡高处,背靠一棵碗口的矮树,静静地看着下方的村子,思绪悠然飘远。

坠入旋涡的刹那,她昏迷过去。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有些低矮的木梁和顶板,上面积淀着岁月的沧桑黑沈。

“妹子,你终於醒了。”

悦耳的女声在耳边乍然响起。紧接着,一张女人面庞跃入眼帘。二十六七的模样,头发用橡皮筋在脑後随意地捆扎成一束,肌肤微黑,五官清秀,明亮的眼睛里漾满惊喜。而她上身穿着的是??????一件暗红色运动厚外套!运动外套的样式有些落伍,也有些褪色,但前的标志却是现代社会才独有的李宁运动标志。

终於远离了那个残酷血腥的世界,远离了那几个男人的感情,再也不见。一瞬间,她的心和大脑都空茫起来,重新沈入黑暗中。

当她又一次醒来後,从女人热心关切的絮叨中知道了这里是深藏在雅鲁藏布大峡谷的加热萨村,一个珞巴族村子。自己是被她的男人进山采药时捡回来的,右肩和右腕严重脱臼,右手骨裂,左小腿血肿,脏腑轻微受损。幸好村子里有个承袭祖传的药医,也幸好她的伤势不算太重,不然身处这样的莽山腹地,只有等死的份。

救她的男人叫吉格,今年三十六岁。女人叫卓玛,今年二十六岁。家里有个五岁多的儿子和一个两岁大的女儿。他们家并不富裕,却还是毅然收留了受伤且身无分文的她。

这里的村民有自己的珞巴族语言,不少人也会说藏语,一些上过学的孩子和年轻人还会说汉语。没过一天,村子里人人都知道吉格家救回了一个穿着藏袍却一点也不像藏人的年轻女孩,常常有调皮的孩子三五一夥地跑到吉格家的屋檐窗户下和门口探头探脑,也有一些大娘大嫂姑娘们藉由到吉格家串门的机会,试图从门帘缝隙中瞅瞅那个一直躺着养伤的女孩。

她对这一切心知肚明,可她并不在乎他人的好奇。她在卓玛收拾出来的一个偏房里养伤,嗅着古朴的木香和从窗户外飘进的清新空气,她不仅没有感到轻松释然,反而整晚整晚地做着噩梦。

她蜷缩在屋子角落里,木呆呆地看着父母陶醉忘我地缠绵亲热。画面一转,那爱意浓浓的缠绵变成了面目狰狞扭曲地吼骂撕打,砰砰砰地摔门声和离去的脚步声在黑暗中显得尤其惊心,没有一个分出眼角的余光向蜷在角落的她瞟一眼。沈肃的警察将她从黑暗的屋角拎到现场,让她独自面对两具从变形的破车中拖出来的血淋淋的尸体。

她蜷缩在冰冷枯黄的草地上,後背被邪狞的男人和凶残的獒犬踩着,黑的大手在眼前晃动,雪亮的刀光从眼前滑过,一条条舌头被割下,一颗颗人头被砍下,肚肠和女人的生殖器被生生拉出,眼珠和心脏被活活剜出。烧红的烙铁搁到肩头,烙下卑贱的奴印。秃鹫在啄食,獒犬在啃嚼,鲜血渗进大地,浸染枯草,凄厉痛苦的惨叫活像从地狱传出,一声又一声地震颤着耳膜。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她眼前被残酷虐杀,被獒犬吞吃得只剩残渣。她的身体被甩出,舌尖被掐破,时刻感受到的都是刺骨的冰寒,让人战栗尖叫的恐惧。剧痛中,体内的鲜血从下身奔涌,她被男人强暴,被男人辱,被男人欺骗,那一座座面目凶狞丑恶的金身银眼双身怒相佛绕着她桀桀怪笑,不断地旋转、旋转??????最後定格扎西朗措暴睁的血眼中,银猊大张的染血利齿上。

她是罪人!是害扎西朗措丧命的罪人!

每天,她都在尖叫和颤抖中苏醒,满脸的泪水,从头到脚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这个时候,总会从门帘外适时传进卓玛温柔含笑的轻语。

“罗朱,我端洗脸水来了。”

卓玛从来不责怪她发出的扰人尖叫,也从来不询问她从哪儿来,为什麽会受伤?对她整天整天的沈默,给予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只在恰当的时候给她端来吃食和药剂,为她的手脚换药,帮助她梳洗换衣。而这个家的男人吉格,除了第一次见面丢下一句“好好休息养伤”的嘱咐後,便没掀起门帘进过偏房,不过能经常透过窗户听到他逗两个孩子时发出的爽朗笑声,也经常从门帘缝隙间听到他对卓玛的温言细语。

慢慢的,随着伤势的逐渐好转,她尖叫醒来时虽然还是一脸的泪,一身的汗,身体却不会颤抖战栗了。

当左小腿的血肿消散,微损的脏腑复原,右手的骨裂基本愈合後,她终於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挪着迟缓的脚步走出木屋。

“你出来了。”卓玛正在缝补丈夫被灌木撕破的衣服,听到响动,抬起头冲她温柔笑问。

她无声地点点头,靠着卓玛在屋檐下的木廊板上坐下。卓玛的丈夫吉格已经到田里劳作去了,两个儿女正在不远处的院角和几头小小的黑毛香猪玩耍,两张圆嘟嘟的可爱童颜上绽放着纯真无邪的欢乐。

心头突然一痛,像被针扎了下。她甩甩头,选择了忽略。身边的卓玛缝了两针,突然放下手中的衣物针线,起身回屋。再出来时,手里捧着个一尺来长,半尺来宽的陋木匣子,轻轻地推到她身边。

“罗朱,这是你身上的东西。”

她讶然地看向卓玛,又低头看着木匣,她的东西?她除了破烂的皮袍和一直缠在左上臂的青金石念珠外,身上还能有什麽东西?不过在卓玛温和的眼神示意下,她略作迟疑後,还是打开了木匣。

浓浓的香料味混着股腥味直扑面门,陋的木匣里垫着一块白布,白布上霍然躺着一双黝黑砺的男人手掌。手掌的肌皮肤已经收缩了水分,但仍能清楚地看到布在上面的累累伤痕和厚茧子。腕部断口参差不齐,明显是遭到了猛兽的啮咬。这──这是──

她哆嗦着,说不出话来,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吉格把你背回来时,你除了受伤昏迷外,腹两侧还钳着一双男人的断手。吉格用尽了力气也没办法把它们掰开,後来是药师用了药水後才让它们从你身上脱落下来。我们不知道这双手掌对你是否重要,就求了药师用香料和药水浸泡,保证它们至少在半年之内不会腐烂。你放心,吉格背你回来时,用衣服盖住了你的身体,没人知道有这双手掌,药师也不会说不出去的。现在你的身体和神都好多了,我觉得这手掌也该交还给你处置了。”

木匣里的黑枯双手像一把锋利的刀直戳她被沈重罪孽禁锁的心脏,割开夜夜噩梦的恐怖幔帐,使那些在清醒後被强行遗忘的惨烈画面刹那间翻滚而出。她甚至听不清卓玛後面说了些什麽。颤抖地从木匣中捧起白布,捧起那双冰冷糙的黑枯手掌,虔诚地用苍白的嘴唇细细亲吻,泪流满面。

“谢谢你,卓玛姐,谢谢你保留了它们。”她泣不成声。

☆、(18鲜币)第三百二二章 放下枷锁

她抱着木匣回到自己养伤的偏屋,什麽也不想地发了大半天的呆。直到傍晚来临,她才出了房,在卓玛的陪同下,於村後山坡高处的一棵矮树旁亲手挖了一个深坑,剪下一缕头发放进装着扎西朗措手掌的木匣里,将木匣埋进地里。

填平坑後,她又捡来石块在上面垒了个大大的玛尼堆,在玛尼堆前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磕完头,她直挺挺地跪着,一动不动。

“卓玛姐,你想听我唠叨吗?”沈默许久,她转过头,向蹲在旁边的卓玛轻声问道。

“你说吧,我听着。”卓玛恬淡的笑就像一轮皎洁静谧的月亮。

她转回头,继续盯着玛尼堆,低低诉说起来,“我的父母都是孤儿,在我快满十七岁时一起出车祸死了,我也成了孤儿。二十岁时,也就是一年前,我遇见了扎西朗措。他是个非常出色的男人,热情追求了我半年,直到我也对他动了心,我们才终於定下婚约。可是後来我们不小心分散了,相隔大半年後才又相见。”声音带上哽咽,顿了好一会儿,才又继续道,“我们只相聚了几天,他就为救我送了命。他还有阿祖、阿妈、阿爸、阿兄、阿妹和阿弟一大家人在等他回去,可他却永远回不去了。是我害死他的!如果不是遇见我,不是爱上了我,他本就不会死!”她激动地嘶声哭诉,痛苦地仰起头,晶莹的泪水从紧闭的眼睛汹涌迸流,“卓玛姐,我是个罪人,是个不可饶恕的罪人!”

卓玛起身走近她,将她揽进怀里,柔声道,“不,这不是你的错。他爱你,把你看得比他的生命还重要,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你牺牲。就像吉格哥一样,他爱我,所以我说的话他总是认真听着,我伤心了他总会哄我开心,田里的农活他总是抢着做,有好吃的总是想着我,他愿意把所有的钱都花在我和孩子身上,自己却三年都不买一件新衣。”清秀的眉眼弯出丝丝甜蜜,“他总说一个男人这辈子能遇见一个想掏心掏肺对她好的女人是天大的幸运。罗朱,遇见你,能为你付出所有是扎西朗措天大的幸运,你没有罪,也不是罪人。”

“我没有罪??????我不是??????罪人??????”她睁开朦胧的眼睛,低低呢喃。

“对。你不仅不是罪人,还是一个幸福的女人,一个比许多女人都要幸福的女人,因为你遇见了一个愿意为你付出生命的男人。”卓玛温柔地抱住她的头,温软的声音像是能吹化积雪的暖风,“扎西朗措深爱你,他的体虽然死了,但他的灵魂会化成风,时时吹过你的面庞,会化成白云和星星,不分昼夜地注视着你。”

“??????他的灵魂不步入轮回麽?”

“所以呀,你要活得好好的,才不会辜负他的爱,才能让他的灵魂幸福安宁,放心地步入轮回。说不定,在某一世中,你们又会相遇,又会相爱。”

是这样吗?她任由卓玛抱着自己的头,靠在卓玛柔软腹间,嗅到温暖馨香的气息,不由自主地又吐露出她不敢正视的心声。

“卓玛姐,其实在和扎西朗措分开的大半年里,我遇到了四个同母兄弟。”她顿了片刻,才悄声道,“我对不起扎西朗措,他全心全意地爱我,为了能再见到我咬牙熬过巨大的痛苦,他甘愿为了我死,我却在那大半年中不知不觉地把心分成了几瓣,为别的男人动了心,我是个很坏很坏的坏女人。”

“傻妹子,男女间的缘分和感情谁也说不准,谁也说不清。有人一生谁也不爱,有人一生只爱一个人,有人一生会爱几个人。几十年前,邻村有户人家就是兄弟四个共娶了一个妻子,後来中途又上门了一个中意他们妻子的男人,那个妻子对每个丈夫都爱都心疼,把家里持得井井有条,是有名的贤惠女人。”卓玛想了想,又道,“谁也没规定双方的爱一定要分量相等,更没有谁对不起谁的说法。就拿我和吉格哥来说吧,他先爱上我,我刚嫁他时有些嫌弃他的年龄比我大太多,後来在日积月累的相处中才慢慢爱上他,越来越爱。你只要记得扎西朗措对你的爱,你对他的动心就行了。”

“??????嗯。”她轻轻应了一声。

“我们回家吧。”卓玛扶她站起来,轻笑道,“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一直住在卓玛姐家里,直到你想走为止。”

“??????谢谢。”她低声回道,回眸再次看了看垒砌的玛尼堆,下坡的步子比上坡时轻盈了不少。

那天晚上,她的梦有了变化。

她不再梦见扎西朗措躺在血泊中的恐怖模样,她梦见的是扎西朗措抱着她在草原上策马奔驰,对她热情爽朗地笑着,开心地叫她“罗朱,我的仙女”。

随着时间的流逝,父母和种种血腥残酷的画面也从梦境中逐渐消失。她开始不断地梦见她独自坐在一个透明的散发着红色光芒的罩子里,罩子外面是四个男人,一个跪着,三个站着。她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只模糊看到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沾染了血迹。他们的眼神似乎都是焦躁痛楚的,他们的嘴都在张合,似乎正在对她说什麽。

她努力想要看清,却怎麽也看不清;努力想要听清,却怎麽也听不清。她与他们之间看似近在咫尺,实则远在天涯,谁也不能向谁靠近一步。她与他们就这样彼此望着,整整一夜。沈厚的悲伤从他们身上溢散出来,穿透红光罩子,压迫得她几乎窒息。

每次醒来时,脸都是湿漉漉的,卸去了罪孽枷锁的心脏又酸又痛。

她帮卓玛做家务,帮带孩子,一起到田里劳作。忙碌的时候不觉得,可一旦闲下来,一旦看到卓玛和吉格的温馨互动,一旦夜深人静时,她就莫名其妙地觉得孤单难过。当初父母死了,她虽孤独但并没有多少难过,只想着等再长大点,就找个有些喜欢的平凡男人结婚,好好过日子。穿越古代屋脊高原,在那没有自由的残酷环境下,她还是抱着这个小小的憧憬。眼下穿越回和平的现代社会,她心里却突然没了那份坚持许久的念想。

罗朱收回俯瞰村子的视线,偏头看向身旁的玛尼堆,清澈的眸光柔和明亮,唇角轻轻翘起。

“朗措,要是我们能像约定好的一起在深山里生活,我想我也会像卓玛姐那样在日积月累的生活中深深爱上你的。你放心,我一定会活得好好的,绝不会让你白救我一场。”一阵和煦的轻风拂来,矮树上的叶子飒飒作响,她眯起眼,享受着这股轻风的拂面温柔,低低呢喃,“朗措,是你的爱化成的风麽?”扎西朗措用他的爱让她知道了自己是一个比大多数女人都要幸福的女人,告诉她可以勇敢地去相信爱,尝试爱。

风过之後,她慢慢睁开眼睛,眸光转深,“朗措,我独自想了几个月才明白已经生出来的感情不是逃了便能断绝的,就像你不在了并不表示你的爱也不在了。”她自嘲地笑笑,“你说我是不是一个特别胆小特别蠢笨特别没用的女人?因为目睹了十几年父母那种反复无常纠结万千的爱与恨,我便对男女之间的爱产生了畏惧和怀疑。明明动心了,我却不敢大敞心门回应你的爱,也不敢相信他们的喜欢。我拼命压抑自己,让自己只保持在心动的状态。即使知道自己生出了喜欢,也不敢正视,想到的不是逃避就是舍弃。”

她拾起一块石头,轻巧地垒在玛尼堆的最高层,自嘲的笑里带上了几分委屈:“可是他们最初对我的确很坏,恐吓、折磨、强暴、威胁、骗奸,什麽可恶的事情都做过,我对他们一直有怨恨,一直不敢相信他们的喜欢全很正常对不对?”

眼睛微微酸胀发涩,心也跟着酸痛起来。日复一日地想了几个月,看了几个月卓玛和吉格的恩爱相处,她才恍然自己在感情上真的是太胆怯太懦弱太蠢笨了。以往他们不喜欢她,自然是遵循本行事,怎麽可能对她好?後来喜欢了,才会对她好。就像他们对她很坏时,她没有喜欢上他们一分。只後来感受到他们对她的好了,才一点一点地有了心动。

她该学会往前看,而不是总盯在父母纠结半生的感情上,总盯在曾经的痛苦回忆上。她该学着勇敢地去相信一次,尝试一次,而不是一次又一次地强行压抑忽视,甚至逃避舍弃。哪怕喜欢在最後变质了,她总尝过了人生的酸甜苦辣,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仔细想来,她的父母虽极不负责极不称职,但他们相爱又相杀地纠结半世,真真正正地爱过、恨过,似乎活得异常充实。

她也想通了他们之所以没在突袭时救她的原因。俘虏被天竺僧和德里苏丹军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属於严密看押的对象,那时战争才刚开始不久,敌军人数众多,要从中救出她哪儿那麽容易?不小心暴露了她的重要才真正会要了她的命。

在无数次梦境中,她坐在红光罩子里感受到他们散发出来的沈郁悲伤,忆起他们最後对她的许诺,再蠢笨也明白了自己对他们的重要。

可是,她明白得太晚了,她对待感情的胆怯和懦弱,怀疑和逃避让她与他们相隔了无法跨越的时空距离,再也不会有所交集了。

这辈子不会再有人用极度恶心的方式一口口地哺喂她,唤她乖猪了;不会再有人为她活血化瘀,为她洗浴着衣,唤她小猪猡了;不会再有人用温柔慈爱包容的目光看着她,喂她吃各种各样古怪的东西,偶尔恶劣地逗弄她,唤她小猪了;也不会再有人背她翻越喜马拉雅山,喂她喝血,唤她姐姐了。

一切的一切,不管是痛苦折磨,还是甜蜜温馨,都成了深埋的回忆。罗朱曲起膝盖,把头埋进双臂中,任由泪水浸湿裤子。

时间永远都不可能倒流,让她重新改变选择。而时间又是最好的疗伤药,现在的她无法活得安好心宁,或许有一天,她会放下所有,让眼睛向前看,迎向新的生活。

☆、(13鲜币)第三百二三章 准备出发

“罗朱姨,快下来回家吃饭了!”

清脆的童音从远处飘来。罗朱连忙抬起头,使劲擦了擦眼睛,寻声看去。

山坡扭扭摆摆地跑上来一个虎头虎脑的男童,正是卓玛快满六岁的儿子达亚。一头黑毛香猪在他身边左蹿右蹿,好几次都差点绊倒这个小家夥。

“马上就下来。”她捡起地上的草帽戴到头上,又拾起镰刀,站在坡上招了招手,脆亮地回道。走了两步,她忽地转过身,朝玛尼堆低声笑道,“朗措,我要回卓玛姐家吃饭了。以後??????陪你的日子可能不太多了,你到时候千万别生气。”

她加快步子,小跑着来到达亚跟前,牵起他嘟嘟却绝对不细嫩的小手,笑问道:“央娃呢?”央娃是卓玛女儿的名字,刚满两岁的小女孩有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长得可爱极了。

“洗好了手,正在饭桌边坐着呢。”达亚兴高采烈地说道,“罗朱姨,今晚也要接着讲小恐龙阿贡的故事喔。”罗朱姨在屋子里养伤的两个月中,除了做恶梦发出尖叫外,几乎不说话,也不理人。伤好後,她才走出屋子,和阿妈阿爸一起做事,偶尔照顾下他和妹妹。夜里的尖叫声少了许多,不过他常常看见她瞧着阿爸和阿妈会偷偷红了眼圈,一副要哭不哭的可怜模样。又过了一个月,罗朱姨晚上不会做噩梦尖叫了,脸上的笑容多了,话也多了,她会给他和妹妹讲许多电视里没有的有趣又好听的故事。

“没问题。”罗朱笑眯眯地提出要求,“不过达亚今晚也要自己洗漱干净,乖乖地睡觉。”

“没问题。”达亚模仿着罗朱姨的语气,使劲拍拍小小的脯。

一大一小手牵着手,拖着长长斜斜的影子走进村子。村子里的小路上没什麽人,各家院子里也没有孩童玩耍的身影,大家都在家里吃晚饭了。

“卓玛姐,我们回来了。”刚走进简陋的院子,罗朱就冲打开的木屋门扬声喊道。

“洗完手就快进屋吃饭。”卓玛从屋门探出半个身子,笑着招呼。

“知道了。”

罗朱把镰刀放在木屋的廊板下,领着达亚到水盆边,舀水把手洗干净,两人一块儿在木屋前的石头上狠狠跺跺鞋上的灰,把鞋子放在廊板上,只穿着袜子走进木屋。

堂屋的小饭桌上已经摆好了两个素菜,一个素汤,还有几副碗筷,米饭添上了,正冒着热气。两岁的央娃坐在桌子边,眼珠子转也不转地盯着自己面前的米饭,听到响动,立刻朝他们扬起大大的笑脸。

“卓玛姐,要我说多少次,央娃人小,饿了就让她先吃,没什麽关系的。”罗朱盘坐在矮桌前,拿起央娃碗里的小勺子舀了些汤和菜,和饭一块儿拌匀後,推到央娃的面前,“喏,罗朱姨和阿兄都回来了,小央娃可以吃饭罗。”

“谢谢罗朱姨。”央娃声气的童音软糯糯的,分外勾人怜爱。

“不能因为人小就怀了规矩。”卓玛收拾好灶塘,也坐下来。

人坐齐了,大家才一起开动起来。家里不讲究什麽食不言寝不语,一天三顿都是一边吃一边聊。

“卓玛姐,明天吉格哥就该背回全村第一台平板电视机了吧?”罗朱嘻嘻笑道,“到时候卓玛姐可以在村子里好好炫耀一番。”

世上的事真是太不可思议,也太过奇妙。她怎麽也没想到穿越回来的地点居然是三年前看过的“背着洗衣机翻越翻越喜马拉雅山”故事里所描述的珞巴族村子,而救她的这对夫妇就是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难怪她总觉得吉格这个名字有些耳熟。难道是因为自从读了这个故事後,她潜意识里非常羡慕这对夫妇之间相濡以沫的温馨感情,所以才会落在这里?

离背洗衣机过去了三年,吉格後来又背回了一台电冰箱。除了电脑、电风扇和空调之类还用不上的家电,这个家里的家电设备几乎都齐全了。木屋的大小窗户也全部换成玻璃铝合窗,使屋子里明亮了许多。

夏季,四周高山的冰雪融化,通往外面世界的山路显露出来。七月,村子里的开山大运输就开始了,运输会一直持续到九月底。当雪花再次从空中飘落後,加热萨村又将进入整整九个月的与世隔绝。前不久,家里用了好几年的电视机坏了。这次运输,吉格哥要背回一台流行的平板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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