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他笨嘴拙舌,男人哪儿能被质疑那方面的功夫呢?况且程水已经打心眼里觉得自己不大行了……
这都怪他。
严庆生心里懊恼得不行,完全忽略了内心深处一闪而过的另一个想法:他或许可以代替那个姑娘,把程水留得更久一些,久到他不再能够替代为止。
在此期间,程水一切顶私密的,不能被外人瞧见的东西,都将成为他的专属。同样,程水也将拥有他的一切。
正如现在程水想要做的那样。
饺子铺的重新开张把严庆生又拉回了曾经的日子,他比程水走得早回的晚,两人常常说不上几句话便都沉沉睡去。发传单不是长久之计,时间不稳定意味着随时可能断了收入,虽然舍不得,程水在一段时间后还是决定找份更牢靠些的工作。
这事他只轻描淡写地跟严庆生提过一嘴,还是趁着严庆生说话都前后不着的困顿时候,他生哥整日已经够累了,犯不着用这点事儿来烦他。
况且找工作本身都快成了程水的特长,工地那种需要体力活的地方效率最高,他这种身强力壮看起来又不算可疑的年轻男性几乎是一找一个准,程水不怕吃苦,但严庆生的话他必须得听。
余下便是要沿街一家家店子问过去,木匠是他本业,但这行实在不景气,要不他师父也不至于关门大吉,服务生,后厨,洗头小哥,搬运工……甚至有些一般人想不到的活计,只要给钱,他都能干。
他在周围问了两天,到了第二天下午,一家花店正缺人,门口贴着招聘启事。程水的书念得断断续续,中考那天他还跟着师父做了一上午的活儿。他一扫眼,大专二字清清楚楚,程水面不改色地收回目光,假装没瞧见。
老板坐在矮凳子上,正往盆里倒腾花泥。程水站门口看了会儿,扽扽衣角,走了进去。
四十来分钟后,程水愉快地走出店门,老板冲他挥了挥沾着枯枝败叶的手,“小伙子明天来啊!”
程水的愉快是有道理的,这份工作若是放在以前倒也没什么特别,但现在不一样----他心里多了个人,花店便近水楼台了。比如现在,他手里就多了支玫瑰,那是刚刚被老板剪下的弃枝,最外面的花瓣儿已经蔫得打起了卷儿,边缘暗得发黑,叶子也都烂了。
程水掐了那些叶子,又扯丢了两片花瓣,这支玫瑰看起来稍稍精神了点儿。
带回去找个瓶儿,接了水插上放着,他想,他生哥的屋子缺的就是这股生气,那么死气沉沉的环境,严庆生这么些年究竟是怎么一日日熬过来的?
大街上一个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五十块钱的年轻人,拿着一支鲜红的玫瑰,像一个破落骑士拿着自己的剑。他走着半道儿,瞄一眼手上的花,再走几步,搁鼻子上使劲儿一嗅,笑得像个傻子。
花是大棚里种的,压根没什么香气,程水却心里美得不行。
是玫瑰呢!
看吧,他的理智不让他开口,那份喜欢也总会找到别的方式,即便是捡一朵弃枝,或是别的什么,严庆生迟早有一天会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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