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还好端端放在床上,严庆生走过去,将衣服抱起来,脑子转不动,半天才慢一拍地想,我还没穿给他看一回呢。
他动作跟脑子在同一拍上,一上一下两件不知花了多长时间,穿好后,严庆生挪步到镜子跟前----那镜子是一块钱从门前小贩那买的,比巴掌大一圈儿,最多照到他半身,严庆生把镜子拿在手里,前后上下,轻声说:“好看。”
跟程水之前说的一样,很合适,颜色样式,都是他这几十年来穿过最好的。
严庆生失魂落魄地想,他给过程水什么,值得程水这么掏心掏肺地对自己?
程水亲他,大概就是这个严酷真实的问题的答案。
男人与男人,严庆生听说过,也只是听一耳朵罢了。他从来没想过这事儿能跟自己扯上关系,别说自己,就连程水当初说自己不喜欢姑娘,他也没往这方面想一分一毫。
换句话说,他连同性恋这个词儿都不知道,他听见的称呼叫二椅子、神经病、卖屁股的,没一个能跟程水那样的人沾边。
那就叫喜欢男人的男人吧。
严庆生捻了捻口袋拉链头,把手插进去揣着,肚子上的热度散不出去,焐得他两只手热得发胀。
就算……就算程水喜欢男人,也不该看上他啊。
严庆生把那条病腿往后面藏了藏,程水喜欢男人还是女人根本不是问题,他严庆生就算变成女人,难不成就能心平气和地跟程水在一块儿了?
他又老,又跛,穷困潦倒,也没文化,更毋论有什么姿色可言,严庆生担忧地想,程水要真想和他有点什么的话,是不是得攒钱去趟医院查查。
但即便是这样想着,一想到有针尖儿大的可能程水确实喜欢自己,他的心都快要撞出来了。
羽绒服十分暖和,就像有时一大早他在程水怀里睁眼时一样。两个男人睡那么窄的床,肢体接触乃至搂着搭着都不意外,严庆生此刻回想起来,一切却都变了味。
他从上到下都被羽绒服裹严实了,仿佛是程水把他整个人拥住,严庆生飘飘忽忽地瞎琢磨,要是程水现在这么搂着自己,他能接受吗?
三十七岁的老男人严谨而纯洁地拷问自己的内心。
……能。
就如同那个吻,会紧张,会不自在,心跳的飞快,想躲开,但亲上去又恨不得时间就此停驻。
程水喜不喜欢他尚未成定论,但严庆生悄悄蜷起棉鞋里的脚趾头,绝望地发现,自己好像喜欢程水。
这一晚,程水睡得甚至比严庆生要好些。他中间醒了几回,天黑漆漆的时候合眼就睡,等最后一次睁眼,瞧着能见天光了,便小心从厕所出来,抹了脸,不走货梯,改走消防通道,一路畅通地出了楼。
中午吴小思拉他一块儿叫外卖,说是外卖,其实也就是周边饭馆自己印的菜单,老板腾出手来就给送,附近熟客不用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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