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衫被雨水浸湿后贴在他的身上,将他结实有力的线条勾勒得分外明显。火光在他的眼眸中跳跃着,一络微湿的黑发从他的耳后垂到胸前,衬着他如刀削一般笔挺的鼻梁、修长的剑眉,越发完美无缺。
他嫌弃那络头发太过碍事,用修长有力的手指往后方撩去。这个动作,在不经意之间充满着诱惑的意味。若是被京中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见了,恐怕会不顾形象的尖叫起来。
饶是方锦书一向对他心怀芥蒂,也不由得在心中哀叹一声,怎么世上有这样的妖孽!
他衣袍上的那些雨水,被热力熏得蒸腾起来。待身上烤得略干了一些,回身将之前随手放在地上的东西,拿到了火堆跟前。
☆、第一百一十三章 妖孽!
方锦书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剥了皮毛,已经烤得半熟的野兔!
她吃惊的睁大了眼睛,飞快了瞄了权墨冼一眼。
原来,他在遇到大雨之前,竟然就是在烤野兔么?连急匆匆找避雨的地方时,也没放下手中野兔。
感应到她的目光,权墨冼看了过去。却见她用手托着腮,柔软黑亮的头发披散在脸庞两边,两眼吃惊的看着自己。
刚刚一接触到他的目光,她又飞快的将眼睛移了开去。那神情,就好像受惊的小兔一般可爱。权墨冼敏锐的察觉到,这次方锦书看着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藏着的敌意。
在火光的照映之下,她如同白瓷一般的肌肤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黄色。面颊上有一层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细软绒毛,显得越发可爱。
这让权墨冼又一次想到,在老家卢丘时,家里养过的那些毛绒绒的黄色小鸭子。他的手,又开始有些痒了起来。
他收回目光,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野兔上。
原本已经快烤熟了,却不想遇到这场大雨。方才放在地上,已经沾了些灰土。权墨冼站了起来,捋起袖子,将野兔伸出山壁,就着雨水清洗了一遍。
洗净野兔之后,找了一根长度合适树枝也洗好了,重新将野兔穿起来。
权墨冼拿着穿着野兔的树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么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着。原本应该做个临时的架子,但想着也快熟了,就不费那个劲。
他并非出自名门,眼下也没有接触过那些优雅的礼仪举止教育。但不知为何,在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着一种说不出的从容好看,如同行云流水一般。
方锦书在心头暗暗腹诽:长得俊俏、学问好,连烤个兔子这样粗鲁的事情都做得这样自然,果然是个妖孽!
芳菲坐在火堆前,好奇的看着他烤着野兔,问道:“权公子,你怎么会在这山里烤野兔?”
这个问题,也是方锦书想问的。
权墨冼慢慢转着手中的野兔,确保每一面都能被烤到,答道:“我在那边的松溪书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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