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国人家里过美国特有的“火鸡节”,杜青染兴趣不大,不过,如果可以玩枪就又当别论了──杜青染毕竟年轻,夏天刚满24岁,投其所好的话,玩心还是很重的。于是远在东部的狐朋狗友们,就这样被杜公子轻轻一挥手抛到了脑后边,一个个还以为他在沙漠上遇见了绝代妖姬,被套牢了。
为了避开节日前的大流量交通,三个人决定晚上十点出发,一路狂飙,到地儿也就午夜时分,对于这几只猫头鹰来说,方案完全可行。
他们这次开的是林峰的JeepWrangler。丹尼无疑是这方面的行家,对杜青染说比起那辆用来招摇的Porsche,还是吉普车更适合翻山越岭。顺便又提醒林峰跑车也该经常拿出去溜溜,不然会生锈。林峰回答说想换辆兰宝坚尼……
杜青染这才意识到原来车库里的跑车是林峰的。杜青染不是没见过豪华跑车,只是“开保时捷、作东亚研究、床底下藏了把枪的博士生”,这事儿……怎么这么别扭?联想到林峰衣橱里一溜十几套Armani正式西装和Versace休闲礼服,越想越觉得林峰这个人,象谜一样──他家里到底是干啥的?
车子开上17号州际公路之后,很快飙过100迈,远远超出时速上限。仗着车上装有探测装置,测到前方有警车后立即减速,几次成功地避开了躲在公路边等着开罚单的小警察。
一辆车三个人,一路狂奔,150英里的路程,一个半小时不到就跑了下来,看看再过十多分钟就能到达目的地,几个人心情大好。
恰恰在这个时候,麻烦来了。
他们要去的那户人家住在城东,下了高速后还要穿过市区。弗兰格斯说起来是座小城,按照国内的标准,说它是个乡下小镇也不过分,常住人口不到7万,占地面积却有64平方英里,不难想象,家家户户的后花园有多大!加之它地处山区,这个时节的夜里,温度只在零度左右。
这样的地方,这么寒冷的午夜,路上多么冷清,可想而知。车子在市区穿行了几分钟,四车道的公路上空空荡荡,除了迎面驶来的那辆汽车,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林峰一边开车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杜青染讲着话,很突然地,后座上的丹尼先是“咦”了一声,紧跟着扭头看起后方,向林峰道:“刚刚开过去的大切诺基怎么又回来了?”
杜青染回头一看,果然,那辆大红色越野车正跟在他们后边不远处,速度快得来让他立即联想到了斗牛场上发了疯的公牛。
“是冲我们来的……”
丹尼话声未住,就看到那辆大切诺基的大灯突然打开,气势汹汹地朝他们全速冲来……
林峰一脚踩死油门,方向盘猛然右打,把车开上右车道──对方来势太急,他车子的性能有所不及还被抢了先机,等不到速度拉起就会被撞个正着,当务之急,先避开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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