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懿背对着那两人,听见他们声音越压越低,几乎听不见了。
庄北望?庄景安的爸爸?
没过多会,庄景安先端着盘子出来了,几串牛筋、肉串,还有两罐凉茶,往辛懿面前桌上一放:“尝尝看。”
辛懿扯了一块肉,腌过的,格外入味。
“好吃,”她嘴角油滋滋地,盯着凉茶说,“来罐啤酒就好了。”
“今天不喝酒。”
“为什么?”
辛懿疑惑地抬眼,却见坐在正对面的庄景安正托腮,暧昧对她微笑。
耳后忽然一热,他明明什么都没说,她却好像心知肚明。
这该死的默契,到底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
辛懿埋头苦吃,庄景安眼底带笑,托腮看她吃。
直到那两个食客起身,路过他们桌边忽然齐刷刷地朝着庄景安一鞠躬:“庄哥。”
庄景安的目光停在辛懿脸颊,就像没有听见。
两个青年恭恭敬敬地鞠躬,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了。
辛懿回头,刚好看见其中一人的大花臂,她收回目光,放下手里的竹签,认认真真地看着庄景安:“我果然见过你。那时候……他们也管你叫庄哥。”
庄景安喝了口凉茶:“什么时候?”
那一夜辛懿的反应一直让他疑心她认识自己,所以后来面试时他才会误认为全是圈套。
电扇的风将辛懿的长发吹得半遮住了脸,她也不管,悠悠地说:“两年前的九月,玻璃厂的顶楼天台,你救了我。”
庄景安的脑海中一片空白。
“那天好几个小流氓追着你上天台,”辛懿记得那么清楚,当时她终于交了退学申请,心灰意冷地站在天台围墙上,只要往前跨一步就可以和世界永别,“可他们打不过你,非但打不过,还被你揍得屁滚尿流。”
而她就站在不远处,旁观了这一切。
辛懿说他救了她,庄景安一点印象也没有。但说起玻璃厂楼顶的械斗,他却是记得的。
事实上并没有辛懿说的那么轻松,那次对方六七个人,口口声声尊称一句庄哥,却刀刀棍棍混不留情。
虽说最终看起来是他占了上风,但后背的那一刀却险些要了他的命。
“那时候,我头发才这么长。”辛懿将长发松松地绾到脑后,看起来像是齐耳短发。
庄景安猛地想起记忆深处一个瘦小单薄的身影,那个短发的女学生穿着灰扑扑的旧校服,站在天台上,风那么大,像是随时能把她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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