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恶意报复的人,白曼贞的态度是无视,捡起破碎的碗,叠好碎片,对攥紧了拳头的儿子说:“我去找锁匠。”然后轻轻合上锁头破损的房门,离开。
庄景安则与她完全不同。
他恨庄北望留下烂摊子然后一去不返,但更恨对此无能为力的自己。
这种恨,日复一日的被压抑,然后滋生……
终于在升入高三的那个夏天,提前放学回家的他撞见了正在他的家里,拿剪刀胡乱裁剪白曼贞的贴身衣物的几个小流氓。
脑海中一片空白。
事后回想的时候,庄景安已经不记得细节,只记得那种没顶的愤怒。
那一次的械斗里,两个小流氓里一个从此成了独耳,一个险些肠穿肚漏的丢了命。
因为“不过是入室行窃,而且初犯”,所以庄景安……防卫过当了。
校方不理解,不过是面对蟊贼而已,这个曾经品学兼优的少年怎么就做得出刀刀要人性命的凶残举动来,更何况他居然还随手携带弹|簧|刀!
然而就在校方踌躇着究竟是再给个机会,还是杀鸡儆猴的时候,这个一度上了社会新闻头条的少年居然又闯祸了!
这一次,竟是在校园停车棚后,他以一敌三把同校的小霸王打断了两根肋骨。
校内暴力,罪加一等。
曾经作为“别人家的孩子”被所有家长称道的三年(1)班庄景安,成了被勒令退学的“老鼠屎”,人人避恐不及。
从开始到最后,竟没有人想起来问一句: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从前被众星拱月地捧得有多高,那一纸退学申请就让他摔得有多重。
原本被强压下的激怒,与少年的敏感和叛逆相撞,退学后的庄景安只用了一个秋天的时间,从人人可欺的寡母孤儿,成了令一整片区域的小混混闻风丧胆的一霸。
人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而不管你穿不穿鞋,最怕的是不要命的。
十六岁秋天的庄景安,从穿白衬衫系灰领结,在钢琴前站起身会按住衣襟的小绅士,成了一言不合拳脚相向的不良青年----从刑警出身的庄北望那里,他只学会为了拳击。而直到庄北望去世,他才将从前用在练琴的时间全部用于打沙袋,以及……实战。
在这蜕变当中,除了焦灼躁动的庄景安自己,只有白曼贞最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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