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被人敲响的时候,庄景安已经在蒙着被子在家里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来人正是被他救下来的“老太太”,陈月芹,时任跨国唱片公司市场部总监的精英。
陈月芹原是来送谢礼,在目睹了他的生活现状之后,伸出了橄榄枝,邀请他做自己的助理兼保镖。
这个与白曼贞有一份相似的老太太,像晦暗中唯一的一缕阳光。
庄景安几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以庄北望的去世为节点,好学生庄景安成了混迹社会的庄哥。
以白曼贞的去世为节点,刀尖舔血的庄哥成了朝九晚五的小助理安仔。
他几乎与陈天馗等人完全脱离了干系。
他修好了老宅的钢琴,换了新的锁,自己搬进了公司的单身公寓。
他存下的第一笔三万块,替周达盘了一间门面店----为了感激他曾经给于他们母子的照料。
他成了公司楼下健身房的常客,一身腱子肉练到让客人以为这是教练而不是客人。
*
2010年。
威尼斯。
临河的套房客厅里,长居威尼斯的李怀瑾手里的茶还温热。
看着坐在对面沙发里白净美丽的少女,他读出了她满不在乎的眼色背后的好奇,顿时笑了:“……他现在的样子啊,居家过日子,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样子啊。”
辛懿沉吟,假装百无聊赖地问:“那他原来是什么样?”
“生人勿近,”李怀瑾斟酌了一下措辞,“或许应该说是女人勿近,无论美女丑女,金发碧眼还是黄皮肤黑头发,一概敬而远之。”
辛懿想起了初进菲比斯的时候,庄景安的态度,算得上高高在上、颐指气使。那会……他大约是讨厌她的吧,可是那一夜他们居然险些就发生关系了,这真不知她是哪里入了贵人眼了。
“你认识庄景安的时候他多大了?”
李怀瑾抿了口茶:“快要二十二吧,他不是高中毕业出国读书,是被公司送出来进修培训的。”
“菲比斯吗?”辛懿问。
“不是,那会儿菲比斯应该还没成立吧,是另外一家跨国公司。”李怀瑾说,“当时他跟我同宿,我第一眼见着他真的觉得特想不明白,一跨国公司就那么缺人才吗?硬要送个看着跟地痞流氓似的半大小子出来进修编曲?”
辛懿失笑:“多像地痞流氓?”她想象不出来……就算庄景安真是个地痞,在她看来也得是个雅痞,哪儿能真是赤膊上阵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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