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8(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这种美是沈砚行喜欢上金缮修复的理由,他也并不打算要自己学得有多精通,只把它当做一种兴趣爱好罢了。

人生在世,长长数十年光阴,总要有些事做。

茶碗在几天之前上金,当时他用羊毛刷子粘点金粉慢慢的擦上去,慢慢的擦匀,一下又一下,极致的耐心。

然后用棉签沾点松节油一点一点的擦干净上金区域外残留的金粉,将它放在阴凉处静静的等待阴干。

此后沈砚行便一日看它一次,今天他再去看时确定金粉已经长牢固了,便决定涂罩金漆了,以棉签粘上透明罩金漆,用卫生纸抿得棉签上面就只剩下些许,再小心涂到金面上去,全部涂完了,等十分钟左右,用一根新的棉签轻轻擦一下金面。

隔一个小时重复一遍上述动作,直到第三遍沈砚行才满意的停了手。

修复后的黑瓷茶碗身有一条条纤细的金色线条,顺着瓷器受到冲击形成的裂纹流淌,仿佛一道道划破黑夜的闪电,仿佛经历着涅槃和重生。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金缮修复成品后的第一个念头,如果缺损和破碎会给人带来阴暗破败的感觉,那修补所用的金色,就像是太阳的光芒,足以撕破黑暗。

莫桦去外面的便利店,进门就看见他托着那只茶碗端详,神色十分沉静,她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走进这家店时见到的沈砚行。

那时莫桦刚毕业,再过一个月就要去博物馆工作,不想在家里待着,刚好选修过沈兆轩老师的课,她便说想去老师的工作室实习玩玩,结果老师却说:“你要是只想打发时间,我给你介绍个去处。”

她一时好奇就答应了,老师给了个地址,她按图索骥找来,就是才开了三年不到的延和居。

那时店里只有穆牧和沈砚行两个人,加上一条叫旺财的藏獒。

她至今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沈砚行时,穿着靛蓝色衬衫和黑色西裤的男人眼里如同无波古井般平静的光。

得知她是沈兆轩介绍来的,他点点头,将她交给了穆牧,待了几天她发觉他和客人交流很有意思,充满了老式的智慧,穆牧说这就是古玩行的规矩。

她的老板是沉静的,做事极有耐心,他似乎懂很多东西,又有很多秘密。

她问穆牧,穆牧三缄其口,只说他也不知道。

后来她没去博物馆工作,留在了延和居,一留就是五六年,慢慢的习惯了这里的节奏,习惯了沈砚行出门就把整个店和旺财丢给她,仿佛她和他们是家人。

莫桦站在门口要进不进,后面传来带着笑意的声音,“莫桦你站门口做什么,罚站呐?”

她扭过头,“辜警官,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来蹭饭呐。”辜俸清刚从新闻发布会过来,因为破了方鹤案,特案组暂时没任务,集体休假三天,他和冯薪约好了来延和居吃饭。

他和莫桦一起进了门,走到沈砚行跟前,打量了一下他手上的东西,“嗯,好看,没过敏罢这次?”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blnovelhub.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