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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队长眉头微蹙,手指捏紧文件,身体向后仰去,眯起眼睛问:“这案子是公安内部的机密,方小姐什么朋友会轻易把案卷泄露给你?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

易潇一怔,刚要解释,肖队长又说:

“但你说得很对。我也怀疑犯人原本的目标就是你。”

大案面前,肖队长无暇他顾,更何况易潇是受害人。

肖队长用整整三天的时间,综合案卷各种细节,给出了一份犯罪心理画像:

受害人均为二十岁出头的年轻貌美女性,独居,因种种原因住房条件不好,周围没有足量监控。

受害人均在公共场合受到偷拍,犯人在一众偷拍视频中寻找符合上述条件、且容易下手的受害人进行骚扰,骚扰方式不尽相同,有两次频频深夜敲门,有一次尾随,还有一次甚至戴着恐怖面具跳到受害人面前恐吓对方。

受害人死前均遭强-奸,死后肢体被切割,目前切割的尸体可以拼成一名女性的四肢和性-器官,只差一个人头。

受害人尸体有明显挣扎痕迹。

犯罪现场未提取到有效指纹、脚步痕迹、精-液、体-液等关键证据。

综合以上信息,犯人心思缜密,行事有条理,无计划无把握不犯罪,很大概率有强迫症或洁癖,通过“恐吓”和“骚扰”行为能获得心理上的满足。

易潇插话:“但同时,犯人的骚扰行为又十分幼稚,像小学生一样,说明犯人心智不成熟,高智商,低情商。”

肖队长闭着眼睛思索一会儿,忽地眼前一亮,拿笔记下:“你说得对。”

犯人很可能上夜班,不用随时坐班,很容易晚上出去寻找猎物;或者是自由工作者,时间不受朝五晚九的限制;

犯人可能长相非常普通,至少不是凶神恶煞,普通人走在路上不会引起人注意;

犯人切割肢体的手法不太熟练,法医认为犯人平时甚至不自己做饭,拿菜刀都会生疏;

犯人可能一年前刚遭遇情感挫折,比如和挚爱的女朋友分手,引发了他报复女性的冲动;

犯人懂得清理犯罪痕迹,很可能有相关反侦察知识;

犯人仇视女性,用受害者的肢体拼接女体的行为带有强烈的象征意义,或许是为了独有,或许是为了保存,但无论如何,关键点仍在这具未曾拼接完成的女体上。

“也就是说,方小姐,假如之前深夜骚扰你的是这个连环杀人犯,他这次必将切下你的头颅,完成他完美的拼接。”

易潇眉头紧锁:“头颅是辨识一个人的最重要的途径。如果我是最后一个,那么……”

办公室里的两人眼神交汇,不约而同地说道:

“犯人一定是我认识的人。”

“犯人一定是方小姐认识的人。”

易潇即刻把身边所有男性的名字全部列出,逐一筛选。

最终,一张a4纸上大多数名字都被划去,只留下三个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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