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确定了。这个男人毫无疑问也是个怪物。
他干脆利落地收回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看着他的怪物同伴:“可以请我喝一杯茶吗?”
青年露出一个亲切友好的笑容,微微颔首道:“当然可以。”
于是在维克多瞠目结舌的目光中,号称杀人魔的半精灵和他的猎物和平的坐在了一起,就这袅袅的茶香,相谈甚欢。
不知为何,在想到主角之一是乐景那个可怕的怪物后,他又不觉得很吃惊。毕竟乐景可是他平生所见最可怕的怪物了,那么大怪物降服小怪物好像也很正常?
……虽然他没明白乐景是怎么通过那几句话化敌为友的。
凯恩斯抿了一口热茶后,终于开始回答乐景的问题:“从小到大,我对于杀人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对于我来说,杀人就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情,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人类们给杀人赋予了那么多的定义。我想杀人,而我又有足以杀人的力量,那么我为什么不杀呢?”
半精灵看向乐景,目光满是困惑。他是真的在疑惑这些事。他不是传说中以杀人为乐的愉悦犯,也不是反社会人格,杀人也不会让他有罪恶感。对于他来说,杀人只是他【日常】的一部分。
可以说凯恩斯完全是乐景从来没见过的类型。
青年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愉悦的笑容,让一直偷偷观察这边的黑猫惊恐地炸起了毛,差点来了个平地摔。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能够理解你的想法。”乐景抿了一口茶,隔着氤氲的茶香安静地回视迷茫的半精灵,“要来听听我的过去吗?”
凯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愿闻其详。”
乐景轻笑一声,开始缓缓讲诉他的曾经。
※
乐景是一个普通人。
或者说,他在尽可能的成为一个普通人。
成绩永远维持在中等,为人处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一副符合社会审美的好相貌,却一直把自己打扮的不起眼。
任何出格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因为会引人注意。
引人注意,就是他最讨厌的事情。一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了他的内在的话,他作为【异类】的身份就彻底瞒不住了。
虽然他无所谓被人孤立或者攻击,敢这样做的人他不介意让他付出代价。可是那样的话,他估计就要跟母亲一样被关进精神病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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