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居墨易:作为攻,带姓名不是第一个出场就算了,作者还想谋害我!
盛思:都怪作者。
作者:………………啊哈哈大家两天内在本章留言给大家发红包啊!!(溜了溜了
第2章
周昱抱歉地对居墨易说:“对不起啊居同学,我不是故意撞你的。”
居墨易抬起头,脖子上有一道指甲剌过的红色印记。
盛思紧张地冲上查看,没来得及看清楚出没出血,就被居墨易挡回来。
居墨易说:“没事,不疼。”
始作俑者周昱带着怀疑的语气,说:“真的没事?刚才你看起来疼得快死了。”
盛思的眼神中也是透着相同的疑问,可居墨易看着他回答说:“现在好多了。”
至于把周昱吓成这样的蟑螂,当场横死在沈绍洲的纤纤玉手下。
“你怕这个?”沈绍洲举着有那蟑螂横尸的手跑到周昱的面前,“很小诶。”
盛思从小南方长大,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他伸脖子去看,看遗|体只有四分之一个小拇指甲盖大小,应该是北方本地螂。
周昱双手扶着盛思的肩膀,躲在他身后当标准的缩头乌龟,叫得撕心裂肺,“拿走!快拿走!”
看来是真的很怕。
居墨易站了出来,明明他才是本次意外中的最大受害人,竟当起和事佬。
先夸沈绍洲手速很快,以后卫生间的蟑螂都包给你了。
再问周昱有没有洗完衣服,肥皂水里泡久了洗不干净。
顺利将两人赶回卫生间。
盛思记得刚才居墨易问他手上银镯的事,正等着他说下文。
但居墨易不提了,吊得他心里痒痒。
以前很多人都问候过他手上的银镯,都想刨根问底得到一个符合他们心理预期的答案。
而像居墨易这种剑走偏锋,问一半藏一半的,很少见。
盛思并没有因此把居墨易当成坏人,根据周昱的建议,他们甚至可以开始称兄道弟,不该再以“同学”相称。
以年纪来分,沈绍洲最大,其次是居墨易,而盛思年纪最小。
只有周昱管比他大的喊“哥”,但所有人都叫盛思为“小盛”。
以居墨易最为过分,他喊“小盛思”,好像他们俩多熟似的。
盛思觉得自己是脾气好才不追究,而不是因为他没闲心功夫。
因为他们很快就军训了。
第一天军训,教官给他们下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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