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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完一只鞋底,吴桂凤开始教苏桃织毛衣,苏桃还算上手,她一边笨拙地跟着吴桂凤走针引线,一边小声问道:“既然这么艰难了,为什么还要让大儿子去县城念高中呢?”

“他爱念书,成绩好,以前我提过让他回来帮我的忙,他和我闹了一通,我想着,念到高中毕业,兴许能到大队里当个文书会计啥的,总也好过种田,就让他继续念下去了。”

苏桃看着个苦难的女人,她四十岁,和她的妈妈一般大,头发就已经花白了,四岁的小女儿还不会走路,在旁边端着凳子,歪歪扭扭地挪过来。

苏桃拉住了她的手:“走,姐姐带你去院子里玩。”

这孩子,因为没人教走路,骨头太软,再不学习走路,恐怕要瘫一辈子了,可这大嫂完全不当一回事,苏桃都替她着急。

苏桃撑着她的腋窝,耐心地引着她一步一步地走路。

这大嫂的男人,在省城就是做瓦工的,虽然比不上城里人,但比留在乡下还是要赚得多一些的。

苏桃和她亲近,一方面,是想以后让周牧野出去和他学手艺,一方面,是真的觉得他们一家过得太辛苦,她隐约记得他们家的姑娘,因为没能及时学会走路,小腿肌肉萎缩,后来就成了瘫子,走路腿一丢一丢的,学也没法上,只能窝在家里。

这小姑娘,不是天生的残废,完全是被大人给耽搁了。

听吴桂凤说,头两年还是吃集体大锅饭的时候,她偷摸从田里回来看了眼刚两岁的姑娘,被邻居给举报了,说她混工分,他们一家晚上就打不到饭,娘四个守着冰锅冷灶的,差点没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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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翠英如今和马寡妇,这两人总是会凑到一起去,因为她们有了一个共同的敌人,苏桃。

顾翠英是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那儿媳妇苏桃,不像是那么笨的人啊,思来想去,她和马寡妇说:“我觉得,苏桃身上肯定还有不少钱。”

苏桃不可能把所有家当都用去买一个不一定会赚钱的窑厂的,只能说明,她带了很多钱,一百六十块对她来说,就是毛毛雨。

马寡妇应和:“上次她和你家两丫头上公社去,我听同去的人说,三个人下馆子了,她花钱可不手软。”

顾翠英眼珠子骨碌碌直转:“你上她家去翻翻看。”

马寡妇顿时不高兴了:“你咋不去呢?”

顾翠英拍大腿道:“总得有个人把她引开吧,我去引她,然后你就去她屋里翻一翻。”

马寡妇哼了一声:“我不去,要翻你去翻。”

顾翠英心想,她嫁过来的第一天我就翻了好吗?

“要是被发现了,我肯定不会让你一个人顶,凭你和队长的关系,我肯定不敢诳你啊,我要是敢诳你,你就和队长说,明年重新分自留地,你就让队长给我一块最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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