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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带着他的黑衣侍卫在麦田中闲游,兴致来了会和佣农们一起下田劳作,弄得一身泥,却越活越精神。

信王的麦田收成很好,然后隔壁的麦田收成也好了,两三年之后,整个信阳府的田地都像土壤里埋了金,长出比以前更多的粮食,官民俱富足。

信王带着他片刻不离身的黑衣侍卫跑遍整个信阳府,每一个偏僻的角落都得到过他的垂青,信王所过之处必洒下恩露阳光,万物蓬勃生长。

信王就像一个下凡的神仙。

信王初来的时候是个弱质书生,面皮白净,貌似潘安宋玉,引一众少女着迷。

数年后信王的皮肤不知不觉变成了小麦色,透着阳光与风雨的味道,与宋玉潘安隔得有些远了,然而信阳府的男女老少们对他却越发痴迷了。

掷果盈车的事件屡见不鲜,信王会从车中探出头来,笑眯眯的拱手称谢,一点亲王的架子都没有。

他像一个当红的偶像,他被信阳民众奉为神明,他的日子过得充实饱满,就像秋季麦田里沉甸甸的穗实。

继农田改良之后,信阳府繁重的商税也被信王整顿一轻,手工作坊里的大伙计小学徒们也得到了信王和他的黑衣侍卫的亲自指点。

商贾工匠这些所谓的“贱民”得到信王垂青,地位渐渐高起来。

信阳富庶,百姓安居乐业,不足三年便声名外扬。

信王的王妃温和美丽,儿子活泼伶俐,侍卫忠心耿耿,百姓富足安乐。

信王活出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这一年他二十五岁,感觉自己站到了人生的巅峰。

侍卫袁机说:“还没有呢,你的人生巅峰不在这巴掌大的一片地方。”

“袁机,如果当年我们变法成功的话…”

“唉,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让他们折腾去。”

信王贤名远播,他收到的请安信函也越来越多,京中的皇帝听了静默半晌,说了一句:“三年了,一次也不曾回来过。”

他的亲儿紫微星,十年寒窗中了进士,金榜二十九名,衣锦还乡,是他金氏一族的骄傲。

他的假儿信王,一个穿越而来的灵魂,聪明仁善,敢作敢为,能说爱笑会撒娇,还是他的骄傲。

可是他们都走了,一个死别一个生离,把他抛在这里不理他,若有来世,他希望他们两个都在他的身边,围着他转,他要宠着他们惯着他们。

皇帝面容沉肃,心中寂寞如雪,他抱着四岁的皇次子,教他写字。

这个孩子野得很,天天疯玩不爱识字,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跟他说说贴心话,欢欢喜喜的叫他一声“爹”?

“父皇,昭儿饿了。”四岁的孩子丢下笔讨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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