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他回了家,发现他家里之前打开的包裹都已经重新封好。
我问他:“你这是要搬家?”
他一边拆箱一边说:“对,我和你说过的。”
我差点忘了。
现在,他已经知道了我龌龊的心思,他也毫不留情地决定要搬走。
我接过他递来的书,对他说:“我看书特别慢。”
“没关系。”他说。
“万一你搬走了我还没看完,以后还你书,怕是很麻烦。”
他微微仰头看我,吞咽了一下口水,似乎有些为难地说:“那这本书,就送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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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不想看什么书,一切都只是为了拖延。
拖延此时此刻,拖延不久的将来。
我说:“不行,书我看完要还给你。”
他说:“不用了。”
从唐泾川家离开的时候,我觉得有些头重脚轻,其实我老早就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不过眼下跟我估计的还是有些许的不同。
我以为我能隐藏得很好,至少不会这么快就被发现,但实际上,爱这个东西,哪儿藏得住,尤其是你的对手是个聪明人。
不得不说,唐泾川给足了我面子,我应该知足了,他也并不欠我什么,因为这么久以来,我做的这些甚至于我对周晓云的照顾都是出自我的本心,是我自愿的。
他要的,我想给他,他不要的,我也想给他。
只是,我给是一回事,他收不收是另一回事。
我拿着那本书回家,坐在桌前喝酒。
淡紫色的封面,干干净净的,我翻翻书页,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闷头喝了好多酒,喝到趴在那儿不想动,我拿着手机,看着唐泾川的名字发呆。
记得上学那会儿我们班有个特喜欢王小波的女生,她跟我表白,和我说:“我真的喜欢你,满眼全是你。”
我当时挺不客气地拒绝说:“那就闭上眼睛别看我。”
她说:“你听过王小波那句话吗?睁着眼能看见的,闭上眼我也照样能看见。”
那会儿觉得她就是在拽词儿,掉书袋,我说没听过,然后就走了。
现在想想,人家说得对。
喜欢一个人,这个人印在脑子里了,睁眼闭眼都能看见,哪怕故意不去想,那人也还是在那儿,折磨人。
我还是喝多了。
我只能用这个理由来解释自己出格的行为,因为我打给了唐泾川。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听,他的语气还是老样子,毫无波澜的一句:“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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