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厌烦…
而是,怀念。
看他这样提起往事,若暮忽然觉得很歉疚。是啊…都是他,是他害死郑茜的。佟玺瑒如果知道…大概不会像现在这样笑着待他吧?说不定会直接把他给轰出去呢。
「哼哼,告诉你,郑茜那女人,可是个标准没药救的傻瓜,还不是普通笨咧,她的脑子简直是浸水浸坏了。我那时想,这世界上怎麽可能有这麽笨的生物存在呢?不符合适者生存的淘汰论啊!一件事在她脑子里能记住绝不会超过半天,一下下就忘记,还是忘得很彻底的那种。考试成绩也不行,虽然她超级努力…幼稚园是直升国小所以还好,国中考高中时,她真的……」佟玺瑒斟酌用词「惨不忍睹。」
一个是望族底下的杂种私生女,既没名份又只会浪费食物,郑家上下对茜可真的是嫌弃到极点。原本她的名字是『郑茜茜』,也因长辈嫌念来很像『欠钱』谐音,专断要她改名为单字茜,郑茜。
虽然她老忘记,总是傻笑着跟别人说她叫郑茜茜。佟玺瑒也总是忍无可忍地在旁边提醒她,她叫郑茜。
当时他很少说话——跳级生、智力145,任何事物过目不忘,能跟他谈得上话的人几乎寥寥无几,中午吃便当时都独来独往,一个人坐在楼梯转角,吃面包喝牛奶。郑茜则跟屁虫一样,偷偷抱着便当跑来找他。
“嘿嘿,我要跟你一起吃便当。”还怎麽赶都赶不走。
“你是有痴呆症不成?我说了不想跟任何人一起吃饭!”校长说他年纪太小,压着不让他跳级到大学部他已经很不爽了,这丫头为啥还要一直来烦他。
结果每次,郑茜都会一脸震惊的说:“有吗?你有说过吗?”
跟这种人沟通的结果,绝对是无效!!!每次玺瑒说到口乾舌燥也没用,还不得以接过她笑吟吟递来的果汁止渴。
郑茜真的很笨,记性差、逻辑思考力什麽的也都通通不行。每天被班上其他人嘲笑,隔天依旧笑容满面的跑来上学。还有,她居然跟他都同班好几年了,还是会眼残念错他的名字,圣诞生日卡片上常把『瑒』写成『场』佟玺瑒真的不懂,彻底无法理解这个女人脑子里装的东西。
嗯不对…搞不好里面根本没有装东西也不一定。
就这样,郑茜(基本上都被他直呼为『那女人』)和佟玺瑒一路同班到高中。期间校长曾特地亲自来他家拜访过,问他有没有再度跳级到高中特殊资优班的意愿,但被他当面拒绝了。老师、同学、班级…这一切他全都不在意,只是,他也不知道那是什麽样的心情,他总觉得,要是他就这样走了,郑茜可能会很失落吧……
失落?真奇怪,他干嘛要在意那女人的心情啊?
事实证明,就算是天才,也会有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刻。佟玺瑒就这样,一路和郑茜同校同班,任她在身边转来转去,晃来晃去…偶尔被她笨得受不了,他甚至还会大发慈悲教她念书。
高三最後的选组,居然也是因为茜的一句“医生叔叔的白袍看起来好帅!”而选了三类。凭着之前国际科展第一名,保送全国第一的大学医科,他抱着顺便的心态申请了美国大学,结果分别录取了约翰斯.霍普金斯和哥伦比亚两所大学。为了准备日後进顶尖医学院,佟玺瑒在师长的建议下选了霍普金斯。
出发去美国前,他曾试探性地问过郑茜:“欸,女人…你说说看,你最喜欢人类身上的哪个部份?”
你知道的,就算是天才,也会有对未来旁徨的时刻。不过玺瑒问的时候,还是有点忧惴不安的……要是茜说鼠蹊这类的,他还是会果断的当作无视,然後将来选脑神经科好拯救她的脑吧。
结果郑茜居然想也不想的,回他:“心脏!”
“哦,女人…理由说来听听?”她这麽灵光,难道天要下红雨了不成?
她毫不犹豫,“因为人要心脏跳才会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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