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是给荣哥儿买的,还不承认,真是矫情!
她张口刚要说什么,却见罗衣一转身,径直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她手里拿了根炭条进来了,找了根布条一裹,然后抽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下《霸道村姑爱上我》这几个字,指给李氏看:“我会写字。”
李氏看着上面方方正正的字,愕然瞪大眼睛,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她居然会写字!
“这怎么可能?!”
胡二妞从小在大马庄长大,她爹不疼她,她后娘又苛待她,怎么会找人教她识字?再说,整个大马庄,识字的人也不超过三个!村长是一个,周自荣是一个,再没有别人了!
这个小贱人怎么忽然会写字了?
“许是撞鬼了?”罗衣放下笔,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反正忽然就会了。”
李氏被她似笑非笑地看着,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她便是这样站在窗子外面,脸上似笑非笑。一股凉意从脊椎骨爬上来,一直窜到后脑勺,李氏不由得后退两步,离她远了些。
“会,会就会吧。”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觉得冷,一刻也不想在这屋里待下去。
约莫是被罗衣吓着了,李氏安分了好几日。
罗衣也没多余的闲心搭理她,一点一点写起了话本子。
她给王大林讲的是故事的大体框架。其中的细节,包括古大妮如何应对村民们的排斥,如何跟书生坎坎坷坷地过日子,如何教养孩子,在书生做了官后,她如何跟官太太们打交道,都需要细细填补进去才好看。
一转眼,七日过去。
罗衣将写好的话本子用布包好,提在手里,便往城里去了。
她走后,李氏鬼鬼祟祟地进了她屋里,翻箱倒柜起来。她就不信,这小贱蹄子将钱藏得那么严实,一文钱也找不到?
然而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找到哪怕一文钱!
而且那封和离书也依然不见踪影!
“这小贱人!”李氏哪还不知道,罗衣防备着她,重要东西都带在身上?一时气得牙疼,恨恨地道:“我就不信,时日长了,你还能时时带在身上!”
罗衣确实可以时时带在身上,并且没有丝毫不便。
成为胡二妞之后,她有了一个特别的技能,那就是凡是属于她的东西,都可以存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去。她心念一动,就能存进去。再心念一动,就能取出来,轻巧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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