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
“没有啊!天啊你真的在喜欢沈佳仪!难怪我总觉得你不对劲!”阿和大叫。
“——”我傻眼。
原本我用的计谋,就是利用许博淳跟阿和是好朋友的关系,将我的“秘密”偷渡到阿和的耳朵里,诱拐阿和狂追沈佳仪——但现在,阿和竟然告诉我,许博淳那家伙根本没告诉过他我的秘密!
许博淳,你这个爱打手枪的家伙实在太令我感动了!绝对没有比你更适合,死守“国王的驴耳朵”这样的烂秘密啊!谢晋元团长!四行仓库就交给我的好兄弟许博淳吧!
大笑完,我松了最后一口气。
“是啊,一直以来,我都超级喜欢沈佳仪的。”我爽然若失,开始跟阿和说起以前的计谋,以前沈佳仪与我之间发生的种种回忆。
阿和愣愣地听着,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直嚷着我实在太奸诈了。
最后我们开始释怀大笑,互相挖苦对方,我拼命祈祷他追小小成功,而阿和也勉为其难将他追沈佳仪所用的运气转嫁给我。
“我退出,接下来,就看你的了。”阿和伸出手。
“那有什么问题!”我击掌。
一个礼拜后。
我跟沈佳仪搭上了清晨出发的火车,一起前往拥有最美丽日出的嘉义。
第二十一章
最近我同时写两个故事与两个电影剧本大纲,等待国防部征召我去当兵的那张纸。每个月轮到“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与手指键盘共舞时,就是我最期待的时刻。
每一段爱情都是人生,而我靠着不断不断回忆的勤劳功夫,将这些遥远的记忆重新整理,敲打成文字,仿佛在青涩的过往里又活过了一次。
上星期整理旧家,妈从神秘的黑洞里拖出两只箱子,交给了我。
箱子一大一小。大箱子里装的是那些沈佳仪与李小华写给我的信,以及一些诸如证严法师静思语这样的小礼物。
信件一叠叠,发出不让人讨厌的老气味,真庆幸我曾经活在那个“电子信件连影子都还没看到”的年代。用笔一个字、一句话在信纸上构筑的世界,配上小猫小狗的点缀插画,没有千篇一律的生冷新宋体,没有俯拾即是的表情符号,拙劣的信纸所拥有的意义更饱满,一切都像是小心翼翼端出来的精品。
但我还来不及细细回味,就被小箱子里许多乱七八糟分类的照片给吸引住。
照片里的大家穿着打扮都很白痴,靠在沈佳仪旁装模作样的表情教我忍俊不已。我很懒惰,这些老照片我看是永远无法扫描成数位备档了,但真该找些时间,一股脑将这些照片摊在桌子上让大家瞧瞧当年的蠢样,看看能不能再烧点青春,噼里啪啦回锅一下。
正在星巴克敲打笔记型电脑,写下这段文字,消磨与出版社晚餐之间的空档。悄悄入了初冬,咖啡店里每个人都套上薄薄的外套,窗户外面的情人们也开始将手放进同一个口袋,共用一双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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