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灵歌走近去,顿时笑了。每枚针柄上都有极微小的字,精致飘逸,宛若更细的针绣上去的几点花纹。三个字连在一起是----朱、清、尘。而雇主的确说过,那是个善使金针的漂亮公子。
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他便是朱清尘。
屋内,病公子细长的指轻轻抖开那封信,就着烛光,先是意外,慢慢的就读出一丝笑容。
屋外,擂门声再度响起,玉竹隔门道:“余下的一半报酬已在你的荷包里,姑娘可以走了。”他是刚才反剪着她的手时便塞给她的,这姑娘看来除了轻功尚可,其他别无长处,连一点防备的敏锐都没有。
却听朱清尘忽然道:“玉竹,带她进来。”
百里灵歌一进屋就笑嘻嘻跑过来,将一本簿子摊开在朱清尘面前,指着一处空白对他比划。他挑眉,想起她此刻仍哑着,于是指尖在她下颌与颈骨之间轻轻一触,细腻的感觉犹在指腹,她已经开口说道:“在这里签个名字吧,神仙哥哥。”
她变得还真快,这会儿又从臭无赖变回了神仙哥哥。
“白纸黑字,做生意要明明白白,你签了字我也好交差。”灵歌仰脸看着他说。
朱清尘笑:“是否,你的雇主也与你有份契约呢?”
“神仙哥哥也是明白人,”她拍马屁时眼睛就笑成一对月牙,从荷包里翻出一张纸,展给他看,“这是替雇主保密的契约,也说明了这次的任务。”
朱清尘皱皱眉,用手指捏过来,“你拿倒了啊,灵歌姑娘。”
原来她除了反映迟钝,贪生怕死,不会武功之外,还是不识大字的……
“你知不知道,你的雇主要你送的其实不是这封信,而是一个人啊?”朱清尘笑笑地看着她,她拿过那张纸研究半天,“啊?送什么人?怎么会?雇主只交给我这封信而已啊?”
“不过,你已经完成得很好,”他笑笑地故意停顿下来,“因为你的雇主要你送来的人,就是你自己。”
朱清尘凑近了,看她瞠目结舌的窘相,深夜被刺客侵扰的疲惫也消散些许,“灵歌姑娘,你的雇主是我的一位故人,这位故人说,你是绯鸽山庄的后人,而我,想要你帮我个忙。”
“绯鸽山庄?”一向处乱不惊的玉竹也不禁怔住,她竟是,绯鸽山庄的后人!
大约十年前,是绯鸽山庄的鼎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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