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去吗?
多年的黑暗与静谧让故墨想得有点多,眉目间也染上忧愁。
他明明是个已经被吞下肚子里的人,他用什么借口向凌风雪解释这个问题呢?凌风雪结婚了没?生孩子了没?老了没……死了没?
不可否认,以再见凌风雪一面为目标而奋斗了那么久,在这个终于能实现目标的时候,他竟然感到了害怕。
罢了,他就先去找一找,如果凌风雪真的死了,他好歹也要在墓前看一看,跟他说说话。
这样,也算是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写了最后一个结尾吧?
作者有话要说: 在小黑屋里待了多年后,性格有些许改变。俗称——憋出病了
第44章
他要去哪里找呢?一个人盲目的寻找肯定是没用的, 先去附近的城市里打听打听吧。
只是要进入人类世界, 他得先给自己弄一套衣服,否则光着身子到处跑,肯定会把人类吓坏了。
可他要去哪里弄一件衣服呢?
故墨挠挠头, 左看右看, 目光落在了安详的躺在一旁的炎兽身上。
故墨用出九牛二虎之力, 勉勉强强做出一件麻袋似的衣服,他将麻袋披在身上, 光着脚,随便选定一个方向后便出发了。
吞吃了那么多的妖力, 如今故墨也成长为一代大妖,脚程可比他只是个小妖精时快多了。
走了一天后,故墨见到了一个大城镇。
这个城镇光外墙就比故墨见过的都要好的多, 高大而又坚固, 每隔几步就有身着盔甲的战士在守卫着。
入城处排着长长的队,故墨便也跟着过去排。
排着排着, 他身后的窃窃私语声越来越大:
“快看!红衣,光脚, 这不就跟悬赏上说的打扮一模一样?”
“抓起来送官!万一是真的岂不是发了!”
“怎么可能是真的,悬赏图上的那人都被通缉了数十年了, 怎么可能还穿那一套衣服?怕又是一个为了见大将军而剑走偏锋的, 以前又不是没有过,多了去了。”
这个观点一出,那些嚷嚷着把故墨抓起来的人不说话了, 显然很能让人信服。于是他们换了一个角度继续讨论:
“哼,你们看他的脚,那么白,哪里像是光着脚走过几步路的,今天肯定是为了勾引大将军才故意这么穿的!呸!狐狸精,不要脸!”
“就是,就是!”
故墨听着听着,实在忍不住疑惑的回头。
穿红衣服光着脚不行吗?为什么也要抓他?他只是光着脚啊,又没有光着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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