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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感。就像外国大片里,快死了或者遇到危险,从脖子里拿出个十字架==

其实这坑道吧,特别普通,又不是千年古墓,能蹦出个大粽子,也不是海底两万里,能出个高端霸气上档次的先进文明。它就是用来挖煤的洞,只不过,高易洋想找找那个活着或者死了的,日记本的主人,生死不计。

至于原因嘛,比如,昨天晚上高易洋蹲在沙发上看日记,其中一篇写自该日记的主人出游到这里的目的。

XXXX年X月X日

我觉得我不能坐以待毙,虽然能派的人都派出去了,但是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希望。添锦先交给乔薇,我要去找晓晓和东阳。我一定要找到他们,我不相信,两个人只是出游,就消失了,找不到人,就连,就连尸体也找不到,不行,我要去找,我一定要去找到。

当然了,日记本身很潦草

摘一摘,其实就不难看出,这个日记的主人,有两个很重要的人,出游之后,失踪了。然后日记的主人,出来找,只不过不慎掉进这个坑里,生死不明,而失踪的那两个人,也生死不明。

而高易洋在通读整个日记之后,抓住了一个词,添锦。而日记的主人,应该是添锦的老总。

但是。那天陈落然才说过,那个天桥下的黑衣女人,就是添锦的老总,那么,掉在坑里的那个人,是谁。

哦,当然了,为什么说掉在坑里的那个人,没有出来,是因为,如果她想在坑里活着,肯定是需要物资。哦,就是粮食。但是,背包里的干粮还在,而且量也不少。至于会不会被救出来了。那就更应该回来取包了,因为包里的这本日记。看得出,日记的主人很钟爱或者说是喜爱这个本子。如果说,日记的主人出来了,肯定是要寻回的。

坑里很黑,偶尔地上有积水的小水洼也因为天气冷,而成了一层薄薄的冰层,走过还会咯吱咯吱响。

高易洋拿着手电左右照着墙壁。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只是,好奇和害怕,高易洋果断的选择了好奇心。

越往里走,高易洋越觉得好像两边的墙上有一种炭黑色,就像是烧焦了的颜色。而且,越往里越黑,颜色越重,直到“当啷”一声。高易洋脚底,不知道提到了什么,发出一声响。高易洋赶紧拿手电照了一下,但同时,心里骤然的紧了一下。

说回来,草食类动物,和食肉动物的骨头,是可以分辨出来的,哦,我说的是正经的,算是普及。当然了,我说的是人在肉眼下就能分辨,不需要仪器,稍微懂行的人,就甚至能分出是什么动物的什么部位的骨头。

高易洋脚底下踢到的,其实,不刚不巧,是一个,骨类扳指。而且是血沁的极品扳指,虽然高易洋不知道现在它到底是什么的,但是显然,这玩意的价格不低,而更重要的是,在高易洋拿手电一照,赫然,是四五个这样的血沁扳指。

这不正常,你是指望挖坑的旷工会带这么多个扳指,还是指望那个日记本的主人,掉下坑,然后带着这么多的扳指?又不是有病。

当然了,高某人这种见钱眼开的人,在看到这种血沁沁血的骨扳指之后,果断得带走啊。

但是随着往前走,高易洋就不淡定了。

往前走,零零散散的,分明是人的腿骨,而等高易洋拿起来仔细看了看,突然就被自己一个想法吓得扔掉了手里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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