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我也准备吃晚饭了,不介意一起吧?”
所念戏谑地看她,嘴上懒洋洋拉长了调子“哇哦”了一声,挑眉,“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啧,虽然爱上我是很正常的,可我也有必要说申明一下,我可不是那么随便的人。”
秦箴看着他不吭声,面色冷淡眼神无波,虽然没说话,可所念就是从里面看出了一句话:演,接着演,我看着呢。
所念深觉无趣,耸耸肩转身甩手离开,也不管秦箴跟不跟上来。
秦箴知道所念肯定是发现了什么,所以才想要跟上来,她很好奇这个人的大脑里到地在想什么。
如果剖开一个人的头颅就能看见对方的思维想法,说不定现在秦箴更感兴趣的就是如何用自己的解剖刀打开所念脖子上顶着的那颗脑袋了。
所以说有时候真相总是如此的毁人不倦。
作者有话要说:
案子要结束啦,这个案子的凶手是我上高中的时候走在大街上突发奇想想到的。
#时时时刻都在复杂化这个世界的我#
ps:隔壁坑的《教授懵逼日常》,小天使们过去留下足迹了吗?是了我就是这么不遗余力地抓住机会给每一个经过的小天使塞安利的坏人了【叉会儿腰
第22章 疯子
之前就说过,普州市是个小城,还是外来流动人口占大多数的那种,所以哪怕开发了新城区,居住着常住人口的地方还是老城区这边。
这会儿差不多也才下午六点左右,夏天昼长夜短,这会儿街上的路灯都还没亮。
所念在路上无所事事地闲逛,遇见好吃的小吃还会顺手买两份。
看着递到自己面前来的铁板土豆,秦箴愣愣地看着,没动。
所念“嗯?”了一声,又把手上的纸质快餐杯往秦箴那里送了送,“别这么严肃嘛,就你这张脸,往人家那儿一站,人都不敢站路边闲聊八卦了。”
所以说这是让她吃点东西缓和跟周围市井违和的气质?这个解释秦箴还能接受,于是伸手接过了快餐杯。
她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看了一眼所念一手托着快餐杯一手拿着竹签吃得津津有味,秦箴也伸手拿了插在一块土豆上的竹签,试着忽略周围有可能浮在空气中的灰尘杂味,小心翼翼咬了一小口土豆。
“嗯?怎么样?”
所念似乎对秦箴吃东西很感兴趣,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下脚步落到了她身旁,此时看秦箴咬了一口,眨巴眼满脸好奇地盯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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