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是因为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可靠!
虽然很想念一句 ,但是他们还是忍住了。
“好了,也别逗他们了。”天兆看不下去,出来劝到,“佑的身体不好,一直在静养,是她昨天在林子里转了半天,回来要我叫你们过来。”
“是啊是啊,我都看见了,所以觉得在不叫你回来,就看不到好玩的东西了,所以就叫你们回来了,记得要谢谢哦。”
某人的表现实在让人无法忍受,东启和白启已经站起来拉住各自的恋人准备离开了!
到是夜莺和牧夜不动──这个人不会突然叫他们回来,必定有原因!
“那麽昨天,陛下看到了什麽?”夜莺改不过口来,声音却抖得厉害!
难道……
天兆将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安慰她,“你们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这里有一个法子,虽然能成功,但是……
今天叫你们来,就是想问问你们的意思。”
“什麽?!”这个消息可真是下了他们一跳,四个人登时愣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声音。
最後还是白启先回过神来,“我不同意,牧夜,我们走。”
“为什麽?”牧夜难得甩开了他的手,难以置信的看著他,“为什麽?这不是最好的办法吗?”
“肯定有诈好吗!”白启恨不得敲醒他那个榆木脑袋!
“天下怎麽会有那麽好的事!”谁知道会是什麽样的代价!
“不错。”那一瞬间,从前的天帝又回来了,冰冷严肃,看著他们,都会忍不住发抖的让人敬畏!
“这是违背天道的,自然会有代价。”
“是什麽?”夜莺一下站了起来,激动无比的看著她,眼睛闪烁的,确实狂喜!
她不在乎!她什麽也不在乎,只要,能达成那个心愿就好了,只要那麽简单就好了……
“夜莺!”东启又急又气,一把拉住她,“别听别听,求你别听,别离开我!”
一想到自己醒来的时候,看见的却不是她的脸,心里的绝望,如同黑暗将自己整个吞噬了一样!
作家的话:
sorry,明天有事不能发了 提前给发了 表打我
☆、(10鲜币)最喜欢的人最可怕
那样的痛苦,一次就够了,真的已经够了!
“你们害怕什麽?”她冷笑一声,“若是真的什麽也不管的爱了,你们怕什麽!”
天兆忍不下去,叹息了一声,娓娓道来,“其实,这也不是不可能的,这紫竹林其实不是竹子,全是水晶,蕴含了巨大的力量,你们借助这里的力量,是可以有子嗣的,就算是白启和牧夜,东启和夜莺也可以的,只是……
此乃禁忌之法,只用过几次,虽然次次成功,但是……但是会有很大的影响……
两个人种,有一个必定会将回忆留在这里作为交换。
也就是说,会忘记关於对方的一切……”
说到这里,连天兆自己也沈默了一下,“如果,你们之间的感情是真的,应该不会害怕,重新建筑起你们的感情,一点一点的,重新来过。”
所有的人都沈默了。
遗忘,被遗忘,留下的那个,怎麽办?
重新来过?真的那麽简单吗?
在经历过那样的生离死别後,还真的那麽简单吗?
也就是说,他们要重新走回自己的黑暗里,再来一次吗?
他们,真的有那个勇气重新面对吗?
天兆重重叹息了一声,“如果是真的,如果是真的,就请不要害怕,因为我们,
也是这样来过的……”
天兆牵起了那个人的手──不遗憾,那是假的,自己始终有一段回忆是空白的,接不上,就算再怎麽恩爱,也始终不完整。
她始终也不明白,为什麽不存在的那一段记忆会这麽重要。
她不知道那个时候这个人在想什麽,只是知道自己自後,还是会爱上这个人,为这个人犯下所有的禁忌。
却全然不在乎的。
“你们可以考虑一下,我只是给出个可行的方法罢了。”
四个人留在竹林里,惶然的看著那些紫色的竹子。
“喂,记不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模样?”牧夜笑笑,靠著一棵竹子坐下,“第一眼看见还以为你是鬼魂什麽的,又白又单薄,小小的,看见危险了也不知道躲,只是直勾勾的看著,g本某不清楚状况的样子。”
“……哪有……”白启是想瞥一下嘴表示反对的,但最後却只是低低的哼了一声。
“就有,否则你也不担心我是坏人什麽的,给什麽吃什麽。”
“哪有你那样的坏人肯……”
肯将他接过来,给他带了吃的穿的用的。
最後,带来的,还有满满的希望和光芒!
牧夜笑了笑,不好意思的mm後颈,“哪里有你说的那麽好……也不过觉得,这孩子不能放著不管罢了。”
“我为什麽,非要你管。”
不知道啊,就是觉得放不下,那样的感觉,说不出来,就是,心心念念,都是一个人。
可能去做别的事情了,但是一闲下来,又转回来了,丢不开,忘不掉。
或者其实,是发现的时候,自己不过在做别的事情罢了,那个人一直在,心里。
就这麽,住下了一个人啊……
你说,这天下最勇敢的事情是什麽?
嗯,不知道。牧夜挠了挠头想了半天,最後还是不知道。
白启笑了笑,没有说出来。
这个笨蛋,做了天下最勇敢的事情,却全然不知道,原来这世上最勇敢的事情,莫过於,
义无反顾的爱上一个人。
不管他的过去未来,敢於牵住一个人的手。
只因为看到了现在的那个人。
一眼就天荒地老的传说,就这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足够让後人传颂吟唱,这个人却丝毫不知道。
所以知道,他是真的爱自己的,没有一点假。
其实,你依旧拿定主意了是吧?白启知道,g本不需要考虑,他已经同意了,他会比任何人都先同意。
牧夜尴尬的挠挠头,重重点了两下,最後轻轻的,嗯了一声。
这就是他爱上的人,最让人犹豫的事情,他总是能决定的干脆利落。
真是可怕。
原来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喜欢的那个人最可怕!
你就没有想过,万一真的忘记了,再也走不回去怎麽办?
“能的,”牧夜拉起他的手,“你的名字是我起的,你要记得,名字……”
“是一个咒语,被喜欢的人叫起,就会觉得幸福……”
“你知道麽,有的时候我真是恨你。”白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你才不,”牧夜笑著否定,“因为你爱我还来得及。”
“可是你总是会做些让我没得选的选择,我明明不喜欢,还的说谢谢。”这真是让人恼火的霸道。
“我猜,不客气?”
“我就是恨你这一点,”白启很认真的将人拉过来,“可是,我爱上你,也就是因为这样。”
“你就好好的说一次话就好了,做什麽之前这麽多铺垫?”牧夜哭笑不得。
“我会记得你,”白启拉著她的手很认真的吻上去,“最好是你忘记我,那没什麽,因为我就能把你放到没又别人的地方关起来,然後告诉你,你就是我的人,因为太爱我,拒绝看见别的人,那样最好,那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了,再也不会有别的人出现在我们中间,我宁肯这个天下在没有什麽人能出现在我们中间。”
“这可真可怕。”牧夜干笑了一下,下意识的缩了一下脖子──因为他知道,白启绝对做得出来!
白启无所谓的笑了笑,也不否认,而是握了握他的手,“如果是我忘记了,我猜猜你会做什麽,你会在一些多余人的帮助下,离开我远远的,吧孩子生下来,然後交给我,以後就当成从来也不认识我,然後看著我,觉得我可以让你放心了,你就……不知道,随便做什麽去了是不是?”
牧夜忽然觉得语塞,他不知道自己究竟会做什麽,但是似乎真是非常合理的选项,很像是他会做的事情。
白启笑著点点头,“今天先到这里吧,我觉得我的耐心今天的已经用光了。”
看著站起来大步流星离开的人,牧夜挠了挠头发,也不知道说什麽,只好继续在那里做一会。
☆、(10鲜币)难得人生一场醉
白启没走两步就看见正在那里愤怒的踱步子的东启,心知道她遇到的那个人不比自己这个懂得变通多少,也一样是个倔脾气──总有一天,他们会发疯,都是这两个混蛋逼的!
坐在那里细细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从第一次见到他到经历这麽多事情以後,也过去很多很多年了啊……
脑後有脚步声,他也没有回头,而是叹了口气,“你辛苦了。”
“牧夜大人也是。”夜莺走过来,到他身边坐下,随手拔了g草在手里玩,“被狠狠骂了一顿,我都不知道为什麽,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啊,东启的话,可以想到……”那个人脾气火爆,不愧是被那两个人养大的,等到不再被束缚住了以後,就是张狂。
不能怪她,她一直压抑著自己,已经够久得了,虽然……她也不是什麽善茬子就是了。
两个人相对看了一眼,倒是笑起来了──至少,这里还有一个人能明白你的感受,这样的感觉不错。
“哪,你准备怎麽做呢?”牧夜问道。
“总之先省下再说吧,以後怎麽办以後再说,我为这个混蛋做的也够多了,不管是谁忘记了,也无所谓,我还有很多梦想呢!要是最想要的那个得不到,我就把我其他的梦想全部来过一次!那个混蛋,就爱怎麽样怎麽样!老娘也受够了!”
牧夜从没想过那个意向温婉的夜莺会给出这样的答案,一时给愣住竟然不知道怎麽回答了。
“走了走了,”夜莺干脆把人拉起来,“我们去喝酒喝酒!管他的,我们都做了这麽疯狂的事情了,难道不值得去喝个一醉方休吗?!”
牧夜想想也是啊!於是他也站了起来,跟著夜莺绕了几圈,不知道到了屋子的什麽地方,就味道一丝隐约的酒气。
“嘿嘿,我闻著就是在这里,”夜莺偷偷笑了,“要是说鼻子灵不灵,我可不输什麽人!”
牧夜哑然,随机笑了起来──夜莺的真x情很可爱,他喜欢这样爽快的女子。
於是两个人合力来到窗子下面,牧夜拖著夜莺在肩膀上,就见他灵巧的翻了进去,一点声音也没有,不刻,就有两个小坛子给丢了出来,他稳稳接住,就见夜莺一首抱著一坛,抓稳一只手一撑从窗户上又翻了出来,无声无息的落了地,那个利落,叫牧夜真想鼓个掌啊!
夜莺拍拍x口,“不知道谁的鱼干放在那里,被我拿了些来,赶紧走!”
天兆冲著那两个偷悄悄的背影笑了,“他们,真的挺快乐的是不是?”
“哼,我害的供酒供吃的,他们啊,最好赶紧给我走!”前任天帝非常小气的在心疼自己的鱼干──那都是她一条一条抓的啊!要不是给天兆拉著,非收拾他们不可!
“罢了罢了,都是好孩子,苦日子还有那麽多,让他们吃些算什麽,你再去抓,我一样做给你吃。”天兆赶紧哄哄自己身边的“小鬼”,眼里却是满满的心疼。
他们两个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坐下,很豪迈的拍开封泥,一人抓过一坛来直接就灌了下去──
“哈,好过瘾!”两个人不约而同的低吼了出来。
很久很久,没有这麽痛快的喝过酒了!
这酒很不错,醇香又有劲头。
两个人抓了些小鱼干吃,再喝一口酒,不说话,只是把酒坛子碰一下──不需要说什麽,因为彼此都知道,所有的言语,都不需要说明了。
最後一坛子是两个人在傻笑里轮流喝干的,小鱼干也吃个干净,最後四仰八叉的倒在那里,一通傻笑,自己都不知道笑什麽,就是开心,最後睡著了,都是笑著的。
白启和东启这才敢从林子走出来,把自己的爱人抱起来,彼此心虚复杂的对视一眼──做什麽看起来他们两个很合适的样子?!
虽然醋海里翻了翻,确实不敢上前,一直等到这两个人喝够了,才出来善後。
牧夜醒来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古怪的味道,是酒的味道,但是和喝的酒不一样,是一股子药酒的味道。
他忍著头痛坐起来,发现白启正靠在一边的椅子上面闭目养神,那股子药酒的味道正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
他揉揉眉头,对上那双亮晶晶看著自己的眼睛,“呃,你身上……受伤了?”
白启没有说是什麽,端过一晚醒酒汤给他,“明天,等你酒醒了,我们就做吧。”
“……嗯,哦。”一睁眼睛0新-回。忆、论-坛0听到这个,总是有些惊悚,刚醒来大脑还不会动呢,就得来这麽个劲爆消息,总觉得不是真的,闷的,脑仁儿疼。
那边也是在一片热乎乎要窒息的梦里醒来的,一睁眼白花花一片,眨了几次眼睛才发现自己正埋在东启的x口,怪道喘不上气来。
东启把她搂的死紧,挣扎了半天才从“温柔乡”里探出头来呼吸两口,然後就闻到一股子药酒的味道。
她疑惑的低头闻闻──怎麽喝酒的是自己,她身上到时一股子药酒的味道?
东启懒洋洋的睁开眼睛,将人揽过来,白她一眼,“宠你多了,胆子到是大了,说你一句话,就敢给我喝成这样回来。”
夜莺哼哼两声,懒得理她。
东启揉揉她的头发,坐起来,拉过衣服来胡乱罩上,拿来百花玉露丸塞进她嘴里,又倒下水过来,“喝了,仔细头疼起就不好了,等到你明天清醒了,我们……就该行动了。”
夜莺点点头,把药丸咽了下去,抓才回过神来──自己刚才究竟听到什麽了?!
空气似乎边的有些危险,牧夜下意识的後退了一步,换来白启以个莫名其妙的眼神,搞得他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忙自镇定住了,然後干笑两声,“没,就是觉得问道一股子药酒的味道──你受伤了?”
白启瞥他一眼,点点头:“还真有点。”
他一听寄了,立刻扑上来抓住他的领子,“哪里,我看看!”
作家的话:
谢谢觉心大人的礼物 超开心的!l07超爱你!
☆、(10鲜币)爱的那个人
白启哼了一声,坐到床上,任他把自己的衣服解开,露出了左手臂上的一圈纱布。
他愣了一下,小心翼翼的把手放上去,忽然觉得不对──他看起来和平时无异,不过动作稍微迟缓了一些,总是觉得怪怪的,应该伤的也不严重。
他顿了一下,直觉的把手收回来,笑道:“许是不怎麽厉害,不见你有什麽不方便。”
白启也就点点头,没说什麽,趁他脸红心跳的在桌子边上假装倒茶的时间开始慢吞吞的整理衣服。
牧夜闭上眼睛,但是却依旧能看见白启苍白j瘦的x膛一般,总觉又热又紧张,说不上来为什麽,毕竟他们依旧有过更亲密的关系了,却不知道为什麽今天感觉非常的──特别……
白启似乎很危险的感觉。
听著後面悉悉索索衣服响的声音,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能忍下心来明知道他受伤却装成毫不在意,於是叹了口气,转过身来,将那人才穿上的衣服又解开,“我要看看,坐下!”
白启又配合的乖乖坐下,任他小心翼翼的解开自己胳膊上缠著的纱布,一圈一圈,慢的磨人。
因为是牧夜自己的挣扎,所以白启选择沈默不语──总有些事情不是别人能替代做出决定的。
牧夜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以及足够勇敢,他也从来没有後悔过,所以,自己也绝对不会c手。
他不需要做出什麽特殊的回应,也不需要干涉他的决定,他需要的,只是伸出自己的手接住他,让他的感情不要粉身碎骨。
牧夜和自己不一样,他把自己全部的感情都压在了自己的身上,从来没有想过给自己一条後路,对於这样的孤注一掷,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珍重。
并且郑重。
牧夜觉得今天白启的眼睛就和能吃了人一样盯著他,让他觉得自己的头皮都发麻,他居然不敢去看,生怕……
天,他看到了什麽?!
那一圈圈的纱布接下来,居然路出一片红肿的皮肤,正中心是两个字。
牧夜。
那是他的名字。
在下面还有几个小字──留在身边。
“我怕自己会忘记,”白启咳了一下,似乎有些沙哑,“所以我要用这样的方式告诉自己,这样,就算我忘记了,谁也不相信,我也会相信我自己──这是我自己弄得,虽然很难看,但是……”
白启笑了笑,用自己的下巴摩挲著他的头顶,“没关系,我不怕你忘记我,反正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现在,我也不害怕自己忘记了你了,你觉得这样的安排,怎麽样?”
“疯子……”牧夜深呼吸了好几下,才慢慢的讲这口气吐出来,“你这个疯子,我怎麽就会摊上你这麽一个小疯子……”
“看起来,”白启用鼻子蹭去他眼角边挂著的y体,“你不是很後悔的样子。”
“我……没有後悔,做任何事情,为了你……”
其实情人间的事情g本就不需要道理,会觉得不安都是因为你,从你这麽得到的以个眼神都足够我思量到脑力枯竭,却依旧没有後悔过会遇到你,爱上你。
说我傻瓜也好,说我疯子也好,别人不理解也好。
只要这个世上唯一的你是我的,让我的感情可以被妥帖安放不至粉身碎骨,那就是天大的幸福。
而说到底,最大的幸运,也不过自己爱的人,也恰好爱著自己,
时间这麽长,世界这麽大,我们没有错过一刻一时,一毫一厘的遇见,就是奇迹。
能牵到你的手,就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如果做什麽都要付出代价,那麽为了这样的奇迹,又是什麽代价不值得花费呢?
牧夜只记得白启在一次次填满自己时耳朵边上缠绵的细语,和火热的身体正相反,和激烈的动作正相反,和滴下来咸涩的汗水正相反。
那是甜美的,温柔的,隽永的语言,如同极致的细丝,将他不安的心一层层轻柔的包裹起来。
爱你,我爱你,就算有一天,你或我都忘记,我的心跳也会记得有那麽一个人,曾经和著我的心跳一起过。
然後,我会倾听者心的声音,找到你,重新牵起你的手。
牧夜总觉得白启虽然不爱说话,却总是知道什麽样的话语最能平服自己的紧张和不安,他在身体交缠的粘腻水声中放纵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接受他给自己的全部,不仅有爱,还有他的不安。
那发狠的恨不得将自己揉进他身体里的力道,丝毫不在乎会留下痕迹的噬咬,大力挺进来的火热,和那不断的耳语,也不过因为这个人也在害怕,他害怕自己会忘记他,忘记他曾经爱著的人,那个被他一点一点拉到身边的爱人。
谁说,他不害怕?想到明天起来,可能这个人就不再认识自己,不记得自己的脸,也不会再叫他给自己的名字,那样的恐惧,甚至超过之前他给封锁在冰湖里──至少那个时候,他知道,这个人睁开眼睛,会因为看见自己而微笑的。
但是明天,明天起来,那个人可能会一脸漠然的问自己是谁……
他不敢想象,也拒绝去想象。
为什麽,他们总是要走过这麽多的路,只是为了能证明,他们彼此是在乎的?
如果没有遇见你……
如果……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甚至,连自己是谁,也不知道了。
那也不错,至少我知道你是谁,那样,你就知道我是谁,我也就知道,我是谁了。
这很不错。
如果真的要这样,请你,拿走我的记忆,我全部的记忆都给你,除了这个人的部分,给我留下。
我不在乎自己是谁。
只要我知道,最在乎的是是谁,就可以了……
“嗯……白、白启……”牧夜瘫软的被他抱在怀里,勉强够力气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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