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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一别,刘柳云去了画室,他的画具都放这呢,准备不多上手也快。削了几只铅笔,他坐在窗边静静描画起来。

下午放了课,晚上没晚课,刘柳云难得陪他们吃了顿晚饭。

饭后叫他一起去打球,他又道:“今天不行,我还要去社团,改天吧。”

“云仔,整天尽说些拒绝的话一定找不着女朋友。”洪程旭幽幽道。

“反正你不是我女朋友,走了。”刘柳云准备潇洒走人。

“等等,你不是去参加那个什么雄鹰社吧?”李易一把拉住他问,他记得刘柳云只参加了一个社团。

“嗯,怎么了?”刘柳云点点头道。

“那么神奇的一个社团,真亏你还参加了一年。”李易简直佩服道。

“你懂什么……军人是这世上最神圣的职业……”没等刘柳云再宣扬一波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与热血,另外两人的脸明显一变,把他无情地轰走了。

“快去找你兵哥哥吧!”

说好的社团活动,很奇妙的就变成了一堆烧烤加啤酒。

一群大小伙聊得很嗨,一直说到十点才宣布散会。席间有好几个参军退役后回校续读的学长,和一个长得超酷帅的学姐,当听到他们诉说参军那两三年的各种经历时,五个小弟都眼冒金光,一副向往。

雄鹰社,说到底就是一个老生撺掇新生参军入伍的社团啊喂。

回到家十点半,刘柳云换好鞋进了客厅,灯光四亮却不见人。半分钟后,宋泽林从卧室开门出来,问他:“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去参加社团了。”刘柳云说道,说完打了个呵欠。

“累了就洗洗睡吧。”宋泽林道。

“嗯……”伸了把懒腰,刘柳云走进浴室。

毕竟今早才洗过一次澡,不到十分钟,刘柳云关了花洒。抹去脸上的水珠,他微仰着脸,胸膛热热的。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灌满了他的胸腔,那是想要不顾一切追求梦想前的踌躇满志与惶惶不安。

他可以吗?他可以去追逐吗?

梦想,被太多人放在嘴边,说得太玄乎。

那不就是在此生一定想要去完成的一件事、去成为的一种人吗?

想到生,生而不能去触碰梦想,多么痛苦。

想到死,人世一遭而不能实现梦想,好比枉活。

年轻的心啊,仿若没有梦想的热血浇灌就像是片刻就要枯萎一般,又有太多的芽儿终是长成无需热血亦可成活的大树。

说到底,热血不是风霜雨露,不是必需。

但此刻,刘柳云好比又回到了高一结束那年,努力伸长手,只想要头顶那一颗星。

思考良久,身上的水珠都自己蒸发了,刘柳云才随意把身子一擦,刷了牙从卫生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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