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一对眼,就发现这还是个熟人。
长得像爬行类的哺乳动物,仅此一家。
学名应该是周飙。真是冤家路窄。
我吐得稀里哗啦,他还来捏我的菌柄。
太讨厌了这个人。
那厢夏小姐靠坐在长椅上,神色疲惫:“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情,我就把小煜扔到了部队里,结果不出几天,人就跑得没影了。我问你,是不是你接应的?”
培养皿笑道:“我闲的?我俩再穿一条裤子下去,非得扯开裆不可。”
夏小姐没说话,我注意到,她的膝上盖了一件外衣,两袖各有一道及肘的裂口,被黑红色的血液浸泡得一塌糊涂。
连带她的裙子也遭了殃,她却不以为意,甚至有些平静地,抱着那件衣服。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傻逼弟弟的。
仿佛上一秒,他还穿着这件外套,和我在棕榈树下接吻,他用手臂帮我挡着坠落的露水,转瞬间就只剩下了狼藉的血污。
我在感情一道上,总是被捉弄的,大概情人应有假痴不癫的心与眼,而我只是一条彻头彻尾的糊涂虫。
不过他如今也是真疯了。
又或者他骗我骗得太入戏,还想扮一场疯魔给我看。
我有点唏嘘。
培养皿似乎颇有兔死狐悲之感,把那件衣服拿起来看了一眼。
血淋淋的袖口正好垂在我的伞盖上,血腥味里混着清凉的梅子汽水味,冲得我直犯恶心。
血都滴到我身上了,虽然我撑了小伞,但依旧避免不了被浸出了拇指大小的一块血渍。
仿佛他在我身上签了字,画了押,对一切罪证供认不讳。
我抖了抖小伞,身上热烘烘的,跟醉酒了似的。
我膨胀了。
培养皿一指头把我戳了回去,似乎感觉到我不同寻常的份量,还掂了掂我。
他想灭我的口,防止我泄露他的行踪。
我眼看他神色如常地嘲讽完傻逼弟弟,又避开医护人员的看护,以一个精神病患不该有的矫健身手,借助一根排气管,成功从医院翻出去了。
他的大块头手下给他搞了辆车过来,他穿着病号服,手上绑着我,猛打方向,以一尸三命的架势飙车回了家。
“老九,你看我像是信佛的吗?”
大块头对着后视镜,略一迟疑,估计被倒映在里头的那双鳄鱼眼震慑住了。
培养皿冷笑道:“那我就是信了这江湖郎中的邪。昨晚十一点二十,我看到他带着个口罩,出现在医院里。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打捞大巴。”
“飙哥,您是说?”
“去查。”他哑声道,握着方向盘的手因过度用力而青筋暴凸,“姓陆的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信。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青天白日一副空棺材,糊弄谁?”
他的情绪又如暴躁的齿轮般,发出咝咝的噪响,车轱辘几乎瞬间折射出了他坎坷的心路历程,我都怀疑他行驶在一大把棱角尖刻的碎玻璃上,油门每推进一格,玻璃刀就会咯噔一声,往轮胎中凿进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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