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1.
就在他无限坠落以为终要碰到地面摔倒粉身碎骨之时,猛然睁开了眼,撕裂的剧痛霎时纷迭而至,一瞬间窒息的痛似乎狠狠掐住了他的喉管,令他倒吸一口冷气猛咳嗽不止,越是咳越是痛,越是痛越是咳,恶x循环下去。
“咳咳……咳……”脸上已经完全没有血色的祈终於,模糊的视线终於看清了眼前的人,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是凯米修斯,所有的委屈在这一刻决堤,他悲痛的看著将他抱在怀中的男人,控诉著他的痛更夹杂著怨恨,“宝宝、宝宝没了……”
男人却只是神情哀伤的看著他,没有说一句话。
他死死的盯著男人,不肯挪开半点视线,须臾,又一阵剧烈的咳嗽,咳出了腥红划过唇间,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彷佛认命了一般,“咳咳、果然人之将死……都、都开始做梦了……凯……凯怎麽会露出这样的悲伤的表情?”
此时凯米修斯已经冷静下来,双眼褪去了赤红,黑色的衣衫被染成暗红,血y喷溅在脸颊,还是那麽的狰狞令人畏惧,可是眉宇间的哀伤将一切淡化。
祈气虚无力的声音,於凯米修斯此时已然成为无法承受的痛,他紧紧的抓住祈,“祈,你不是在做梦,真的是我。”
这一次,他第一次知道什麽叫做怕,他第一次如此的惧怕死亡。
祈愣愣的看著凯米修斯,眼皮却开始坚持不住慢慢的向下耷拉,唇角噙著凄然的笑,“真是幸福呢,你会在最後的梦里。”
“主人,您不能再耽搁了啊,现在都什麽时候了,祈夫人已经不行了。”一直在一旁的本焦急催促道。
本看出来祈只是回光返照,伤的这麽重,又被这麽冻,普通人怎麽可能活下来。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还有救,他当年被熊袭击,气息奄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可看的,不是也被凯米修斯救了回来吗。
人生第一次慌乱的凯米修斯终於镇定下来,他抱紧怀中冰冷的祈,低声在祈耳边道:“你不会死的,我会让你知道,你没有在做梦。”
说完,墨绿的双眸阖起,再次睁开时已变猩红,张开带著血痕的嘴,嘴角处一双锋利的犬牙靠近祈的颈间。
已经坚持不住的祈,竟缓缓的抬起颤抖的手,也许是想要阻止凯米修斯,但是终究没有再多的力气,颤抖的手落了下来,他努力睁开浮肿的双眼,开口已气若游离,“如果……如果不、不爱我……就不……就不要……把我变成、和你……你一样的怪、怪物……我、我不需要……同情……”
刹那间百年以前的记忆在这一刻重现,与眼前的一切重叠,凯米修斯以为他早已忘记,但那段记忆早已刻骨铭心。
一百年前,月也曾这样躺在他怀中,x口被利剑贯穿,无法止住鲜血不住的从x口涌出,他想要用同样的方法救他,但那个人却说了同样的话,‘如果你不爱我,就不要把我变成怪物,我不需要同情。’
一百年前,他犹豫了,眼睁睁的看著那个爱他到疯狂的人,生命随著豔红的鲜血一点点流逝。那个如玫瑰一般豔丽骄傲的月,带著了然的笑容阖上了眼帘,但阖眼前那黑瞳中的哀与恨,却永远的凝固在凯米修斯墨绿的双瞳中。
历史永远都会重演,一个世纪转眼而过,同样的选择,一切都那样的相似,带著遗憾离世的月已经永远的离开,月不是祈,祈也永远不会成为月。
这一次,凯米修斯没有任何的犹豫,锐利的犬牙重新靠近祈白皙得几近透明,甚至可以看到跳动的血管的颈间,沈声道:“我爱你。”
他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深沈而沙哑的声音,足以将冰山融化、将山岳劈裂……让周遭的嘈杂在瞬间弥於无形。
(8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2.
一直宽厚的大掌覆盖在祈先满惊讶的双眼上,低首,张开大口,一双犬牙毫不犹豫的陷入颈间的嫩r。
进食与初拥对於接受人的体验是完全不同的,或许是因为接受了初拥就意味著重生的原因,初拥的痛苦就如同身体被生生撕裂再重新缝上一般。
祈只觉血y在灼烧沸腾,身体好像要整个燃烧起来,不烧成灰烬不甘休,已经体验过人间炼狱的祈本可以承受,但是原本冰冷的体温与体内翻滚燃烧的烈焰形成的强烈反差,让他承受著冰火两重天的煎熬。
发觉到祈伴随著隐隐呻吟开始挣扎起来,但凯米修斯并没有停下来,没有任何迟疑的将祈搂得更紧,直至祈的呻吟与挣扎渐渐消弱,消失……
此时的科特城已经安静下来,笼罩在科特城上空的浓稠乌云依旧没有散去,明明是上午,却因为乌云遮天蔽日,如同傍晚。刚刚凄惨的叫声已经停止,被凯米修斯从城堡中召唤出的如同怪物一样的东西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消失,他们该是已经回到的地方,就彷佛它们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但是曾经作为一个边陲小城,还算富庶热闹的科特城如今已成为一座死城,满地残肢断臂血流成河,白石雕刻的广场雕塑已被血y染红看起来彼时宁静的雕塑此时看起来分外狰狞,刺鼻的血腥味冲天,这座城市俨然已经成为修罗道场,普通人看到这一幕大概会吐个三天三夜。
没有人注意到,在距离广场不远的地方,一处视野极好,站在二楼阳台上便能将广场尽收眼底的一座双层砖石民房,两个人不知从何时起站在阳台上。
“少爷,这个结局……”
“唔?”
“呃……”
尼德拉那冰冷不带温度的蓝眸扫了一眼将头低下不再说话的尼诺,重新看向广场的木台上,看著凯米修斯抬将祈用双手抱起,跳下十字架的木台,踩著满体的零碎的尸体走了几步眨眼消失在广场,本也背著母亲跑了几步同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同消散在空气中一样。
他将自己编导的一出好戏从头看到尾,却没有露出任何笑意,冷冷的瞥了一下薄唇,这出剧该说成功?其实他不成功,因为结局与他计画的并不相同,祈最终没有死,不但没有死,反而成全了凯米修斯,想到这里,心底恨意更深,他不由双手紧握,尖锐的指甲戳破了,流了血也不知痛,而被划破的皮肤则自动愈合,再次握紧皮肤又被划破,反反覆覆,掌心的伤始终无法完全愈合。
可是一念而转,又觉得未尝没有成功,起码他让凯米修斯慌了阵脚,这大概是凯米修斯死活了几百岁第一次这样,如果凯米修斯没有紧张惊慌,他便不可能发现不了他的存在吗,而事实是他确实一直都没有发现,没有发现罪魁祸首的他始终都在场,置身事外看著一出好戏。
如冰山一般的俊容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只要让那个被称为父亲的男人难过,看到一向淡然处事不惊的凯米修斯慌乱,他便从心底开心。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并没有因为祈受尽折磨屈辱在生死一线徘徊,而感到半丝心痛,哪怕他口口声声说爱祈,他似乎忘记了,他一手策划的这一出戏是因为他得不到祈,便要彻底毁掉,别人也别想得到。
在一旁看得心惊r跳的尼诺终於忍耐不住,矮了尼德拉一头的尼诺抬头,担心的看著自己有些疯狂的主子,再一次出声提醒道,“少爷,老爷他们已经走了,您把手松开吧,都出血。”
“出血?”听到仆人的提醒才回神的尼德拉,些许迷茫喃喃重复。
“您的手啊,手心。”尼诺著急的在他的面前指著自己的手心。
“手心?”这时尼德拉方抬手,看向自己的手心,掌心的嫩r已经被自己的指甲戳得血r模糊,让人不忍直视,指甲缝间才夹杂著血腥r末,正常人早该痛得哀声连连,而他只是恍惚的看著手心的惨状,再看著血r模糊的伤口一点一点复原,完好如初。
“少爷您没事吧?”尼诺见过y险的主子,见过残忍的主子,见过骄傲的主子,见过各种各样的主子,就是没见过这样的主子,担心不已。
掌心的伤已经完全愈合,尼德拉放下手,睨视著尼诺,“有事?怎麽会呢?我怎麽可能有事,有事的该是他们,侥幸逃过一次又如何,下一次,你们还能吗?”
说著,尼德拉看向远处森林中科特城堡的方向,冷锐的湛蓝眸子闪过y狠狡黠的银光,薄情的薄唇划出一道意味深长的笑。
仰头看著主子的尼诺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但是心底却长舒了口气,他的主子终於恢复了平常的样子。
(7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3.
“少爷,那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尼诺小心的询问。
其实按道理,他该叫凯米修斯一声老爷,但是他是尼德拉的後裔,跟在尼德拉身边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之久,是尼德拉受封到坎佩尔之後才成为尼德拉後裔的,所以他并没和在血族之中名声响亮的凯米修斯有什么交集,而且因为尼德拉和凯米修斯关系不和的原因,他所了解的也都是一些关於凯米修斯的传言,更不知道尼德拉和凯米修斯这对父子之间是因为什么不和,矛盾的g源究竟在何处。
同作为过人类的尼诺很同情祈的处境,身兼双x所背负的世俗压力有多大可想而知,又活遭了这麽一通罪。尽管他并不清楚祈与这对父子之间的故事。一封神秘的书信,让主子连夜返回科特城,当主子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开始酝酿一场惊天计划,他一直都是旁观者,跟随著尼德拉的步伐,却没有任何参与发言的权力。
“呵哼——”尼德拉冷笑,“不会就这麽轻易结束的,好久没去第三城市坐坐了。”
说罢,尼德拉抬起修长的腿,一只脚踩上了阳台的石栏杆,瞬时一蹬腾空踏起,下一步已稳稳的落在地面上。
尼诺还没反应过来,尼德拉已经双手c在衣兜里朝城门外走去,总算反应过来後,尼德拉连忙去追,不同於主子的帅气动作,而是眨眼间便从阳台移动到地面,追了上去。
“少爷!你等等我!”
一主一仆用普通人的r眼无法追赶上的加速度消失在科特城。
曾经藉著特殊的军事地位一度鼎盛的科特城,即使而今出现衰落也依然不改百年的大气稳重,依旧富庶稳定的科特城,彻底从历史中消失,成为废墟,最终只存在於文字与记忆当中。
科特城虽然消失了,但却成为了一个笼罩恐怖神秘色彩的传说,正史上说,“科特城被冬季饥饿的狼群袭击,一夜之间全城人都死於狼口。”也有说,“科特城被敌军入侵,惨遭屠城。”
但是这些说法显然禁不起推敲,如果死於狼口,科特城虽然是小城,但一座城的人数也绝对不可能全部死於狼口,那得需要多少匹狼。如果是被敌军入侵惨遭屠城,那究竟谁是凶手,又为何在屠城後撤军?
这些禁不起推敲的理由於情於理都满足不了人们的幻想和认知,於是关於科特城被魔鬼袭击,科特城被上帝处罚,科特城收到神秘力量的影响自相残杀,科特城中藏有宝藏被盗贼屠城,而在各种谣言之中最为甚嚣尘上的,大概就是吸血鬼与魔鬼……这些传言,在百年之後仍然可以不时的听到。
普通人类之间流传的传言始终都是编造出的刺激谣言而已,但是这个城市无一幸免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一切都是出自梵卓族,科温家族的族长科温公爵之手更是无法编造的事实。科特城的残局惊动了密党同盟,更惊动了整个血族。长老绝对不会纵容违反了密党诫律第一条“避世”的人,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他们不想放走的凯米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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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渴……好难过,好想要喝水,喉咙快要乾得快要烧著了……”就在祈被乾渴所折磨,渴望水源滋润喉咙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东西送到他嘴边,流淌著y体,带著香甜充满诱惑的味道,他想都不想,一把抓住拼命吸吮起来,大口大口的如同婴儿初尝母r的滋味,贪婪的不肯放开。
这种从来没有尝过的味道,如此的甘甜,令祈兴奋,彷佛在沙漠中快要渴死的人意外发现了沙漠下的泉眼。不知道过了多久,祈的乾渴感终於消失,伴随著乾渴感一同消失的还有全身的疲惫。
这一刻,祈觉得自己似乎重获新生,源源不断的力量从身体中涌出,沉重的身体也变得轻盈。
(6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4.
重获新生?重获新生……他不是死了吗?为什么会……祈蓦地睁开眼睛。
祈一睁开眼睛,眼前就是凯米修斯那张熟悉的面容,只是熟悉的面容此时更加苍白就像冬雪只是一味的白看不到任何多馀的色彩,难以掩饰的疲倦挂在脸上,那张脸看到他醒来瞬间露出的难以抑制的兴奋神采。
“祈,你终於醒了。”凯米修斯即刻开口。
“……凯?”大脑还处在混沌状态下的祈,半晌才讷讷的回应。
脑子终於恢复到清晰状态的他,想要伸手去触碰近在眼前,让他苦苦等待,害他受尽折磨却无法恨他刻骨铭心的男人。当他伸出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双手并没有空閒,而是抓著什麽东西。
低头的霎间,他吓得将手中的东西一下子甩开,那不是别的,他抓的正是凯米修斯的手腕,凯米修斯的手腕处一道深可见骨的划伤,大概是被锋利的指甲生生划开。
“血!流血了!”他惊慌的坐起来,大声尖叫。
下一秒,祈立刻抬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再看手背上沾染的血渍,几乎容不得他再有什麽怀疑,刚刚他贪婪得大口大口吸吮的y体,就是凯米修斯的血。他连忙伸手去m自己的肚子,虽然隔著薄薄的睡衣,仍旧可以清楚的抚m到平坦完成的皮肤,没有了恐怖狰狞的伤口,完美的愈合恢复如初。
模糊了的零散记忆开始归位清晰,他清楚的记得最後一刻的记忆,凯说了爱他,之後……
所有的记忆都提醒著他,他已经不再是人类,他已经成为靠血y而存活,恐惧太阳光明的吸血的怪物,他已经是凯米修斯的同类。
没有时间去接受事实的冲击,因为祈意识到凯米修斯的腕伤,他再次一把抓过站在他身边的凯米修斯的手腕。
作为医生的祈很清楚手腕动脉血管的特点,手腕处的动脉血管壁富有弹x,如果仅仅是用利器划开一次,当利刃离开後血管会自动缩在一起,再加上流出的微量血y凝固在伤口附近,流血出会被暂时封住。
而凯米修斯伤口处的鲜血,源源不断的从伤口流出,他可以想像,凯米修斯究竟在伤口上反覆划开多少次。
除了划痕还有牙印,尽管手腕内侧的已是血r模糊,仍然可以清晰的看出被尖利如野兽的两颗犬牙chu暴的啃咬的伤痕。
祈的视线从伤口转移到凯米修斯身上,黑曜石般的双瞳氤氲,心痛的道,“很痛吧,快,我帮你包扎。”
说著,祈便要掀开被子,下床,却被凯米修斯阻止了。
凯米修斯在床沿的空处坐了下来,如万年不化寒冰,一层不变的蓝色眸此时已是融化成一汪春水,极力安抚慌张的祈,“你坐好,好好看著,我什么事都没有,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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