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正事儿呢。”明熙觉得他讨厌死了,恼笑,“快去做饭。”
她不说还好,一说饭费忆南就觉得饿,他手又重新钻进她上衣里,声音在她耳畔,“做饭,晚上给吃吗?”
“你做的你当然可以吃。”明熙故意不理他潜台词。
“想吃你。”
“”明熙身上鸡皮疙瘩都跳了起来,闷笑,“你走行不行?”
“晚上给吃就走。”他手已经不老实了,摸地明熙浑身滚热。
四目相视,气氛绝妙。
拦腰将她抱起,大步往卧室走去。
一触即然。
大概就是形容这种小“别”胜新婚的关系。
何况明熙当年出事时他们领证才没过两个月,货真价实的新婚,那时正在商量婚礼地点,明熙喜欢锦江饭店,费忆南便派人去磋商相关事宜,得到的答复是沈女士不同意。
这个沈女士是费臻他母亲沈馨蕴女士。
沈馨蕴娘家侄子当时婚期已定,和费忆南撞了,但定金还没下,只是沈馨蕴在锦江那边打了声招呼,随后费忆南就要日期了,锦江这几年多方入股,早不是纯粹的一家之言,费忆南要,那边负责人当然就把两个同是费家的人撞日期的事和两方都沟通了下。
沈馨蕴因为费臻和明熙处过的事,对自己继子的新婚妻子意见颇大,当即强硬说自己娘家侄子定的早,不可能退。
回来又在费家老太爷老太太跟前闹,说费忆南打她脸,公开凭关系毁她娘家侄子婚礼。
老爷子老太太就把明熙叫了过去,当时费忆南出差在外,没有人护她,第一次在费宅现身就被沈馨蕴捉弄地体无完肤。
这事儿,费忆南其实还不知道。
明熙怕家宅不宁就没跟他说,自己去锦江退了场地。只是后来沈馨蕴侄子还是没在锦江办成婚礼,其中原因大家自然是心知肚明。
费忆南得不到的地方,哪怕是主动丢弃的,也不会给沈馨蕴拾着。
这件事是个小□□,让明熙和费臻关系一泻千里。
明熙出事后,费臻跟沈馨蕴说地最狠的话,说他三十岁都不会结婚,是你害了你儿子,记住。
那时候他不过二十三岁,年轻,潇洒,不知愁滋味,也单纯,认为三十岁前必成家,后面立业,与自己太太携手走来,人生才有滋味。
所以别家长辈操心孩子结婚晚的事在费臻身上从不用操心。
他调皮中带着乖,是让人放心的孩子。
反而那时候费忆南全身心扑事业,让老爷子老太太操心不已。
只是谁想到,那个调皮又乖乖地想及早安家立业的费臻,他喜欢的女孩子会成为自己大嫂?
明熙现在失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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