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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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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