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酱油做出来的就是红烧的,清水烧出来的是炖汤,还有清蒸的做法,怎么,你没吃过?”
招财摇摇头:“还有这么多做法啊。”
钱玑反问道:“你以为呢?”
“我以为只有生吃。”
“生吃?”傅权惊讶道,“招财……”
“兄”字没发出来,被招财瞪回去了,傅权哽了一口,又道,“怎么吃得下去?”
钱玑夹了条小鱼放入招财碗内:“他是猫妖,自是吃得下去。”
傅权睁大双眼,愕然道:“什么?猫妖!”
招财立刻放出尖尖猫耳和一条毛绒绒的细尾巴,再龇牙咧嘴的露出四颗人类不可能有的尖牙,道:“怎么?怕了?”
招财张牙舞爪,故作凶悍。
傅权着实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不怕不怕,书中能有黄金屋,山野之地,有几只妖怪一点也不奇怪。”
一对猫耳朵失望耷下,招财端起碗,歪头用尖牙蹭了蹭红烧鱼。
那味道哪怕是第一次尝到,也足够让招财终身难忘。
鱼腥被萝卜的甘甜和酱油的鲜香遮盖了大半,一直被忽视的柔嫩口感放大几十倍,只凭齿尖上蹭到一小块肉,就尝出它的松软,这与生吃的口感味道决然不同。
钱玑烧鱼时,丢了几个晒干的红辣椒进去,淡淡的辣味更能调动人食欲。
招财从未品尝过这等美味佳肴,兴奋的甩起尾巴,咬着碗口便把整条小鱼倒入口中。
傅权惊诧地看他狼吞虎咽,钱玑见怪不怪的看招财舌头动动便把所有鱼刺吐出。
傅权眨了眨眼道:“招财好厉害。”
钱玑想起下午看到的鱼刺,心道:比这大的三倍的,他都能一口吃掉。
骄傲的招财小猫没有因表扬而洋洋自得,吃都来不及,哪里有空说话。
在家时,虽然爹爹命令他们以人的形态生活吃饭,但毕竟筷子没有爪子好使。招财越吃越觉得筷子碍事,三个人才两盆鱼,另外两个还是擅长使筷子的人类,这样一对比,招财发觉自己不占巧,丢了筷子,变出爪子就往汤盆里扑。
钱玑抬起筷子,不顾轻重的把招财爪子打走。
“喵!”
招财痛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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