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万字要足足一百天,日更五千要六个月!一个字一个字对着电脑不吃不喝不睡硬敲出来的!我又对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又觉得那颗小心脏无比酸楚。
【我是个不是很能坚持的人,一直以来,都多亏了大家每天来看……非常非常感谢你们。】
我觉得自己都在写一些重复性的废话。
【如果不是你们,我想我写这么久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了吧……】
我擦,抒情的话不能再写了,再写的话读者都要被我酸跑了----我果断地一咬牙,闭着眼睛打道:
【为了答谢大家……其实我也不知道做什么,如果大家不嫌弃的话,今天晚上我就自爆以谢天下。】
鼠标一点,今天的作者有话说、连着那点更新,顺利地发了出去。
冬天的天气有点儿冷了,打了一会儿字,手就直哆嗦;我捧着一碗放在电脑边的热水站了起来,不去想那些片刻后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不去听那些疯狂叫嚷的qq铃声,心乱如麻地走到了卫生间里。
我捏着手机,望着镜子,忐忑不安。
卫生间里的惨白灯管惨无人道地照出了我的脸,清清楚楚,分毫毕现。镜子里的这个小青年,一看就知道是个内心猥琐的混蛋,眼睛浮肿,神情茫然,瘦得下巴都尖下去了。
我看了半天,愣是没看出自己哪里好看了。
我活到二十多岁,手无缚鸡之力,不学无术,除了写文,什么本事都没有,即使是写文以前也总是扑街……这个人,这张脸,镜子对面的这个家伙,他到底哪里有价值了?!
他喜欢谁也不至于喜欢……哦不对,是包养谁也不至于来包养我啊!
我对着镜子大瞪小眼看了半天,怎么都没能得出一个结果来。最终我还是果断按下了快门键,决心让读者去分辨一二……也许我这么多年的审美全出了错,其实我不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路人,而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帅哥!
当然,我内牛满面地看着拍出来的惨白照片想,更可能的结果是大家一致认为,想包养我的那家伙脑袋才是有毛病。
作家的照片,不需要太麻烦;当然,也不能太简单。不能花枝招展好像明星,不能p得太过像艺术照那样,那不是人们希望看到的,会被骂有自我炒作“美女作家”和“美男作家”的嫌疑;也不能太过朴素否则会被读者们指责成乡间大妈大婶……
最好不过是民国回忆那般效果的黑白照片,一个个都能直接贴在出版作品的扉页上,拍出来的就必然是一个读者们心中期待的作家样子。张爱玲是这样,徐志摩是这样,麦卡勒斯和萨冈是这样,纳博科夫是这样……凡是有点范儿的作家都得这样,黑白片儿,还能很完美的掩盖肌肤的瑕疵。
但是此时我不能发那种盖棺定论的遗像似的图……如果不是实在太过疑惑,自我判断不能,我绝对不会试图去向读者们求证自己到底帅不帅这个问题,甚至连自爆这种事情都不会做。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让公众评论,这样最合适。
我战战兢兢地把手机插上电脑,把那张小图片放在微博上,发了出去……哦这个时候微博才刚刚开始使用,但是它真的够好用;还有在书评区,我也发了一份。
三秒钟后,百合子丢给了我一个窗口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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