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煊将那盒猫罐头放到十三面前,低头看着它,色厉内荏的十三顿时服了软,乖乖地凑上前吃猫粮。
进了家门,汤君赫走到药箱前,蹲下来将绷带和药水找出来。刚捡到十三那会儿,他几乎天天都会被挠伤,从来都是自己处理伤口。
杨煊俯身将十三和猫粮放到地上,朝他走过来。
“坐吧。”汤君赫将工具和药水放到茶几上,示意他坐在沙发上,自己半蹲在旁边,用镊子夹着棉球蘸饱了药水,在杨煊手上的那几道血印子上轻轻按压。
灯光下,杨煊的手显得很好看,指节分明,手指修长,肤色比汤君赫要深一些。因为遗传自杨成川,杨煊的肤色从来都属于偏白的那一类人,汤君赫记得在高中时,因为打篮球而出汗的杨煊,在一球场的队员中几乎白得发光。也许是十年来在外面风吹日晒,现在的杨煊肤色更接近于麦色。
汤君赫看到他的手背上两条暗色的印子,时间不长,看上去也像挠伤。半个月前……是自己喝醉那次?
他动作娴熟,将棉球丢到垃圾桶里,两只手配合着用绷带包扎杨煊的手背,然后手指按在绷带上,说:“这样按住,我去取剪刀。”
杨煊却没有反应。
汤君赫抬眼看向他,杨煊的目光落在下面,他顺着低头看过去。由于蹲在地上,他的裤腿有些缩上去,露出半截脚踝和印在皮肤下面的杨树刺青。
他们的目光都落在那个刺青上,杨煊上半身俯下去,手臂伸长了,在手指即将触碰到刺青的那一瞬,汤君赫本能地朝后退了一下,手上一抖,绷带掉在地上,顺着地面滚远了,滚到正在进食的十三旁边,将它吓得朝一旁跳过去。
汤君赫站起身,背过身从药箱里拿剪刀时,竭力平定下心神,然后转过身将地上的绷带卷起来拿在手里,又走上前,俯身将杨煊手背上的绷带剪断。
在他重新蹲下来,用医用胶布固定绷带时,杨煊忽然伸出手,动作很轻地拨开他额前的头发。
汤君赫手上的动作微顿,随即继续包扎。
杨煊的拇指指腹带着薄茧,触到汤君赫光洁的额头,用低沉的嗓音道:“它还在。”
汤君赫知道他说的是那块疤。已经十年了,它还是能看出浅淡的印子。有那么几年,他生怕它淡下去,连涂面霜都刻意避开它。他害怕有一天它真的消失了,那他可能也会怀疑杨煊到底有没有存在过,或许在这个世界上他根本就没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一切都只是自己的臆想。
汤君赫的睫毛颤了颤:“也许是好不了了。”
杨煊将他的头发拨回去,遮住额角那块疤,看着他问:“上次你喝醉了,送你回医院的那个人是谁?”
“一个摇滚歌手,叫麦泽。”
“我是问你和他的关系。”
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剪刀剪断胶布的细微咔嚓声,半晌汤君赫才说:“大学室友。”说完他起身,将茶几上的东西收好,放回药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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