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
门被打开,里面果然空荡荡的,一楼除了一个黑色的沙发,就没有其他的东西,旋转的楼梯是铁质的,喷了黑色的漆,很有现代感。
整个房子的装修色调呈现冷灰色,加之本来空间就大,有种冷冰冰的感觉,比他之前去的赵世承那栋别墅,风格还要强。
最前面的落地的窗户是单向的,里面的人能清晰的看到窗外灯光下湖面的波纹,而外面却窥探不到里面丝毫。
他倒是很喜欢这里,巴洛克的风格,虽然冷清,却有种别致。
跳跳更直接,直接绕着房子跑了两圈,表达自己的感受。
两个人从房子出来,再回到家,已经快八点了,陆贻林把跳跳哄睡着了,把小家伙抱回了房间。
在两个房间门口,他犹豫了下,最后把跳跳放到了新布置好的儿童房。
陆贻林明天得早起上班,赵世承顾忌着对方,一次就收了手,他抱着怀里的人,手一下没一下的按着陆贻林的腰,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个要攒起来。”
“攒什么?”
“等着你周末不上班,再要回来。”
“……”
陆贻林拍开了对方的手,拿起了枕头,“我还是觉得和跳跳睡更有安全感,而且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隔壁,这位先生,你慢慢攒,我走了,晚安。”
☆、第四十章
eric松了松领带,低头看了下手臂上的纹身,这是年前,唐琦拉着他刺上去的。
花纹复杂,断断续续的弄了一个星期。
本来有个狰狞的伤疤,位置在手腕处,总会让人不自觉的去过多的注意,然后去联想到什么。所以他才会想着不如刺个东西遮掉。
宁逸慈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居然会一心求死,那么用力的划下去。
过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着当初自己的那份决绝,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写字都会受到影响。
他现在的右手手腕,就因为受过重创,虽然经过了复健,日常生活基本没问题,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过,应该不会是美好的回忆。
他现在还有印象,当初在杉市的那十几年,他跟着母亲次数频繁的搬家。
搬到母亲交往的男人家里。
有次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儿子挤在一间房间了,大概也就十多个平方。
那个男人的儿子,比他大五岁,早就不读书了,房间里永远是挥之不去的烟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动静弄醒,睁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间,抱在一起的人。
对方大白天,在他还在房间里的时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带了回来。
被子突然掀开,两个赤{裸的人就这么抱在一起,动作还在持续,完全当他不存在。
三个人同在一张床上,那个男人的儿子,还笑着问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亲和自己父亲,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样。
他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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