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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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咯咯的笑。然后仰头喝干了杯中的酒。“我们是同样执着的人,你知道吗菲,我们是天蝎座的女人,天蝎座的女人天生就要比般女子辛苦,为爱痴狂却放不下自尊。”我点头。

我们在各自的絮絮叨叨中喝了很多酒。跟个懂得自己的人总是有那么多的默契。我们从不劝对方少喝酒或者多喝。随意就好。但我们的谈话却总是知无不尽。也许,在世人的眼光中我们不是贤良的女子,但世人又怎么知道喝酒的女人也有她们独特的魅力?我们经历太多也容纳太多,我们的个性注定跟酒作伴。缠绵酒香。在酒的醇香里体味所走过的路。午夜人静时再各自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1点了,我开了灯便直接开了电脑。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应该睡觉了,但脑子却清醒异常。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在2点之前睡过觉,不是不想睡,只是那张大床容纳不了我满腹的孤寂。挂上,我看见冰刀在线,就发了个拥抱的图片。在网络中,最关心我的人就是冰刀了。我的每篇日志他总是第时间看,我的喜怒哀乐总是会引起他的关注。虚拟的网络给过我很多的精神支撑,只因有这样个可以交心的知己。世上其实也有很多美好的事物,比如我跟冰刀这种纯洁的网络交流。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对方,虽然曾经想过要见上面,但最后还是决定放弃,网络就是网络,有时候看似美好的东西不要走近,那么它会永远的美好下去,但如果走近了,也许就会打碎那美丽。那么也就永远失去它了,我不想失去,所以我决定就在这虚拟的空间培育我们之间那朵美丽的友情之花。没有过多的语言。冰刀给我发过来朵鲜花,然后告诉我要早点休息就下线了。寥寥数语却已经让我感激。朋友是不需要过多的语言的,理解就好。关了电脑睡觉,强迫自己不要想的太多。但思绪却依然混乱。随意拿过来本书来看,是小驻马写的《茶花女》这本书我看过很多遍,总是为女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唏嘘不已。心中的那抹忧伤总是挥之不去,为自己,也为茶花女。从小就喜欢看悲剧故事,记得其中很多的情节。还总是把自己联想为书中的女主角。为她们哭,为她们笑,也为她们抱不平。不知道时间到了什么时候,终于我的两只眼睛沉重的睁不开了,潜意识里,我缩进了被子里沉沉的睡去了。。。。。。

好冷啊,我看看四周,到处都是连绵起伏的山脉,我正躺在张竹筏子里,竹筏下面是冷冷的河水。怪不得会这么冷,我在心里说,我怎么会在这里?我要上去。。。。。。我要上去。。。。。。我要上去。。。。。。好冷啊,我大叫,然后就猛的使劲就坐了起来。才发现只是场梦而已。我正好好的坐在床上,而窗外正下着大雨。空气中流淌着股子冷气。怪不得我会做那样的个梦。看看手机,6点47了。从柜子里又拿了床被子盖在身上继续睡去。但却怎么也睡不着。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听着窗外雨打树叶的声音,哗啦啦的响着。 心便会无来由的迷醉在曾经的过往里不能自拔。。。。。。

那年我16岁,第次见柯南。那个干净的小男孩。每天我从家里走出来,走很近的路就可以到达学校。我刻苦的学习,早上在操场上背诵英语课文,看见他也在那头背诵。但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话。他跟我不是个班的,在路上偶尔见面我也是冷漠的扬起头走过。那时,我是很冷傲的,很多人这样评价我。其实,到现在我也认为我其实是个外表看起来很冷傲但骨子里却相当自卑的人。只是觉得他很与众不同,相当干净,学习也刻苦。心里对他很是另眼相看。但从来没想过要主动去认识他。但有天,有个男同学告诉我有人在外面找我。我很纳闷,出去看见的竟然是他。他那天很腼腆的样子,看见我走近,他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去,还不时用左手的食指蹭下鼻子。看见他那样我想笑却不敢笑,怕他难堪。后来我实在憋不住就说,你叫我出来没有话说吗?那我走了。他才急了,竟然脱口而出说:“你给我唱首歌可以吗?”才说完,我就看着他大笑起来。他也不好意思嘿嘿的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就这样,我们算是正式认识了。喜欢上他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那时下了课我们经常起预习功课,放学回家他总是跟我起走到我家楼下,然后再转过头回他们家。我们没有跟对方承若过任何诺言,但却在心里较着劲想起考上高等学府,然后比翼双飞。

那时,早上,空旷的操场上经常只有几个学生在刻苦背诵课文,其中就有我们俩。他那时放学以后经常会拉着我的手去距离学校不远的河边玩。那河,很多时候总是没有多少水的。就算是偶尔潮涨水也不会很多,而住在附近的村民有的就会自己挖个大坑来当作私人的鱼塘来养鱼。河岸上扬柳成荫。羊肠小道很窄很长的通向远方。不知道尽头在那里。我会经常很安静的抱本书坐在柳荫下来看,他则坐在我旁边安静的看着我。偶尔我会抬起头给他讲书中的某些段落。他总是饶有兴趣的听着。这个时候我是很快乐的。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少女的心其实很容易满足,就像这样,个安静的落日的黄昏,手拿本不管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或者席娟的言情小说来消遣,旁边坐着欣赏自己也同时被自己欣赏的男生。这就是当时我最大的幸福。有时,他会用手刮下我的鼻子说:“这么爱百万\小!说,等咱俩大学毕业结婚以后,咱们就去你最想去的西双版纳,然后买栋很漂亮的别墅。有咱俩的卧室,孩子的卧室,还有客厅厨房,最关键的定要给你间专用的书房。让你每天好好的百万\小!说写文章好不好?每到这时候我总是打断他,然后,语无伦次的乱喊:“不许说了,不许说了,你羞不羞啊?”但心里却比吃了蜜还要甜。那时,我最爱做的梦就是我和他去了我向往的西双版纳,我们快乐的在阳光下翩翩起舞。。。。。。

柯南,我的初恋。那么的深刻的记忆。此时,他好像正拉着我奔跑在那条羊肠小道上,嘴里还喊着“菲儿,你相信吗?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定会考上北大,你也定会,我们的前途定会灿烂辉煌。你信吗?菲儿。你信吗?”他的眼睛闪烁着光彩。使我也不由得受到感染。我信,我当然信。这个我爱的大男孩,他是那么的自信,那么的优秀,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

该去上班了,我不得不起床然后慢慢吞吞的洗脸梳头刷牙。最后冒着雨搭车去店里。生活不会给人喘息的机会。我感觉自己就像个上了发条的钟,周而复始的重复三点线的生活。明知道今天的人会很少却不敢有丝毫懈怠。跟着很多等车的人上车。人太多只能站着。位老人也摇摇晃晃的站在我的旁边。而她身边的座位上稳如泰山的坐着个黄头发,脸抹的白的像电影画皮里的女鬼样的时髦女孩。她非但没有让座的意思,而且还用鄙夷的目光看了眼旁边穿着有点邋遢的老人。我挪动了下,靠近她,然后冷冷的说:“请给老人让个座位。”那女孩抬起头看我,脸惊讶。我说:“怎么要让我重复遍吗?”旁边的老人拉了下我的衣服,我看向她然后冲她笑了笑,回过头继续用严厉的目光盯着那女孩。”最终,那女孩收回了眼神,离开了座位。我侧过身子让老人坐下。我知道全车的人都在向我行注目礼,但我处之泰然。

柯南最终考上了北大,而且比录取线整整高出来20分。我呢?很不幸,落选了。所以,没有录取我就无处可去。我开始躲着柯南,从他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起,我就去了四川老家,我背着行囊游遍了成都附近的大大小小的山脉,吃遍了川府之都所有的小吃。我以为,我会忘记他,所以拼命的给脑子里输入些东西。那段时间我看了很多名著。《瓢》《红与黑》《呼啸山庄》《茶花女》《简爱》。。。。。。那段时间我游遍了很多地方,把自己累个半死到晚上躺倒就睡。直到大学开学两个月以后我才回来。我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什么。但看见桌上的那封信时我还是流泪了。我没有勇气打开它,让它静静的躺了十几天。而我,每天除了马不停蹄的出去找工作以外几乎没怎么跟人说过话。如果人可以缄默。那么我感觉语言真是多余。

报站的声音响起,我回过神来下车。先是往前走段,然后转弯。路的左手处有排木椅,是给路人休息用的。但淅淅沥沥的雨让它们显得那么的寂寞。在冷清的街道上自成景。我相信我是漠然的。昂着头走过每个路人身边。手里打着的伞是掩饰表情的绝好工具。我不回头。也不左顾右盼。我已经不奢求任何意外。因为这世界永远不会有意外。是的,如果你够漠然。

柯南的信写的极为婉转,但意思已经相当明了。如果我自暴自弃他无可奈何,但如果我愿意补考,他会在学校等我。我已经不相信诺言,于我而言,他跟我已经不是个世界的人了。我必须正视我目前的状态。我决定还是好好找个工作,然后,过平静的生活。轰轰烈烈的爱情只能以惨烈结束。那么我愿意回归平淡。我没有回信,永远也不会有,柯南是我的个梦,段回忆,个刻骨铭心但必须深埋于心的故事。只能尘封。

雨天的生意相当的冷清。我们三个人冷冷清清的坐着聊天,然后做饭,吃了饭洗碗,下午早早回家。突然好想妈妈。于是,便乘车回了我们的家。妈妈的唠叨是永远不会停息的,但时间长不听就会浑身不自在。晚上,我躺着床上,妈妈就坐在我的旁边。她说:“孩子,给自己找个伴儿吧,你老这样妈妈不放下啊!你看你弟弟的同学志峰怎么样?他好像对你蛮有好感呢!虽然比你小3岁,可是小3岁怎么了?人家可是个老实本分的孩子,开那个摩托车修理部不也挺好的吗?如果你觉得还可以,我明天就让你弟弟问问去。”唉!我不知道怎么应付妈妈的自说自话。但我也不能任凭她去自作主张。“妈妈,我会找的,你就别操心了。弟弟的同学怎么可能呢?别说人家会嫌弃我老,我自己也觉得不合适。我人过其实也挺好的,这事以后再说吧。我会操心的。”我知道这是安慰妈妈,其实也在安慰我自己。我不知道我的心还有没有爱人的能力。爱情在我眼里就像流星样闪而逝,没有永久的可能。我自认看透了爱情。就像安妮宝贝所说的,它只是空虚的两个人所产生的幻觉。有天它会消散,直到无影无踪。世上没有永久的爱情。就像是条路两个人走,刚开始或许是两个人同步,但时间久了就会有距离,如果你是走的快的那方,想要回头找那个同行者的时候,他的旁边已经有另个人相伴了,没有人会在同个地方等你。不会有。劝妈妈早点睡觉。抱着她的脚安心的躺下,这是从小我的习惯,直到今天也改不掉。只有抱着她的脚我就会睡的特别的安稳。如同回到了童年。

柯南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我也最终找到了工作。是在家药厂跑销售。这份工作我干的游刃有余。只是每当闲下来的时候还是会莫名的心痛。我知道我是在赌气,但却走不出心里的牢笼。我边想他边恨自己。想他的颦笑,想他的举手投足,想他的切的切!恨自己的无能为力,恨自己的懦弱,恨自己的痴,恨自己的笨。。。。。。

跟良子的婚姻是我这生做过的决定最荒唐也是最可憎的。最终害人害己。可是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如果我随便把自己嫁掉,就可以发泄掉心里的那份压抑已久的情感。我已经不奢望幸福。想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辈子。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那时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可笑。

第九节

深秋的季节,切都显得那么的萧瑟。道路两边的梧桐树上零落的挂着几片叶子,随时都会被秋风吹落。路上铺了厚厚的层落叶。无数的叶子被风刮起飘在空中旋转,旋转,然后又不知被吹向了那里。此时我正坐在去市的车上目睹着这切。是的,那边的切已经准备妥当。

今天是10月10号。是新店开张的日子,大早我就来到店里准备。穿红色的天鹅绒旗袍站在门口迎接客人。我的朋友很少,但也都来捧场。莲姐带了个男士来,瘦高个,目测应该有180以上,三寸长的头发梳的油光滑亮,带副半框眼睛,皮肤黑黄。看就是夜生活多频。他来到我身边指导我应该怎样穿衣,他说,你是老板,这样的场合,你怎么能穿成这样?我问“那我应该穿成什么样?”“当然是套装了!”我微笑看他,不再说话,对于没有教养的人,沉默是最好的武器。他果然觉得无趣不再理我,却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上去指导别人。

中午吃饭时,我看莲姐上洗手间便跟了去,终于有机会问她为什么找了个这样没有品位的男人。莲姐说,我这辈子已经不打算结婚,如今年龄这么大了,找他也只是为了互相慰藉。我已经无言以对,对于女人来说,岁月真的是把刀子,它能在人脸上刻上痕迹,也能消磨掉人的自信和无所谓。

晚上我带莲姐和小雯去个叫”寂寞夜归人”的迪吧去蹦迪。240块钱打啤酒就可以捞到个看演艺的桌子。我们早已经过了活蹦乱跳的年纪,来这里的目地很明确,那就是喝酒。在这个嘈杂的环境,三个人无声的干杯。每个人都满怀心事。

我拿着酒杯看型台上那个表演的男子,披肩长发被汗水浸湿。湿嗒嗒的贴在脸上,距离太远看不清他的五官。他卖力的边蹦边唱,衣服上闪亮的珠片在七彩霓虹灯的照射下光彩夺目。他每唱完首歌就会在众人的喝彩声中仰着头喝几瓶啤酒。观众无情的打着拍子喝彩。

我旁边的桌子上坐着三个穿白色衬衣,蓝色西服的男孩,看就知道是某个公司的白领。看年纪都只有20几岁的样子。环顾四周,因为光线昏暗,只看得见寥落的黑影在三三两两的聊天碰杯。

我无声的喝酒,在头开始晕的时候被人拉起,是隔壁桌的个男孩。他说,咱们去跳舞,我看向型台,那个表演的男人已经不见,现在台子上站满了人,他们扭动着腰肢,挥舞着双手,在有弹簧的台子上跳舞。好,跳舞。我被他拉着站在了舞台上。莲姐和小雯也跟了上来。我们疯狂的舞动,仿佛回到了青春年少。然而,我的意识开始模糊,酒精在我体内起了作用。我突然有了想吐的感觉。只好仓促跑下舞台向卫生间冲去,那个男孩跟在我身后,他直扶着我,怕我摔倒。他送我到女卫生间门口,我冲进去呕吐,然后弄干净自己出来。看见他还站在那里。“呵呵,谢谢你!”我笑着说道,同时感觉到自己笑的时候肌肉僵硬。要多傻气就有多傻气。他说:“你醉了,我扶你回去。”他又过来扶着我走向座位。然后他就坐在我旁边的座位上。我看见他拿起我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但是视线已经模糊。我摸起喝了半的酒瓶继续仰头灌下。我喜欢这种感觉,醉了,我就可以安安稳稳睡个好觉。或许,我还可以毫无顾忌的大哭场。我模糊的感觉有个人从我手里夺走了酒瓶,我便又伸手去桌子上摸,然而,那只手被他握在手里

醒来时外面已经艳阳高照。头疼欲裂。想要坐起来,浑身却没有力气。看看旁边,我,小雯,还有莲姐正躺在张床上,而她们此刻还在酣睡。我想起了那个迪吧,那个没有看清摸样的男孩。拿起手机想要看看几点了,却发现有条未读短信躺在那里。点开,是个陌生的号码,内容是:“怎么样,好点没?醒来后记得多喝水,还有以后几个女人出来定记得留个不要喝酒。”“我回复两个字“你是?”很快,他的短信就又回了过来:“我是昨晚在你旁边桌坐的那个人,我叫杨。”我想我终于明白,是那个叫我跳舞,扶我去卫生间,又抢我酒瓶的男孩,定也是他送我们三个女醉鬼回的家。

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他吃饭,地点选在市中心的雅泰来西餐厅。那是我常去的地方,喜欢那里的环境,宽敞的大厅,洁白整洁的地板。舒适的沙发座椅,音响里放着班得瑞的轻音乐。如果有兴致,可以拿本书去那里看。只需要叫杯红酒就可以坐整整天。我到时,他已经在餐桌前等了。他是个守时的年轻人。我第次在白天看见他的脸,阳光下的他比那晚看见的他更加的高大英俊。他长着张娃娃脸,头发乌黑整齐,它们被收拾的服帖妥当。浓黑的眉毛,大眼睛的眼角向上,嘴角也是向上,鼻子挺拔,牙齿白而整齐。皮肤白皙。看起来非常的阳光。

他自我介绍叫杨,在家饮料厂做主管。24岁。呵,小我7岁的大男孩。那顿饭吃的很愉快,杨是个非常阳光的男孩,跟他相处会让人感觉放松。临别时我告诉了他我的店面地址。他也告诉了我他的。互相交换了号码。

第二天下班,刚出门就看见他站在门口。他提了箱饮料送来给我,说是单位发的,他喝不了,就当感谢我昨天的那顿饭。我爽快收下。对于个不愿意欠别人人情的人,不收他反而会觉得不舒服。多了个朋友让人感觉心情愉悦,虽然在我眼里他只是小弟弟。

我每天忙碌自己的生意,两个城市来回颠簸。有天他居然来我在城的店里找我。他说来这边办点事,顺便看看我。他说:“能赏脸喝杯咖啡吗?”我回答:“当然,不过必须我来请客。因为我算是半个地主,应该尽尽地主之谊。”他说:“你直跟每个人都分的这么清吗?”我笑:“女人唯不被人看轻的地方就在这里。不能因为自己是女人就应该总白吃白喝。这样会被人瞧不起。”他用赞赏的眼光看向我,不再坚持。

这次会面使我了解他更多些,他上过大学,在大学里谈了个女朋友。现在同居在起,因为暂时买不起房子因此还没打算结婚。现在的80后,能自力更生,不依靠家里买房的人还确实很少,我因此对他刮目相看。我们有共同的爱好,喜欢古诗词。对文学有相同的见解。他说,欣赏我的坚强不屈和博学多才。比很多他接触的时髦女孩多了许多高贵的品质。对于他这么高的评价我自觉惭愧。而我也对他欣赏有加。这样的男孩,现实中已不多见。从咖啡馆出来他坚持送我回店里,即使是打的,他也要坐在车里把我送到再坐车回去。他是有教养的男孩。

好像只是夜之间,树上的树叶已经落光。西北风肆无忌惮的横中直撞。听得见呼啸的声音。外面天寒地冻。我的两个店生意也逐渐火爆了起来。而我,每天依旧忙碌。每天下班在温暖的有暖气的房间里上网。最近跟外界接触的已经很少。只是小雯偶尔会来我的家里小坐。有时候,她会带打酒,几个小菜。我们坐在地毯上边喝酒边聊天。独身的女人独有自己的片小天地。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只是每个人心里都有段回忆。喝酒是为了缅怀过去。而喝醉是为了忘记悲伤。有时候我们人手里拿瓶酒,以随便的姿势横七竖八的或躺或坐。就可以打发掉很多时光。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喝醉,清晨醒来时头疼欲裂。那时,我会看见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斑驳的打在厚厚的窗帘上,窗帘被风吹起再落下。阳光也会跟着跳跃。黎明时分,万籁俱寂。清晰的感觉自己在苍茫的天地间行走,眼前白雾茫茫,看不见路,只能盲目的乱走,而身后是黑暗的看不见的黑洞。不敢回首。

有天夜里杨在上突然说他跟女朋友分手了。我点开视频,他披着条毯子坐在电脑前,头发凌乱,面容憔悴。眼睛里充满血丝。我没有问缘由。只说,你等着,我来找你。打的到杨的住所很快,只需要10分钟便到。我敲门,他开门,脸上有明显的泪痕。他住的是室厅的房间,里面凌乱不堪,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地上。有书,有矿泉水瓶,有剃须刀。还有衣服。我帮他整理好,从冰箱里拿出瓶酒,喝了半的小糊涂仙。是烈性酒。我说,杨,我们喝酒。帮他倒上杯,自己也端起酒杯。没有菜,什么也没有,只有酒。我说,杨,其实没什么。道不同不相为谋。她现在离开你总比你们结婚以后再离婚要强百倍。他说,菲,你不知道,我为她放弃了去北京发展的机会,为她拼命的挣钱,而她直都没有工作,我挣的每分钱都是为了她和我们的将来打算。可是,她居然嫌我没时间陪她跟别人跑了我突然很想笑。这样的女人她根本配不上你,真的,我说。你能干,有才气,有闯劲。你以后定前途无量。她这样的女人根本配不上你。你无需留恋。我向他说起我的婚姻,这是我第次跟个人说。我说:“我曾经爱过个人,但他抛弃了我。我嫁给另外个人,他没有能力养家,为了生活,我努力拼搏。而他刚开始总是抱怨我没时间陪他,后来就吵架,他说我太强势,他有受压迫感。再后来他就跟个女人好上了。我不知道这切究竟该怨谁?是我的命不好,还是因为我的性格。总之,刚离婚那阵我痛苦的想死去。因为,我还有个孩子。离婚以后他就再也不让我见她。”我说:“杨,有些事情其实就是这样。你无法预知,不能重复,但总要面对。所以,你可以痛苦阵子,但不能放弃希望。你应该振作。我们都应该振作起来。”说完,我发现自己泪流满面。杨看着我:“我不知道这些。对不起,揭开了你的伤疤。”“没什么,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们都应该为自己而活。”我举起酒杯。他跟我碰完,口喝尽。我终于扑倒在桌上,痛哭流涕。杨过来抱我,他把我抱上床。自己也躺在我身边。然后他开始吻我。解我衣服上的纽扣。我们在酒精的作用下疯狂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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