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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手里拎着装满了青菜的菜篮子,眼巴巴地望着别墅里面,看起来傻里傻气的。

一辆黑色的轿车从他身后缓缓驶过,停到了不远处的雕花镂空的大门外。

陆敏之寻着声音望去,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从后坐下来,一个娇小可爱的女人紧随其后从另一边下来,然后走到男子身边,自然的挽起他的手臂。

陆敏之愣愣的看着姚烈,心中五味杂陈,姚烈依然英俊绝伦,一年的时间没让他的外表发生任何变化,再看那年轻漂亮的女人,陆敏之不得不承认,两人确实很登对。

黎叔从副驾驶的位置上下来,看到陆敏之显然一愣。

陆敏之面无表情的摸了摸心脏的位置,转身走开,心中为仍然看到姚烈心动不已感到不齿。

被人这样盯着看姚烈怎么可能没有发现?

他转头对上一双情绪复杂至极的眼睛,脚步不自觉的就要往那边挪去,他看不到那人的全貌,可是仅仅看到那个瘦削的身影就让他心跳加速。

黎叔拉住了他:“少爷,老爷子正等着你呢!”

姚烈向着那边望了一眼,那个身影已经走出很远了,最终他收回了脚步,却挣开了明一一挽在他胳膊上的手:“走吧。”

陆敏之边走边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上几个数字,拨出去。

等那边接了电话,陆敏之才冷冷道:“老爷子,我是陆敏之,你说过,如果我离开姚烈,你会给我一些补偿。”

“阿烈已经结婚了。”

陆敏之轻笑:“这我当然知道。”

电话那边,老爷子摩挲着手杖上面打磨的光滑的龙头,沉默一会儿,问道:“好吧,你想要什么?”

“……钱。”

陆敏之挂了电话,看着手掌中用了四年的银色手机,因为定期包养,这只手机现在看起来还像新的一样。

陆敏之轻轻抚摸着上面一个又酷又可爱的小陶人手链,眼中闪过一丝不舍,但是很快就被一抹决然取代。

陆敏之将手机连同挂链顺手塞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嘴角扯起一抹讽刺的笑:“拜拜了您呐!”

作者有话要说:_(:з」∠)_再也不虐之之了,真哒!!!

☆、第六十九章

陆敏之陪着陆琰小公主睡了午觉,然后吃了下午茶,把小公主交给保姆照看,这才开车从普罗旺斯他们居住的小别墅到了城中的一家老酒馆。( )

对了,陆琰就是肖遥的女儿,因为她从小就认了陆敏之为父亲,所以干脆跟着陆敏之姓陆。

四年前,陆敏之带着肖遥和小公主跟着宋成去了美国,在美国住了一年才来了肖遥心心念念的普罗旺斯,这一待就待了三年。

陆敏之将在这里买房子剩下的钱大部分都投到了宋成的公司,每年都能得到不菲的分红。

生活稳定下来之后,陆敏之在一家网络公司里找了一份工作,做回了上辈子的本职,他还是挺开心的。

因为表现的不错,不到半年就从小职员升职到了技术部小主管,管理着十来个人,工资也长了一倍。

以前只要对着计算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升职了接触的人接触的就多了,最起码每星期的例会能见到公司的oss一面。

陆敏之的顶头上司也从一个中年胖男人变成了法国青年小帅哥。

公司里亚洲人很少,比陆敏之长得帅的就更少了,在西方人眼中东方人有一种十分吸引人的神秘美感,所以小帅哥就这么被陆敏之吸引了。

法国人都比较浪漫,小帅哥也不例外,尽管他是个同性恋!

小帅哥每天给陆敏之送玫瑰花,送巧克力,当着公司部门所有人的面毫无顾忌的向陆敏之求爱。

在别人眼中这些都挺浪漫的,但是陆敏之完全没有这种文艺细胞,他对玫瑰花无感,对巧克力无爱,当着许多人的面求爱的的行为在他眼中也相当傻逼。

那小伙子长得倒是挺好的,陆敏之就是受不了他总爱玩儿浪漫的性格,看起来虚浮不踏实,更重要的是外国佬真的不是他的菜。

陆敏之拒绝多次,小伙子依旧我行我素,完全把陆敏之的拒绝当成了害羞,因为他听说中国人都比较保守,喜欢欲拒还迎!

陆敏之不胜其扰,最后只好辞职不干了。

后来肖遥也出去工作了,陆敏之不放心把才不到两岁的陆琰交给外国保姆,索性也不出去工作了,就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奶爸。

陆敏之在看孩子的间隙也会做一些兼职软件开发的工作,也能卖些钱,不过这点钱他并不看在眼里,也就是个人兴趣。

肖遥最近爱上了红酒牛肉,陆敏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她做一次,家里的红酒没有了,陆敏之这才出来买。

陆敏之刚来普罗旺斯的时候着实被这里大大小小的酒馆坑了不少钱,后来慢慢的,终于被他找到了一家价格物美价廉的小酒馆。

陆敏之熟稔的和中年店老板打了招呼,闲扯了几句,买了红酒,顺便从他们家买了一些葡萄酒和松露巧克力,陆琰小朋友爱吃松露巧克力,不过陆敏之不敢给她多吃,怕吃坏牙齿。

夏季的普罗旺斯十分炎热,现在离夏天好有些日子,天已经开始热起来了,傍晚的时候总算清凉许多。

普罗旺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游客,陆敏之总是在这里看到许多外国人,虽然对他来说,除了黄种人,白人和黑人大部分都长得都差不多,但是他还是能听出他们的语言的不同的。

当然,在这里也能看到一些说着中国话的老乡,陆敏之每次听到乡音都感觉十分亲切,在这里除了肖遥,没人会跟他说中文,就连陆琰,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和他说话时总是中文中夹杂着英语或法语,甚至有时候还会混杂着当地的俚语。

陆敏之坐在外面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呆,等着老板给他装好酒拿出来。

陆敏之总是爱发呆,他以前没有这个习惯,自送换肾之后他就添了这么个毛病。

以前听说器官移植的病人痊愈后有些人会染上器官提供者的一些习惯,据说一个美国心脏移植成功的女人痊愈后,突然间就爱喝啤酒了,她以前完全对啤酒没感,而将心脏捐献给她的那个人是个啤酒迷。

陆敏之想,说不定他身体里这颗肾的原主人就是个爱发呆的家伙。

陆敏之眼神没有焦距的看着一个穿着白体恤、牛仔裤、带着鸭舌帽、背着照相机的东方女孩越来越近。

那女孩子十分大方的坐在了陆敏之对面,眼神中闪着兴奋地光芒:“请问你是陆敏之吧?”

“嗯?”陆敏之回过神来,有些迷茫的问,“什么?”

女孩看起来二十多岁,陆敏之看到她突然想起和逍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肖遥当时也是这种惊喜的表情。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十年了呢!

“你一定是陆敏之,Risg成员之一的陆敏之。我刚刚还以为认错人了,幸好我多看了几眼,要不然就错过了!”女孩趴在就关窗户上用英语喊道,“老板,能借我一支笔吗?”

酒馆老板迷茫的看着她,耸耸肩摇头表示自己听不懂。

陆敏之好心的帮他们翻译,老板十分友好的将他记账用的签字笔从窗口递出来。

小姑娘千恩万谢的向老板道谢,然后期待的看着陆敏之:“男神,能给我签个名吗?当年我和我姐姐都非常喜欢你!”

陆敏之一愣,被认出来已经很意外了,没想到还有人向他要签名。

陆敏之失笑:“我已经不是明星了,再说,我是个同性恋,你难道不应该唾弃我吗?”

小姑娘露出一口亮晶晶的小白牙,笑的特别甜:“我不歧视同性恋,再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国内已经有明星公开出柜了!”

陆敏之听了心中实在不是滋味,这才几年,国民思想已经开放到了这种程度,要是早几年,他何至于灰溜溜的逃出国?

陆敏之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笔虚空划了一下,笑道:“你想签在哪里?”

女孩被他这个慵懒帅气的笑容迷翻了,差点激动的尖叫出来,扯下系在腰间的米白色外套,铺展开:“签这里签这里!”

陆敏之在她外套上龙飞凤舞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笑着说:“好几年没写过了,有点手生,凑活看吧!”

女孩爱不释手的抱起外套:“没有没有,还是一如既往的气势恢宏,反正我也看不懂写的啥?”

陆敏之也笑了,确实,明星的签字都是设计过的,虽然看上去好看,但是能一眼认出来写的啥的还真是不多。

女孩眼中闪着兴奋和小心翼翼,晃了晃手中的照相机:“男神,跟我合影一张吧!”

陆敏之一如既往的好说话:“行啊,跟美女合影,我的荣幸。”

和可爱的小姑娘分开后,陆敏之开车回家。

一推开门,一团粉红的小肉丸子像个小炮弹似的冲过来,陆敏之赶紧放下手中的东西接住她。

小肉丸子仰起脑袋可怜巴巴的看着陆敏之:“爸爸,吉米的尾巴又掉了!”

陆敏之抱起她,用法语对她身后的保姆说:“雅克林太太,请将这些东西拿去厨房。”

陆敏之板着脸对小女孩说:“琰琰,你又不听话,不是说不能拽着吉米的尾巴到处跑吗?”

吉米是一只布偶老鼠,尾巴长长的,陆琰最爱拽它的尾巴,可怜的小老鼠尾巴已经掉过好几次了。

小女孩似乎一点都不怕陆敏之,伸出胖胖的肉爪子没大没小的扯着陆敏之的脸:“之之爸爸,扮黑脸是女强人的事情,你的本分就是好好照顾我,然后哄我开心!”

陆敏之:MD

这个家里,肖遥上班,陆敏之在家看孩子,有一次陆敏之戏称肖遥赚钱养家的女强人,自己倒像是个吃软饭的,结果被这小丫头听到记住了。

肖遥对陆琰管束很严,小丫头最怕她妈妈生气,因为会受罚,有时候还会挨揍!倒是陆敏之总是宠着她,就算做错事也会先跟她讲道理,不会动手,她一点都不怕他。

身后的门再次被打开,肖遥进门看着站在门口的父女俩:“怎么不进去?”

“爸爸出门刚回来。”小胖妞扭啊扭,从陆敏之身上滑下来,跑到逍遥身边:“妈妈,我帮你拿包。”

肖遥摸了摸她的发顶,低头亲了她一下:“乖!”

小丫头一脸认真地看着两人:“爸爸妈妈,我有礼物要送给你们!”

陆琰从小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两只扣在塑料外壳中的两只戒指,黏在一张小小的卡片上。

塑料外壳黏的很结实,小家伙抠了半天没抠出来,似模似样的叹口气:“爸爸,你帮我。”

陆敏之打开,一大一小两只不锈钢的圆环戒指,做工很粗糙,卡片上用十分魔幻的法语单词写着“魔幻婚戒”,一看就是哄小孩子玩儿的。

小家伙拿过戒指先给陆敏之带上一只大的,再给肖遥带上另一只,认真的说:“这个是我最喜欢的卡卡脆里面的奖品,雅克林太太说,婚戒就是要一只戴在妈妈手上,另一只戴在爸爸手上,然后爸爸妈妈就能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啦!”然后拍拍自己的小胸脯,“当然还有他们的小公主!”

陆敏之和肖遥对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还真没办法和一个四岁的小孩子解释,他的爸爸妈妈其实不是夫妻!

作者有话要说:_(:з」∠)_喵的,码字龟速,……

小胖妞在向大家招手:球留言,求收藏!

☆、第七十章

傅博懒散的坐在沙发上,看着办公桌前看都不看他一眼认真办公的好友,撇撇嘴不满的说:“好歹我百忙之中来看望你,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姚烈头也不抬:“要喝什么叫助理给你弄,要是没事找事,出门右转,出去的时候记得把门带上。”

傅博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前,拿出手机点了几下,找出一张图片,伸到姚烈眼前晃了一晃,嘴角噙着一抹似笑非笑:“哦~那这个我就……”

只见姚烈慕的瞠大眼睛,猛地站起身,把身后的座椅差点带翻,一把夺过手机,手激动的有些轻颤。

“这照片哪里来的?”

那是两个人的合影,男人高挑英俊,带着温和有礼的笑容,女孩灵动可爱,笑容甜美可人,夕阳洒下余晖,给整幅画面蒙上了一层朦胧温暖的薄纱。

傅博这时候还在拿乔,仰头看着天花板,吹着口哨就是不搭理他,姚烈眼睛都急红了,拽着他的前襟,将他拉近,狠狠的瞪着傅博,恨不得立刻扒开他的脑袋亲自找出照片的来历,吼道:“快说,这照片是哪里来的?”

傅博像是被掐了脖子的鸡,被勒得直翻白眼:“妈的,你……你先放手!”

姚烈慢慢松开手,呼吸有些紊乱,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说吧。”

傅博得了机会立刻退后两步,离姚烈两步远,弯腰咳嗽起来,心里有些后悔,妈的,这个死小子真是魔怔了,一听到跟陆敏之有关的消息整个人都疯魔了,哪还有平时的死气沉沉?

真不知道一个男人有什么好的,姚烈竟然被他迷得三癫五倒的,都这么多年了还念念不忘。

傅博有些可怜起明一一来了,多漂亮善解人意的一姑娘啊,姚烈一恢复记忆就和她离婚了,而且还是为了个男人,想来她心里定然不好受的。

不过,那也就一点怜悯罢了,再多就就没有了,毕竟他的朋友是姚烈,无论他觉得姚烈怎么不靠谱,也比那个女人要亲近的多。

姚烈不停地催促道:“你快说啊!”

傅博在姚烈的瞪视下,慢条斯理的整了整衣服,然后走过去:“电脑给我。”

姚烈让出地方,傅博坐过去,先登录了自己的微博,姚烈皱眉道:“你等微博干嘛?先干正事行不行。”

傅博白了他一眼:“你有点耐性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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