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也经常有人朝他看。而我,因为沾了叶思远的光,本身长得又好,很快就被学校里八卦的人所注意。所以,我们两个谈恋爱的事,一下子在我们学校里,传播开来。
主要的版本就是:艺术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二年级的无臂帅哥叶思远交女朋友啦,女方是文传学院广告学专业一年级的陈桔,长得娇小玲珑,很漂亮哒!
连我们寝室的三个妞儿都知道了这个事,我也就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施小燕和马英觉得不可理解,叶思远是很帅,但他是重度残疾,看看他、想想他是可以的,但谁吃得消真的和他谈恋爱呢?光是和他走在一起,被路人注视的眼光就能把人压趴下了。
可我一点儿也不在乎,王佳芬悄悄问我,是不是来真的。
我点头,说:“我喜欢叶思远,打从心底里喜欢。”
她就说:“我支持你!”
我笑了,这个小妞越来越对我的胃口。
只是,我和叶思远,我们和普通的大学情侣还是不一样。
叶思远的身体特殊,有很多活动我们不能参加,有很多公共场合,他也不愿意去。
但我们还是能找到适合我们的约会方式。
我们一起待在叶思远的寝室里。
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吃水果零食,一起用笔记本电脑看电影。有时,我会用他的电脑做作业,他就坐在床上听音乐,用脚看书、玩手机,或者坐在我身边看我画图,还能为我做一些指点。我和他的专业有一部分是相通的,但他是美术类考生,我是文科类,所以在绘画功底、设计理念这些方面,我怎么都比不上他。
他用脚使用电脑很熟练,打字超级快,只是有些快捷方式不能使用,需要一个一个步骤来,不过我看他使用平面软件的熟练程度和速度,还是令我佩服不已。
我们在学校里散步。
q大有一个人工湖,湖边景色还算优美,我和叶思远在晚上,经常肩并着肩沿着湖堤漫步,边走边聊。他有182公分高,站在我身边,高出我整整一个头。我喜欢在边上偷偷看他的脸,清亮深邃的眼睛,沉静如水的表情,每每能让我看得入迷。
我们去看电影。
两个人相拥着坐在最后一排情侣座上,银幕上枪林弹雨硝烟满天,银幕下的我们在黑黝黝的影院里缠绵地亲吻。
我陪着叶思远去画室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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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空下来以后最喜欢做的事。
他坐在画架前,身体靠着椅背,左腿屈起,左脚踩在另一张椅子上,右腿搁在左腿膝盖上,右脚脚趾夹着笔画水彩、水粉、油画,或者干脆是素描,有时也用嘴帮忙。画水墨和写书法时,他是把纸铺在地上,坐在椅子上用脚夹着毛笔进行创作,或是把纸铺在桌子上,用嘴衔着毛笔画、写。他的脚很灵活,用嘴创作也很熟练,功底非常强,随便练习的一张画一幅字,在我眼里都能上墙展览。叶思远告诉我,画画能让他心情平静,这是他受伤以前就有的爱好,也是他受伤以后,唯一能继续进行的爱好。
有一次,我也在练习素描,但是画着画着,我的瞌睡虫就上来了,于是干脆放下画板,趴在桌上睡了一会儿。
等我醒过来,抬头对上叶思远的目光时,发现他眼中竟有一丝慌乱。
我站起来,走到他身边,才发现,他画了一张水彩画——画上是我。
沉睡的我,脸上还挂着笑,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身上洒满阳光。
我看了好一会儿,说:“你偷画我。”
他低着头,说:“我没想到你那么快就会醒过来。”
我笑了:“叶思远,你把我画得太漂亮了,我哪有这么好。”
他沉沉地说:“小桔,你知道吗,你的好,我根本就画不出来,你根本无法想象,你有多好。”
听了他的话,我感动了,俯下身就从背后抱住了叶思远,他的背脊有清晰的肩胛骨和紧实的肌肉,在我的怀抱里他的身体有些僵硬,我在他耳边叫他的名字,他有点害羞,扭捏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来吻上我的唇。
渐渐地,他终于放松下来,温柔地吻着我,然后用他的额头磨蹭我的额头,鼻尖磨蹭我的鼻尖。我知道,这是叶思远表达亲昵的方式,他无法亲柔地用手抚摸我的脸颊和头发,无法宠溺地轻捏我的脸蛋,他只能用他敏感的脸部感官来触碰我,传递给我他的脉脉温情。
我真喜欢叶思远,我喜欢他安静平和的眼神,喜欢他看着我时那微笑的表情,喜欢他亲吻我时那缠绵悱恻的感觉。他并没有说过太浪漫的话,也没有做过什么浪漫的事,但是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能体会到他非同一般的用情至深。
只是,我心中永远都有一个遗憾。我不能和叶思远牵手而行,我不能享受叶思远的拥抱。他的肩那么宽,他的胸膛那么温暖,但是他却没有办法把我拥进怀里,永远都不行。
我和叶思远也会去外面吃饭,专挑那种有小包厢的餐厅。
叶思远经常带我去的一家餐厅,是他表哥开的,他表哥身体不方便,开的居然是适合残疾人吃饭的无障碍餐厅。
那边的服务员温柔又亲切,每回去我都觉得无比温馨。和叶思远在包厢里一起吃饭时,我会给他夹菜,他用右脚使用筷子很灵活,只是不方便夹远一点的菜,我就负责把菜夹到他的碗里去。
他总是抬起头朝我笑,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我从未觉得叶思远用脚吃饭,和别人有不一样。
有时,婉心会叫上我们,几个人一起去ktv唱歌。
这是婉心很热衷的活动,以前我和她经常两个人一起去玩,和叶思远在一起后,我们会叫上刘一峰和冯啸海,五个人一起去。
ktv里,我和婉心又蹦又跳,又吼又叫,刘一峰和冯啸海也是很活跃,而叶思远,只是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着我们,他用脚趾夹着细瓶嘴的啤酒瓶喝酒,酒量看来还不错。
我疯起来,就叫叶思远一起唱歌,他被我缠得没办法,只能用脚夹着麦克风唱。
他唱歌居然非常非常好听,一首陈晓东的《比我幸福》,唱的我眼泪都要掉下来。
唱完了,我爬到他身上,也不管其他人在包厢,我啃着他的脖子、耳垂,在他耳边轻声说:“我才不要比你幸福,咱们俩要一起幸福。叶思远,你幸福了,我才会幸福,你明白么?”
他转过头来看我,那眼神,深得就像一片海。
就这样子,我们甜甜蜜蜜、开开心心地交往了1个多月。
我和叶思远唯一的矛盾,就是我仍然去olive跳舞。我的存款都拿给家里买电视机了,可我的专业有许多作业都需要电脑才能完成,每次都去机房或者叶思远寝室,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我和叶思远说了实话,我要继续去跳舞,存钱买电脑,况且,光靠周末去超市做促销,我的生活费也不够呀。
他很不高兴,这是正常的,有哪个男人会喜欢自己的女朋友在夜店里搔首弄姿呢?
他试着问我:“小桔,我给你买电脑吧,你不要去,好不好?”
我看着他,问:“叶思远,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吗?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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