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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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自己比人猿泰山还了不起,我自封为这片山林的大王,封号:米大王。

“米大王,你还在睡懒觉!我快饿死了。”大哥一边拍门一边喊饿。

“你为什么这么容易饿?不是给你买了烧饼吗?”

“又是烧饼?我不要吃烧饼!你快起来煮饭,我要吃饭!”大哥在哀号。

唉,真烦人啊,这人怎么这么馋嘴啊?有烧饼吃是多么幸福的事啊,这年头战乱不断的,普通民众能吃上烧饼都要笑死了,你还挑食。

磨磨蹭蹭的爬起来,胡乱穿上衣服,去厨房做饭。这一年,我几乎没有怎么下过厨,我的时间全用来想念二哥了,他的那缕头发我不知道摸了多少遍。下山的时候也总是打听他的消息,开始时打听不到,后来慢慢的关于他的消息越来越多,比如他骁勇善战,杀敌多少,被升为某某长了,又比如他领兵出战,九死一生,终于还是得胜归来,又升了某某长了。上上次听到的消息是御驾亲征时他救了驾,于是圣上下旨封他为少将,只等他加冠就可以上任。少将只比将军少一级,他以弱冠之年能有此成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他几乎成了嘉麟王朝家喻户晓的英雄,我有时候觉得他几乎可以跟年少的罗成相比了,几乎成了嘉麟王朝未婚女性的偶像。他之所以这么有名,不只是他很会打仗,也因为他有很多绯闻。伴随着他的这些丰功伟绩而来的,还有很多桃色新闻,比如哪个千金对他青目有加,亲往前线探望我们的英雄之类的消息多如牛毛。

英雄总要配美人的,光有英雄没有美人怎么能激起民众的八卦热情呢?在边关作战的将军多的去了,怎么没见民众这么热心的去谈论别人?可见无风不起浪,他这一年时间很出息啊,不但会打仗还会勾引女人。我听到这些消息后,人越来越焉,原本很爱吃,总是用迷药在山里打野味回来吃。现在胃口越来越差了,到如今,几乎不怎么煮饭,每次下山都是去买一大串烧饼,饿的时候就一人一块,相对无言的嚼着充饥。这也就是范大听到烧饼就怕的原因了。

厨房里有大哥打回来的野鸡,还有野山菌和一些菜蔬。我煮了些开水把野鸡烫一烫脱了毛,切开收拾好丢进瓦罐里和着野山菌和一些香料一起熬着。再把切下来的鸡杂处理干净切碎拿前一阵泡的酸辣椒炒一盘给大哥下酒。就这两个菜还不够吧,今天可是大日子,我也想喝点酒。

“大哥,去抓条蛇来,我想吃蛇。”蛇可是好东西,可以降火啊,我现在火气就很大,如果不降一降,可能会像火山一样喷出热乎乎的岩浆来(是脑浆吧)。

大哥拿着迷药出去抓蛇了。我则坐在厨房的灶下一边烧火煮饭,一边想心事。

我为什么会这么上火呢?因为今天可是大日子,范醨同志今天不但要过二十岁生日外带加冠,还要跟元菲儿定亲。没错,就是那个一直对着大哥流口水的元菲儿,她就是那个经常去边关探望范醨同志的某某大小姐。听说上次救驾她也有功,所以圣上龙颜大悦,给范醨升官的同时,也允了美人儿想嫁英雄的愿望。于是,这对英雄、美人成就了嘉麟王朝又一段佳话。

元菲儿不是一直都垂涎范大吗?怎么又会对范二青眼有加?难道她天生有这花心的毛病?也有可能的,毕竟她最初可是喜欢王甜心的,后来才看上范大,再后来又看上范二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唉,看来我跟范老二之间是越走越远了,之前是我跟王甜心的婚约之说,现在又加上一个元菲儿,我实在看不出我跟他之间还有什么在一起的可能。我们之间难道注定只能剩下那一缕青丝外加一堆甜蜜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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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回来了,带了一条半大不小的青蛇回来,已经把皮都剥了,我拿来洗好切段,加了香料和辣椒一阵爆炒,上桌,吃饭,喝酒。

“大哥,你说这元菲儿会不会是因为你跟我私奔了,恨我抢了她男人,便也抢了我的二哥啊?”我想范大跟我一起失踪了,这事外人可能不会怎么想,但作为暗恋范大的元菲儿肯定会把我们扯到一起去想。

“有我们这样私奔的吗?”范大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嘟嘟囔囔的反问我。

“是哦,像我们这么清白的私奔还是比较少见的。”

“嗯,很少见。”

“唉,我们要不要不清白一下?”我也不小了,既然那个男人要娶别的女人了,难道我还要为他守身如玉不成?喝了几口小酒,我开始愤愤然,顺带的想报复一下某个忘恩负义的衰人(其实衰的是我,他才不衰呢,他又升官又抱得美人归的,令得多少嘉麟王朝的男人羡慕啊)。

“你喝醉了。”

“是啊,我醉了,你醉了没?”

“还没。”

“那赶紧喝吧,喝醉了我们整点啥事出来多好。”不想面对痛苦的时候就应该让自己忙一点。既然无法面对,装醉是最好的借口。

于是,这一晚我们很忙,我们忙着为对方破处。我是假处,因为我前世有过性经验,而他是真处,可怜的老处男。两个人都喝了不少,借着酒劲我推倒了他,他半推半就的依了。三两下把他剥干净后,仔细看了看他的身材,很不错,虽然不是练武出身的,但也肌肉匀称,皮光肉滑。上下其手的摸了一阵,敏感部位多摸几下,很快就感觉他呼吸加快,身体某部位不纯洁的出现了反应。唉,本来还想啃咬几下,但考虑到他是处男,怕搞得太激烈让他控制不住,没法圆房就麻烦了。他基本上也不太懂怎么做,不过我懂就行了。吃干摸尽后,呼呼大睡。心里有某一处酸酸楚楚的,耳边听得他悠悠的一声叹息。

于是,往后的日子,我便跟大哥成了小两口。我们的时间都很多,于是天天山上山下的窜,我很会跟猴子打交道,过去的一年因为没有心情,所以整天关住自己,现在既然已经打算跟过去说再见,就又开始想着怎么样才能将日子过得更好。这山上只有我们两个人,不如领养只猴子当宠物吧,于是我们收养了一只刚失去母亲的小猴,我叫他小戊。他有着淡金色的美丽毛发,眼睛红通通的,尾巴超级长,甚至长过身体,四肢也非常长,品种不明。有点像金丝猴,不过我相信不是,野生的金丝猴如果失去母亲是无法存活的,但小戊却被我养得毛光水滑的,很有灵性,经常采些好吃的野果给我吃。我有时候觉得好像又回到了以前跟廖若晨在孤岛上的生活了。也是与世隔绝,也是养猴子,也是吃野味,唯一的不同是那时候有海,现在有山。

在山上又过了半年,我们尽情的玩耍,尽情的做各种美食吃,还有尽情的做爱。偶尔下山去给病人看诊的时候,他们总是笑话我们越来越有夫妻相,于是我们就会相视一笑。有时候我觉得也许这才是我一直追求的生活吧,有个男人可以做爱做的事,有个小家可以过柴米油盐的小日子。因为与世隔绝,也不会被战祸殃及。而且我们都热爱医学,都乐于助人,而且都喜欢养宠物。那我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是啊,我真幸福啊。可是幸福对于我来说总是短暂的,王甜心找来了。

《米饭夫妻》浅纹杏仁 v第七十三章v ——。

王甜心来的那日,天空是晴朗的,万里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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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甜心上山来的时候,正好我在厨房,而大哥在门前晒药材。于是他们先见上了,我隐约听到外面有人说话就探头出去看,然后就看到了王甜心。不过他们都不是面朝我这边,所以并没有发现我在偷看。我看到他,就很想躲起来,毕竟我名义上还是他的未婚妻,虽然这个头衔来得比较不靠谱,但终归也是个头衔,挂着他王甜心的名头,却跟他叔搞上了,这关系实在是有点复杂啊。

正寻思着要不要翻后窗躲到山里去,就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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